日本應為南京大屠殺等戰時暴行
反省、道歉、賠償

李恩涵


南京大屠殺的發生(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2月中旬),到現在整整快60年了,它是日本在中日戰爭期間,在中國所犯下最嚴重、最殘酷的戰事暴行、罪行之一,被屠殺的我國無辜市民與已經放下武器、全無戰鬥能力的我國官兵達30萬人以上,實際被姦污受辱的婦女據說不下八萬人,很多在姦污之後又被殘殺;無數政府官署、學校、商店、工廠、住宅被搶劫、焚燬與破壞,全南京約三分之一的建築物被毀。大屠殺期間的當時與稍後,許多中國人、日本人、美國人、英國(澳洲)人、德國人所留下來的公私紀錄,數量何其繁多〔註1〕,在在都呈現出南京大屠殺殘酷至極的種種面貌。戰後,打敗日本的同盟國十一國法官所組成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歷經兩年半的時間來審判代表日本戰時罪行、暴行的甲級(最高級)戰犯(第一批28人,其中因有三人或死或病,宣判時為25人);其間對於南京大屠殺的事實問題,該法庭確認:(一)日本侵佔南京是事先預謀好的事實;(二)侵華日軍製造了南京大屠殺;(三)日軍在南京所犯的種種戰爭罪行,是得到日本官方的默許與支持的。對於大屠殺需負軍事責任的原華中方面軍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將)與負外交責任的原外務大臣廣田弘毅(他另有其他罪兩項)則皆被判處絞死刑,嚴懲不貸。中國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也將較低級的大屠殺主犯之一谷壽夫(中將,前第六師團師團長)判處死刑,予以槍決。

不過,戰後美國佔領日本當局,對於日本軍國主義的餘孽與日本的政治、經濟、社會、思想各方面的清洗與改造,並不徹底。加之1950年6月韓戰爆發,美國匆匆主導各國簽訂了舊金山對日和約(1951年9月8日,但對於與日本作戰最久、貢獻也可說是最大的我國,竟被排除在簽約國之外),使日本恢復了主權,而且有條件地免除了日本對戰時被侵略各國應負的鉅額賠償的一些負擔;所以,日本朝野的主流分子便很快故態復萌,一方面妄圖肯定其過去對外侵略的種種藉口,高唱「大東亞戰爭肯定論」、「相互責任論」、「結果有益論」、「罪小功大論」、「戰爭時效論」、「排除感情論」以及「侵略有理」等種種藉口,一方面則對於其戰時種種罪行、暴行矢口否認,拒絕道歉與賠償,而對於戰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罪行、暴行的審判與定讞,則說它是「戰勝國的審判」,妄圖予以全盤否定。同時期內,對於南京大屠殺的史實,自70年代之初即有日本右派或准右派分子鈴木明、山本七平、畝本正己、田中正明、板倉由明、秦郁彥、石原慎太郎等大肆撰文論說,或予「全盤否定」、或予「部分否定」(即縮小屠殺人數)。1991年10月,日本大右派眾議員、著名雜文作家石原慎太郎甚至妄言「南京大屠殺是中國人污蔑日本形象的謊言」、「南京大屠殺是虛構的」,它「為美國一手所導演之中國政府的政治宣傳」等等。1996年12月東京地方法院某法官甚至鼓吹「南京大屠殺未定論」,竟然將揭露南京大屠殺真相的東史郎〔1987年曾著《我的南京步兵隊》(わが南京プラトーン)一書〕與解釋編匯該書的下裡正樹和出版該書的青木書店判為「有罪」,要他們各自向「大屠殺虛構論」的無理挑釁者支付50萬日幣的賠償。

「南京大屠殺未定論」正是當前日本朝野右派、準右派或潛伏性右派分子向南京大屠殺史實挑戰的一項重點。日本朝野的右派分子或准右派分子或潛伏性右派實在是狂妄至極、目光如豆而不負責任。

但是,從國際法與國際政治的觀點而言,他們是非法的與不義的。因為根據1951年9月《舊金山對日和約》第11條的規定:「日本接受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與其他同盟國戰犯法庭在日本國內與國外的判決,並執行其對日本國民所制定的刑期在日本國內交付監禁。對該等囚犯之寬赦、減刑與准予交保外釋之權,日本政府不得行使,除非由於該案件給予判刑的一個或多個國家政府之決定與經由日本政府的推薦,始可。」日本意圖否定國際法庭對南京大屠殺之判決,即違反了此和約的明文規定。這是非法的。此外,無論是「全盤否定論」、「部分否定論」或「未定論」中的某些人(如石原慎太郎)都已被密切注視日本現狀的前同盟國人士,視為「復仇主義者」,美國眾議院某眾議員正要提出議案,針對日本右派或准右派分子言行的不義性,予以懲罰,要求日本政府對戰時被害國做出明確的道歉與賠償。這在國際法、人權與人道的立場上,都是有其堅強根據的。

本人作為一位探索研究近代史40多年的歷史學者,我要鄭重地奉告日本朝野的所有主流人士,日本在總結他們在中日戰爭與太平洋戰爭中戰敗的史實經驗中,千萬不要忘記以下兩件事實:(一)當年美國總統杜魯門之所以決心命令投擲原子彈於日本,正是因為杜氏認為日本人是「野蠻、狠毒、無情與熱狂的」(見John W. Dower, War Without Mercy: Race and Power in the Pacific War , N.Y. Pantheon 1986, pp.142,301,303);(二)蘇聯統帥史達林之所以於1945年八月下令強力拘提日本關東軍戰俘約60萬人於西伯利亞做無償而殘酷的勞動,也是史達林接到日軍支解蘇軍戰俘的報告之後所決定的;所謂「以暴易暴」(James Mackay, Allied Japanese Conspiracy, Edinburgh: The Pentland , 1995, p.78)。所以日本朝野主流應該乖乖地、虛心地反省他們當年犯下的那些暴行的錯誤;謙虛地、主動地向受害家屬與受害人付出適量的賠償。否則,他們可能第二度被饗以核子彈和被其他國家用他們當年對待他國的同樣方法「以暴制暴」。我說這句話,絕不是空言恫嚇,是確有其依據的。大家應該注意,現在南京大屠殺的倖存者李秀英等,日本731部隊「活人解剖實驗」的倖存者與其遺屬,日本細菌戰於浙江寧波、江山、湖南常德等地的倖存者,戰時被強抓去日本做奴工的倖存者及1932年遼寧撫順平頂山慘案的倖存者與其遺屬等正在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控告日本政府,要求道歉與賠償。這是中國向日本以日本本國的法律手段清算戰時血債的一連串行動。日本朝野應該視此為中日民間轉向真正和解的契機,視此類控訴案為一好事,而非找日本麻煩的「壞事」,乘機了結中日之間的一段「孽緣」,面向未來。我們知道,新日本現在已經成為「經濟大國」、「科技大國」和「軍事大國」(1995年軍事支出達540億美元),但如果新日本不站在國際正義的立場,如果繼續對她在二次大戰時的暴行採取裝聾作啞、規避罪責、罪刑的態度,她就不配在亞洲的國際政治舞台上扮演領導者的角色,更不配擔任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職位。在當前高度核子危機與太空雷射的「地球村」式的國際政治中,新日本如果不站在國際正義的立場,立國行事,只要她一逃離美國的軍力保護,狹土眾民的日本,實在不堪一擊。這是一項最基本的國際政治的現實。

本書《被遺忘的大屠殺──1937南京浩劫》(The Rape of Nanking: The Forgotten Holocaust of World War II, N.Y. Basic Books, Harper Collins,1997)的英文版與中文版同步出版,就是對於日本右派、准右派或潛伏性右派分子妄圖「全盤否定」、「部分否定」或「南京大屠殺未定論」的一項答覆。張純如女士(Iris Chang)經由綿密、細緻的文筆,以及根據可靠而堅實的原始資料與學術研究的成果所寫出的《被遺忘的大屠殺──1937南京浩劫》,正是對日本這些人士詭辯式的片面邏輯與玩弄文字遊戲之硬性論斷的最佳駁論。從70年代以來,特別自一九八二年教科書審議事件之後,海峽兩岸中國的公私機構與研究學者受到日本右派前述挑釁的刺激,所出版的有關南京大屠殺的資料與論著,為數甚多;日本富有正義感與學術良知的洞富雄教授、籐原彰教授、本多勝一先生、江口圭一教授、吉田裕教授、石島紀之教授、笠原十九司教授、姬田光義教授等(公正地研究其他戰時暴行的,當然還有受人尊敬的井上清教授與家永三郎教授。此外,還有粟屋憲太郎教授、吉見義明教授、曾根一夫先生等等)所出版的有關南京大屠殺的論著也很多。然而這些出版品多以中文或日文撰述,對於西方人士對此論題研究與瞭解,甚為不便;張女士本書英文版的出版,則可彌補此一缺憾,而且這也是以英文研究南京大屠殺的第一本完整論著。張純如女士系出名門,祖父為著名的政治評論家張鐵君教授,著作等身,影響深遠;父母親也都是科學博士,執教於美國伊利諾大學,學有專精。張女士則於美國伊利諾大學取得新聞學學士與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取得寫作碩士學位後,曾任職《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美聯社、《紐約時報》等著名美國新聞機構的記者。她在1995年所出版的《中國飛彈之父──錢學森之謎》非常暢銷,佳評如潮。我很高興和榮幸能與張女士在本書出版之前就通信討論書中的一些問題,並應「天下文化出版公司」之邀,為張女士大作的中文版贅一序言,表達我對於南京大屠殺問題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引起廣大讀者的注意與共鳴,才為東亞大局之幸。

※李恩涵為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國立政治大學、國立師大兼任教授,美國加州大學歷史學博士(1971),著有《日本軍戰爭暴行之研究》(台北商務,1994,共429頁)等專書九冊、學術論文90餘篇。本文原載於1997年12月「天下文化出版公司」出版之《被遺忘的大屠殺──1937南京浩劫》。

〔註1〕最新出版美國傳教士對南京大屠殺的日記與通信,見Martha Lund Smalley, ed., Tien-Wei Wu (prefaced), Beatrice S. Bartlett (Intro.), American Missionary Eyewitnesses to the Nanking Massacre, 1937-1938 (New Haven: Yale Divinity School Library Occasional Publication No. 9.1997) (此書為郭俊鉌先生出資贊助出版);拉貝(John Rabe)著,劉海寧等譯,《拉貝日記》(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7);章開沅《南京大屠殺的歷史見證》(武漢,1996)(根據“Bates' Papers, Yale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