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台灣媚日反華分離主義者的奴性史觀
剖析台灣媚日反華分離主義者的奴性史觀
一、媚日奴性洋相,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年2月,在東京一次日韓學者和社會人士的國際研討會上,本人被一位韓國老學者問到「為何台灣於馬關百年之際,組團來日做致謝活動?台灣人到底在想什麼?」面露公憤。本人被問了,一時茫然自失,無言以對,非常痛苦,只能承認台灣尚有人未克服被殖民之遺毒。致謝團一批人都是有勢有學,但其所做所為奴隸不如,自欺欺人,不僅糟蹋台灣先代英勇抗日犧牲的先烈史跡,加深台灣人悲情和悲劇,而且侮辱了所有亞洲鄰邦和世界被壓迫人民的尊嚴。本人深知日本底細,實際上連日本有識之士也都啼笑皆非,內心更加瞧不起這些台灣人之如此奴性。何為奴性,即喪失自主,供人使用,依人自卑的性格和作法、想法。這些台灣人不自主奮發圖強,一味媚日取歡於老奴主,認賊作父,認盜作主,這才是台灣人真正的悲情。是可忍,孰不可忍?有感於此,選此一文序論管見。
二、從歷史悲情到媚日反華的自我奴化
本人生於日本殖民統治下的台灣,受過皇民化教育,親歷日帝侵華二次大戰、台灣光復、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等等歷史場合,切身體會台灣人被奴化為二等公民的歷史悲情之苦,深抱早日「出頭天」,當家做主的願望。我所認識的台灣人之歷史悲情,主要來自馬關割台、日據殖民、二二八以及白色恐怖等被壓迫歷史經驗之精神創傷。然而從這些歷史悲情,何來致謝馬關?何來「告別中國」遊行等一系列媚日反華的自我奴化表態?實在值以探討。
這幾年來,台灣一股媚日反華勢力猖獗,一小撮分離主義份子蠢動頻仍,乃利用民眾歷史悲情,歪曲歷史事實,誤導歷史認識,開倒車自我奴化而愚弄人民之精神創傷。依據文章資料以及本人親歷之範圍內,便可舉證其一二。頭一個事例是李登輝與司馬遼太郎的對談(1994年5月6-13日《週刊朝日》)一篇文章(以下略稱「對談」)。其次是本人受邀參加的「《馬關條約》一百年──台灣命運的回顧與展望國際學術研討會」(1995年4月15-17日,《自由時報》主辦,以下略稱「研討會」)以及親睹的「告別中國」遊行(1995年4月17日)之事例。
首先說李某人的「對談」,在「對談」中李某人明目張膽地披露其媚日反華之想法和心態,內容含有很多問題,這裡僅提有關本文部分的三點:一點是台灣為化外無主地說(《週刊》44頁),另一點是「中國」辭意模糊說(45頁),再一點是國民黨外來政權說(46頁)。其中前兩點是美日殖民主義者對台灣問題常用的看法〔註1〕,李某人在「對談」中公開肯定其論調。姑不論美日帝國主義對台戰略陰謀如何,且說李某人做為一個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在台灣的最高領導人,卻同意台灣國際法地位未定說,又不明白中國(China)一辭之含義,這是什麼見識,什麼體統,連一點職業道德也沒有,莫非在愚弄人民,欺侮百姓,於公於私都不能容忍,通篇獻媚日人歷史認識表現媚日反華心態和史觀無遺。台灣最高領導人的歷史認識如此卑鄙,與其說是個人品格問題,不如說是台灣的悲劇,這才是台灣人真正的悲情所在。
第三點外來政權說有新鮮味,說出了台灣人不敢說的心底話,給許多台灣人,尤其是包括本人在內的年紀大的操日語年代感到痛快、欣慰。不過冷靜一想,這句話由一般台灣人來說則理直氣壯,但是由李某人來說,意思就差。因為李某人是國民黨主席,過去迄今長期為國民黨政權的核心人物,是外來政權的當事者,是「共犯」。人在當權,批評當權的「外來政權」,那麼李某人自己怎麼交代?其實李某人真正用意不在批評包括自己在內的外來政權,而是在爭取票,討好選民,說說百姓喜歡聽的話。對自己立場的矛盾,過後再來順風轉舵,愚弄民意,這一點,在下述「研討會」上本人親歷其境。
因朋友推薦,本人受邀參加「研討會」。頭一天午餐會上某學者專題演講的要旨略為外來政權包括戰前日據和戰後國民黨政權在內,對台灣沒有什麼不好,反而有好處雲。這一個「外來政權有用說」之論調就是整個「研討會」的基本立場和認識。「研討會」也邀請日本一批新右翼反華學者參加,整個會議都在全面擁護和發揮李某人的上述三點基本認識。特別是為李某人所說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的自我矛盾改變說法,讚許外來政權有好處,為李某人解圍,為他的說法正當化。如此一來,則台灣人前不久為這句話感痛快是錯了,受騙了。台灣人的歷史悲情就是在長期被外來政權當二等公民看待,被外來政權壓迫,痛恨外來政權。現在李某人的代言人改弦轉舵說外來政權沒有不好,甚至說有好處,那麼台灣人歷史悲情的立場何在。這明明白白在愚弄人民,欺騙百姓,是一件極不痛快的事,本質上是自我奴化,加深了台灣人的悲情和悲哀。
在研討會上,針對上述的詭辯,本人在另一場合發言批評日本殖民統治表明台灣人要當家做主,一定要有主體性與自主性,日據外來政權壓迫、搾取和歧視台灣人,殺戮上千上萬抗日先烈,對殖民統治者而言,不該說沒有什麼不好。對此,一位有學有勢某人站出來反論說,「日據比蔣政權還好」,理由是日本抓人判刑都依法公開,蔣政權則秘密逮捕,暗中處刑,比日據更壞。總之,一股媚日反華反動逆流瀰漫整個研討會,認賊為父,認盜作主,自我奴化,可悲可哀。在此我應該附加一句,籌備「研討會」成員之中,也有高見良識人士,推薦我這樣想法的人與會,讓我有機會學習體會當前台灣的另一面,對此順表謝意。
綜上所述,一小撮分離主義者一心一意為自己政治意圖,不惜藉台灣民眾的歷史悲情,百般歪曲史實,不惜藐視和侮辱先代抗日犧牲光榮史跡,愚弄人民悲情傷痕,自我奴化,冒瀆台灣人自尊,親睹其景,深感義憤。
本人這一年代是日帝殖民統治台灣時期的當事者,本人雖不是歷史專業,尚可翻閱身邊資料闡明有關上述史實真相,就教於有識之士。上述媚日反華分離主義之歷史認識的主要問題大致有四:即曲解馬關割台遺棄「化外之民」的悲情;美化日據總督府現代化建設;塑造皇民化政策為台灣意識形成的基礎;強調蔣政權恐怖統治不如總督府殖民統治等。這些歷史認識,節節充滿著媚日反華,自我奴化的劣根史觀。後面兩段時期本人有親歷之痛,因此本文含有自我檢討之意義。以下分成四段來論述史實。
三、馬關割台遺棄「化外之民」的悲情之史實真相
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果,簽訂《馬關條約》,台灣被割讓給日本,台灣人民不甘異民族統治當亡國奴,紛紛起義反抗日本侵佔台灣,進行了英勇不屈,前仆後繼的長期抵抗,犧牲了上千上萬的生命財產是歷史的事實。台灣被滿清割讓,令台灣人感覺到好比兒女被父母遺棄、出賣給他家之悲情。自問為什麼是台灣,是不是台灣特別不受重視,甚至被歧視?這種感覺是可以理解的,也是近代台灣歷史悲情的出發點。
然而,分離主義者就利用這一個悲情,捏造史實說清廷把台灣看做「化外之地」,把台灣人看做「化外之民」,原來就不重視台灣,漠不關心台灣,隨便把台灣割讓給日本,同是中國人而特別歧視台灣人這種論調。其實這是完全錯誤,有意曲解史實的說法。這裡要澄清兩點,一點是「化外之民」的真正用辭含意,另一點是全體中國同胞對滿清割台掀起激憤,時刻重視台灣問題,關懷台灣,經過長期反帝反封建鬥爭,終於光復台灣。
史冊記載,「化外之民」一辭出現在1873年6月21日,在清朝總理衙門,中日雙方為牡丹社事件的談判席上。之前的1871年,琉球漂流民被琅(恆春)原住民(「生番」,容後照引原文)殺害。當時日本明治政府有意合併琉球,便藉此機會替琉球人出面向清廷追究責任。當天,日本外務大丞柳原前光和外務少丞鄭永寧兩人登訪清廷總署大臣毛昶熙、董恂兩位要員,進行對事件的意見交換。交談中柳原問「貴國已知恤琉人,而不懲台番者何?」,毛答「殺人者皆生番,故且置之化外」……「生番乃我化外之民,伐與不伐,亦惟貴國所命,貴國自裁之」〔註2〕。此地所謂「化外之民」系指原住民少數民族,日方記載說「清廷大臣答說,生番之地系政教禁令相不及之化外之民」〔註3〕。據此問答,日本於翌1874年5月出兵侵攻牡丹社。其背後有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Charles W.LeGendre)慫恿日本主張「番地無主」論,佔領台灣「番地」之舉動。〔註4〕。至此清廷察覺茲事體大,涉及領土主權問題,經雙方談判,於同年10月中旬達成協議,清廷賠款50萬兩保全領土主權,日本則取款補損之外,另獲與清廷對等交涉的外交地位,取得合併琉球之合法性而撤兵了事。
綜上所述,「化外之民」並非指所有台灣同胞,是出在外交談判的意見交換之場合上的一句話。清廷之後發覺不對,以50萬兩賠款贖回這一句外交上的失言。歷史事實非常清楚,分離主義斷章取義,故意曲解擴大解釋「化外之民」一句話,做為台灣人悲情與「分離」主張的歷史依據,到處鼓吹。其居心何在,若不是自卑劣等,就是另有意圖。
再說,馬關割台,激起了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國人民之強烈反抗,也加深了中華民族存亡的危機,掀起了一連串民族革命運動。例如,甲午戰爭中的1894年11月,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興中會於檀香山成立,1897年戊戌維新變法,1900年義和團起義以及1911年辛亥革命等等。日本佔取台灣之後的台灣同胞之抗日運動是不孤立而與大陸同胞的民族革命運動緊緊相連。可知台灣人沒有被遺棄、沒有被漠視,與大陸同胞所受的苦難走在一條線上,為反抗帝國主義列強侵略,爭取中華民族的獨立、自主、統一而同步奮鬥走到今天。
四、洋務派現代化奠基,總督府現代化搾台
近年分離主義者有意美化日本對台灣的殖民地統治,讚許日據時期現代化建設,而故意忽視清末期洋務派在台推行的現代化事業之貢獻,偏好史事,實在不公平,也不應該。從目的意圖以及內容性格來看,洋務派在台的現代化事業比總督府殖民地現代化事務宏偉而可貴。
先說總督府殖民地現代化事業。當然我們應該承認日本帝國主義之所以有力量侵略中國,佔取台灣為殖民地,一定有它的一套。比如說發展科學技術,建立合理的現代社會經濟制度,提升生產力,富國強兵,有它獨到的一面。日本帝國主義佔領台灣之後,在台灣創建一些現代社會經濟制度,推動基礎建設,引進新式糖業和稻作改善農業等現代產業,這是事實,有人說是推動台灣的資本主義化。可是它的政策意圖,始終脫離不出改造台灣為日本資本主義服務,為日本帝國主義效勞,也就是說台灣的殖民地現代化,殖民地資本主義化。實際上在政治、經濟、社會以及教育等各方面,對台灣人都具有壓迫、搾取、差別等殖民奴化統治,這一面才重要,才是歷史悲情的根源。
比如說,在經濟方面,限制台人資本發展,振興糖米農業,抑制工業發展,建構台日貿易垂直附庸關係等政策,使台灣形成殖民地經濟,搾取台灣富源,全面為日本帝國主義服務。此地特別要指出者,即日本佔領台灣當時,台商糖業資本雄厚,日本資本為要排除台人糖商資本,便採取「糖業區域取締規則」,「原料採取區域制度」等保護日資措施〔註5〕。這樣還不能抵制台灣糖商力量,而再發佈總督府令16號(1912年),制限台資單獨開設股份有限公司組織,強制設限台資活動空間,採取如此經濟霸道排斥台商,日資才得稱霸台灣糖業〔註6〕。這才是日帝在台之殖民地資本主義化之真面目。
日據時台灣的現代化建設,可以用酒與瓶的關係來說明。就是說用現代化的瓶,裝殖民地的酒,瓶的外觀是現代化、資本主義化,酒的品質是殖民地化,剝削經濟。由是光復後的台灣一下就回到落後經濟而重新起步,以此事實可知殖民地剝削經濟的悲哀,何來讚許日據現代化的貢獻。其實台灣現代化事業,早已奠基於日據前的劉銘傳新政。
清末洋務派積極經營台灣,始於沈葆楨主台(1874-85年)。由於牡丹社事件之經驗,清廷察覺台灣海防洋務與「撫番」之重要性,便派遣福建總理船政大臣沈葆楨來台,開山「撫番」,改革地方區劃,完整台灣全境行政組織,舊貌從此一新,以立富強之基〔註7〕。繼沈葆楨後的首任台灣巡撫劉銘傳,進一步推行新政改革(1885-91年),開台灣現代化事業之先驅,成果輝煌。茲列舉一二,概述如下。
劉銘傳新政,重點就在於社會經濟現代化改革,大約有清賦撫墾、規劃設施、開發近代產業三方面。清賦系土地調查和地制改革,把大租戶和小租戶一地兩主的紊亂不合理地制改為現代單一所有制,乃是台灣開發史上的一大改革。基建以建設鐵路(基隆─新竹間),通信設施(例如鋪設台灣─福州海底電報線、台北─台南陸路電報線等),郵政事業(台灣島內以及歐洲之間)等為主要。振興實業方面則有開發樟腦、硫黃、茶葉、糖業、煤礦、鹽業等,其方式有專賣、買辦、官督商辦、商辦等諸多形形的現代產業〔註8〕。總之,日據初期領導兒玉源太郎、後籐新平的現代化事業沒有一項不是繼承劉銘傳新政項目,而劉銘傳的現代化事業業之宏大計畫遠遠超過日據現代化。台灣殖民地經濟研究的代表性學者矢內原忠雄贊稱「劉銘傳為台灣資本主義開發的先驅」〔註9〕。清末沈、劉兩代改革的結果,1870-92年代期間,台灣社會經濟欣欣向榮,對外貿易快速發展,當時台灣的茶、糖、樟腦原料之出口成為著名國際商品,唻台外商洋行林立於淡水、打狗(高雄)港都。此一期間的經濟發展足可與本世紀20-30年代以及60年代以後的成長步伐相提並論〔註10〕。日人著名學者根岸勉治承認:「領台當時,日本資本主義尚在低度發達階段,而台灣業已形成相當進步的農業社會,在一定程度上商業也發達,日台之間的產業發達階段差距很小,台灣據此基礎進入發展過程」〔註11〕。這些史實,日本當局的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之一系列大規模調查資料「調查經濟資料報告」(1905年),「台灣私法」(1910年)以及大維遜(James W. Davidson)著作都有詳細記載〔註12〕。這是一個值得自傲的歷史事實,不能抹殺,做為台灣人更不該輕易忽視,而應正確認識,把它發揚光大,自勉自強。一小撮分離主義者何來刻意突出美化日據殖民地現代化而自我貶低洋務新政,莫非是奴性史觀的另一個醜惡表態。
五、冒藉皇民化軍國意識充當台灣意識的奴性心態
日據後期1930年代,日本軍國主義猖獗,對外膨脹,製造九一八挑起盧溝橋事件,大肆侵華,導致太平洋全面戰爭。日帝為要推動侵略戰爭,有必要動員殖民地的人力和人心,便改變原來的殖民地統治政策,從1936年開始在台灣實施皇民化、工業化與南進化三大政策。其中工業化政策系軍需與自給導向的工業開發。南進化政策是指日帝侵略華南以及東南亞地區的南進基地之建設。皇民化政策就是針對台灣人的人心和人力、人命之精神總動員措施,為三大政策中的核心部分。
台人抗日民族運動以1915年西來庵事件為轉折點,從前期的武力抗日轉向中期1920年代的自治(議會設置)運動。日帝對前者則採取徹底武斷鎮壓和屠殺,對後者則懷柔、分化而設限抵制。然而到後期1930年代以後,則將原有「一視同仁」口號提升而改倡皇民化,亦即台灣人的「日本人化」之教化,其意圖非常明顯,即為要推動侵華、擴張戰爭,非要動員殖民地人之人力和人命不可。為要徹底動員殖民地人之人力,就非要爭取人心,爭取台灣人對皇國之忠貞不可。為要獲得對皇國的忠貞,就非要台灣人信仰神社皇道,非要改變台灣人的意識形態與精神面貌不可。其目的在於動員台灣人的人力和人命,為日本軍國主義效勞,為日帝侵華戰爭服務,根底是以華反華的毒計。
皇民化政策之教化措施大約可分為四個方面。第一是強制使用日語。即推廣日語之普及,禁止使用台語,獎勵「國語常用家庭」,在升學、就職方面提供利誘。第二是改變台人生活習俗。即輔導著用日式服裝、日式傢俱用品以及日式禮節、婚禮等。另一方面,廢止台灣傳統的婚葬節禮、農曆過年、鞭炮、歌仔戲、音樂等習俗。第三是教化皇國意識、皇道精神和神社信仰。指導各家庭設置「天照大御神」神位,勵行參拜和奉捐神社活動。進而整頓和毀廢寺廟,集中管理和燒燬神像。第四是改姓名。採取許可制審批更改日式姓名,尤其對公務要職以及富商上層家庭輔導利誘,對一般家庭則未必都准予改姓名,僅對新生子女輔導取日式名字〔註13〕。
這一連串的皇民化措施對台灣社會的影響不能說不大,如何評估很複雜,不一而足。依各項措施來看,第一,日語教育的普及,應該說績效最大而影響長遠。不過,做為語言本身來看,並無可厚非。這裡應順便指出,六年制義務教育制度遲迄1943年才實施於台灣,可知日據對基礎教育之貢獻,非如一般人所想像那樣大。第二,改變台灣習俗,基本上未得逞,尤其是對人民信仰的強制改宗,毀壞寺廟燒卻神像一事,民間的不滿與反感極大而深。比如光復後廟宇的興建與媽祖信仰之榮盛以及傳統習俗的快速回復,可見民族歷史文化習俗之不可侵犯性。不過,部分合理的日式生活方式則自然承受而遺留下來,是一種生活智慧的進步。第三,皇國意識和皇道精神,客觀上隨日帝軍國主義之潰滅而消失,連日本天皇本身自我否定神格,日人本身也自我批評皇國意識之害,何來遺留在台灣。若有死灰復燃,則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第四,改姓名,這也是隨時代的變遷消失,因為改姓名的家庭僅佔總戶口的百分之二~三,多局限於上層特定家庭,應該不成氣候。不過現在中壯年以上的人名中,許多「阿雄」「阿子」之類的日式名字,可以說是僅有的改姓名之歷史遺影。
其次,當時民間對皇民化政策的反應,則應視社會階層與工作崗位而異。一部分台灣自治運動的領導人,為了考慮藉此來消除社會差別,提高殖民地人民的政治、社會被差別地位,而贊成合作,少數上層受惠家庭順勢妥協,一般中下層社會則為形勢所逼,不得不唯命是從。然而總體來說,不管是上下層都有不少人對日帝皇民化,以面從腹背態度來應付〔註14〕。因此日本統治者到最後基本上還是不相信,也沒有相信過有華人血統的台灣人,這一點與朝鮮的皇民化相比較,便可察知事體內情之一端。
日本軍國主義下台灣與朝鮮的皇民化政策之比較,總體上很相似,但是在民族血統之不同的考慮上,有兩個作法上的差異。第一點,在創氏改名方面,朝鮮實施於1938年,採取全體一律方式,而台灣則始於1940年,採取有條件許可制。結果,台灣在1943年底的改姓比率僅佔全戶數之1.7%,比諸朝鮮在1938年底已佔83%,則屬僅少〔註15〕。可知日帝當局對台人改姓名政策未必積極,台人本身也不踴躍,有所保留。第二點,徵兵動員方面,日帝陸軍對朝鮮徵召志願兵始於1938年,對台灣則遲迄1942年才實施。其間,對台灣僅徵召軍夫,亦即非武裝軍隊勞力。至於台灣志願兵的徵召也以「高砂族」(原住民)之「義勇軍」具多,主要派遣南方戰場,不便用在中國大陸〔註16〕。正規徵兵制的實施,朝鮮始於1942年5月,台灣則拖到1944年11月才發佈,而其意圖又不派「外征」,主要用於台灣的防衛。這些種種之不同點,主要的考慮就在於台灣人與朝鮮人不同,台灣人有「支那人」血統,「支那」為台灣人的「舊祖國」,用在侵華戰爭之風險大,即使是大力推動皇民化政策,也不能相信到底〔註17〕。
總而言之,皇民化主要目的為台灣人的「日本人化」,以期動員台灣人的人力、人命和人心,但是從以上的考察來看未必得逞。同樣是殖民地人民的皇民化政策,日帝重朝輕台或者容朝疑台。不過,即使如此,當今朝鮮人卻極反日而台灣人則極端親日,對此兩個極端分化意識形態如何理解?一般而言,姑不論日人作法,且說朝人反日順理成章,而受到日人重視,而台人親日令日人莫名其妙,外表是親熱而實質輕視,這才是台人奴性的悲哀。所以說,客觀上皇民化未得逞,但是一部分台人心中的媚日反華遺毒乃不可輕視,所有關鍵仍在於台灣人本身的奴性心態和史觀迄今尚未克服。這與光復後蔣政權的恐怖統治又有深切關係,令歷史悲情更加曲折複雜。
六、蔣政權恐怖統治不如總督府殖民統治的錯覺與錯誤
「狗去豬來,狗會看家,豬只會吃,豬不如狗」,這句話是台灣光復後長期流行於民間的一句代表性時評。就是說,不滿日帝殖民統治,罵日人為狗,一方面又看不慣新來的蔣集團,腐敗無能,只會欺壓百姓,罵蔣集團為豬,兩者相衡比較,豬不如狗,暗歎「光復」後,歷史悲情「出頭天」之日依然遙遙無期。本人親歷其境,民情傷處,可以體諒,萬分值得同情。
然而,本文的基本看法,是狗與豬都不行,沒有好的,兩個比較只能說那一個更壞,實質上兩個都不能容忍,在台灣近代史中千萬不要美化它,都要加予批評超克,這樣台灣人才有自主的立場,才能克服歷史悲情,克服奴性心態和史觀。否則,一不小心又要美化日據,在不知不覺中自我奴化而不能自拔,歷史悲情的消除可真又要遙遙無期。
蔣集團來台,胡作非為,逢二二八民變,竟派兵武力鎮壓,到處屠殺民眾,繼流亡台灣後的一九五○年代,又重來白色恐怖統治,逮捕上萬人,處死大約四千人政治犯〔註18〕。特務警察橫行,軍警隨便抓人,秘密裁判,暗中處刑,受難者何去何從,行蹤不明,公權力草菅人命。台灣社會在長達38年的戒嚴下,籠罩著軍事獨裁白色恐怖的氣氛中。在這種情況下,人民內心埋怨蔣集團之封建黑暗統治,自然而然地比較日據總督府統治,認為總督府的殖民統治雖然一樣專制,但是它還是依據法律規章,按照法定程序公開抓人判刑,人民對法律行為可有預測性,比較起來「還好」。在人的感性上,一般而言,骨肉之恨往往深於他家之仇而難消。蔣集團以同胞之名,欺壓屠殺台胞,比日帝堂堂以異族之名歧視慘殺台人還可恨。所以「豬不如狗」的想法和史觀,在台灣人的心目中拂拭不去。這種認識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台灣人難予拂拭的歷史悲情之根源。
然而,如上所述,這裡要區分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之別,留意思維邏輯的偏差,千萬勿淪落於感性認識的陷阱,因為如果據此來美化日據殖民統治,則只能加深台灣人自我奴化的悲情。日帝據台對台人的壓迫、歧視、屠殺之非人道史實,慘絕人寰,鐵證如山。茲舉出其一、二,以供省思之材料。
1895年,馬關割台,日本佔領台灣之際,各地台民組織抗日戰爭,前仆後繼,非常激烈,業已為世人所周知。史冊記載,在日帝軍事佔領的攻防戰鬥中台灣軍民死難者,一說約有14,000名〔註19〕。其實,民間確實傷亡犧牲人數不止此數。考慮到當時台灣總人口大約為260萬人,則可知14,000名之數目相當驚人,比率上比二二八民變犧牲之規模還要大。
日帝台灣總督府成立之後,各地抗日民族鬥爭不斷,總督府三年之間無所是措。
1898年,兒玉源太郎總督和後籐新平民政長官主台,發佈「匪徒刑罰令」對抗日義士施加武力鎮壓與招降屠殺。後者又稱「臨機處分」,為招降政策之一環,就是說以歸順式之名目將抗日義士(「土匪」)騙來參加儀式,設酒宴款待,趁吃飽喝醉包圍集體屠殺之方法。據後籐新平親自統計,從1897年到1901年之間,逮捕抗日份子8,030名,戮殺3,473名。另外在1902年一年的大規模「討伐」裡,逮捕後經裁判處死者有539名,以臨機處分屠殺者竟達4,043名之多。在後籐手下被刑殺抗日份子一共8,055名。這是有紀錄的確實數目〔註20〕。
之後,抗日運動雖然漸趨平息,實則地下化,依然斷斷續續此起彼落。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對台灣的民族運動引起強烈示範效應,其中最著名者有1913年羅福星領導的苗栗事件,921名被捕,兩百餘名被判死刑〔註21〕。接踵1915年余清芳領導的西來庵(又稱噍吧哖)事件,是一次規模最大而最有組織的抗日事件,1,957名(一說2,500餘名)被捕,886名(一說903名)判死刑,453名有期徒刑,217名行政處分,303名不起訴,96名無罪。事件於7月發覺,10月就匆促判刑,被判死刑人數之多非比尋常,在執行過程中,國際輿論嘩然,結果,實際處死者96名,其餘特赦為無期徒刑〔註22〕。除此之外,1929年的霧社事件以及次年的第二次霧社事件,為原住民的大規模抗日民變。日帝據台34年竟發生此一抗日起義事件,暴露其殖民統治之惡劣形象,日帝當局驚慌失措,遂投入將近四千名軍警鎮壓,同時動用飛機,投下毒氣瓦斯彈殺戮。在整個事件中,日人被殺134名,起義原住民1,236名中近千名犧牲,鎮壓手段慘無人道,轟動世界視聽〔註23〕。總督府專制,殺人如麻,慘絕人寰,完全是殖民地恐怖統治,怎麼可以說「豬不如狗」「日據比戰後還好」。
我輩光復後親歷蔣政權白色恐怖統治之苦,眼前事有切身之痛。父輩祖輩過去飽嘗日帝殖民地恐怖統治之苦,我們這一代人是不是時易境遷也就無關痛養,這樣就說「狗比豬還好」?果真據此來美化日據,則無異侮辱先代,也等於在侮辱自己,這是錯覺,也是錯誤的認識,淪陷於自我奴化,萬世不能「出頭天」。
七、把歷史還給人民,超脫奴性史觀——代結語
綜上所述,分離主義者常指說的台灣人歷史悲情之出發點為「化外」、「無主」之說,原為美日對台灣領土歷史性野心的理論依據。他們如果不是對史實無知,就是有意歪曲史實,為自己的政治意圖鋪路,實則為美日野心服務,是一個自我奴化的心態與史觀。
此一心態史觀,一事通萬事,進而來美化日據殖民地現代化,而遮蓋洋務派現代化的宏大建樹,把台灣人最值以自傲的近代史跡拋開不談,甘願美化日本殖民資本主義化的搾台機制,著實極無見識,安有自主、自強可言。一片奴性心態,才是台灣人歷史悲情所在。
再說,日帝想動用台灣人參與侵華戰爭而策劃的皇民化教化,分離主義者把它充當台灣意識形成的基礎。這無異於把皇國意識、皇道精神、神社信仰、忠貞天皇等一連串日本軍國主義意識當做台灣意識看待,連日本軍國主義也不敢相信的虛構,這是自我上當以華反華的毒計。這已不是無知而是有意出賣台灣人的靈魂,侮辱台灣社會文化,劣根性奴性至極,奴隸不如。
至於總督府的殖民地恐怖比蔣政權的白色恐怖「還好」之說,「豬不如狗」的偏差史觀,一般來自對歷史認識與感性認識的偏差,部分來自有意領導戰後悲情成為反華分離情緒。我們不能容忍的是這一個歷史認識的偏差,不知不覺侮辱上千上萬的日據偉大抗日先代的鮮血犧牲,蔑視受盡日帝殖民地壓迫的父輩祖輩之苦難。結果,無意中也加深了這一代台灣人的自我奴化之歷史悲情。
由於歷史關係,台灣社會裡有一股濃厚的日本情結。我們應該說,親日的感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媚日就差了,在本文稱之為自我奴化。進而媚日反華就成問題,因為這關聯到日帝侵華的問題,牽涉到整個中國人的感情,我們是不能容忍的,台灣同胞應該要體會到這一個問題。
在台灣,不只是媚日反華,還有另一個親美反華的心態史觀,本人稱之為美日史觀,即「美日好比是台灣的太陽,地球好似以美日為軸在轉動,歷史好像由美日來帶動」,台灣的未來全賴美日的氣息來左右,據此迴避兩岸問題的自我解決,求援於美日保護而來對抗中國大陸的「威脅」。這種美日史觀對台灣的未來只有加添不安因素,是有害無益的。
台灣長久與大陸隔絕往來,長期教化反共思想,台灣與大陸,台灣同胞與大陸同胞之間有意識形態上的隔閡,有生活方式上的差距,一時難於相融是可以理解的。我們應該說反共,反對中共政權不是問題,這不是反華。而違背中華民族,違背包括台灣人民在內所有中國人民的利益之舉動和作法,這才是反華。進而勾結美日勢力對抗中國,分割兩岸,抵制中國的統一和發展,這種媚日親美反華是絕不能容忍的。
在中國近代史過程中所積累下來的台灣人之歷史悲情與歷史認識問題,反覆深思認識到其關鍵在於台灣人飽嘗的苦難與大陸同胞以及整個中華民族所受的苦難,到底是異形還是同根同質這一點認識上的差距。本人從1960年代初長年客居東瀛,回顧人生60餘年來的學習見聞,瞭解近代中國和日本以及世界歷史的諸多真假虛實,著實體認到台灣人的歷史悲情與大陸同胞,整個中國人的受辱苦難,是異地同根,同步走在一條線上的。這是結合自己感性與理性認識所獲得的結論。然而在台灣,由於種種因素,台灣人往往尚難達到這一個宏觀的歷史認識,需要有一段時間,有一段大陸與台灣雙方加強交往和加深認識的過程,才能達到共識。
本人提案,為了克服台灣歷史悲情,加深歷史認識,我們應該把歷史還給人民。從民眾史觀點來重新認識台灣和中國近代史,就可認識到台灣不是「無主」,不是「化外」,台灣人是中國人,皇民化不得逞,日據不能比蔣政權「還好」等史實真相。由是正確掌握歷史認識,走出歷史悲情,超克自我奴化,與大陸同胞共有近代苦難的歷史認識,這就是當前台灣人的一個重要課題。
現在的中國,已經不是20年前的中國,也不是50年前的中國,更不是一百年前的中國。中國人民已經站起來了,中國已經走出發展繁榮的一條路,從鴉片戰爭以來節節往下衰退的底谷走上來,往上爬,欣欣向榮,在國際間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我們要切實認識到這一圍繞著中國的世界形勢和歷史潮流。
做為一個台灣人,本人希望台灣人眼光要遠,氣度要大,胸懷要寬,要為2,100萬台灣人利益著想的同時,也要為12億全體中國人利益考慮,共同為中華民族當家做主,為中國的統一、富強以及亞太和世界的和平、繁榮作出貢獻。這樣台灣人才能真正克服歷史悲情,在台灣當家做主,有安全感、持續走向自由、民主、富裕的光明大道。
〔註1〕日本於1951年《舊金山對日和約》,放棄台澎主權(和約第二項)而美國慫恿日本不言明歸還對象,1952年「中日和約」沿用舊金山和約條文,有意留下「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禍根。美日狼狽為奸,對台灣領土暗藏野心。
〔註2〕姚錫光《東方兵事紀略》捲上,錄自楊碧川編著《台灣歷史年表》台灣文藝雜誌社,1983年,88頁。
〔註3〕毛利敏彥《台灣出兵──大日本帝國□開幕劇》中公新書,1996年,57頁。
〔註4〕同上,21-25頁以及124-133頁。「番地無主」論為西歐列強要擴張領土之一般理論依據,源於Westphalia會議(1644-48)以後的萬國公法(國際法)。從近代國家的概念來看,凡是原住民居住「未開發地」,亦即「番地」均可當做「無主之地」。西歐佔領非洲殖民地,美國侵佔西部印地安人之地,均以此論為據,日本據此於1874年向台灣「番地」出兵。
〔註5〕塗照彥《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漢譯本)人間出版社,56-62頁。
〔註6〕黃紹恆《近代日本制糖業成立日本台灣統治政策關係關研究》富士小林節太郎紀念基金,1992年度研究助成論文,53-59頁。
〔註7〕連橫《台灣通史》下冊,眾文圖書公司,1979年,908-912頁以及周憲文編著《台灣經濟史》台灣開明書店,1980年,198-199頁。
〔註8〕姚永森《劉銘傳傳──首任台灣巡撫》,時事出版社,1985年,158-190頁。
〔註9〕矢內原忠雄《帝國主義下台灣》《矢內原忠雄全集》第二卷,巖波書店,1963年,204頁。
〔註10〕拙文《台灣經濟成長的商榷》,郭煥圭、趙復三編《台灣之將來──學術討論會論文集之二》中國友誼出版社公司,1985年,20-26頁。
〔註11〕根岸勉治《南方農業問題》,日本評論社,1944年,6-7頁。
〔註12〕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History, People, Resources, and Commercial Prospects: tea, camphor, sugar, gold, coal, sulphur, economical plants, and other productions, 1903。大維遜系日本佔取台灣時(1895年)的從軍記者,後來就任美國駐台灣領事,本書中對領土問題,仍站在「番地無主」論的立場,此乃美國對台灣領土問題的一貫立場,順筆提醒,應予留意。
〔註13〕關於皇民化政策,請參關近籐正己《總力戰台灣──日本殖民地崩壞研究》刀水書房,1996年,第3章3-7節。本書為日據末期台灣研究的學術大作,資料豐富,論述客觀,有獨到之見解,本文有關皇民化之論述主要參考本書。
〔註14〕容本人披露親歷之經驗來證實。一則我家為斗六地方富商,家父任壯丁團長、保正,戰時為米谷配給組合理事長,有錢有勢。然而,家父對毀廢寺廟、燒卻神像極表不滿,暗地痛哭流涕、悶不進食。二則,本人家境佳、體格壯、品學兼優為模範「軍國少年」,小學六年級時,校長推薦本人報考「陸軍少年飛行兵」學校,全學年近三百學生中只選拔三名,極為光榮。得意洋洋,回家提示文件,面告家父,沒有想到當場被痛罵一頓「真傻」,本人恍然大悟,此景終生難忘。
〔註15〕上揭近籐一書,181頁。
〔註16〕同上,381-398頁。
〔註17〕同上,44頁。
〔註18〕二二八受難者數目迄今很難說定,現在據國家賠償的申報數,則僅止於一千多,再加數倍,也不到一萬,故暫且說上千這個數目。
〔註19〕上揭楊碧川一書《年表》,106頁。另日軍死亡278名,受傷931名,此一數目有低估之嫌。另外周佗、魏大業編著《台灣大事紀要》,時事出版社,1982年記載,自1895年5月至10月,日軍投入五萬餘人,傷亡及患病者達三萬餘人(同書41頁)。再者,檜山幸夫《日清戰爭》(日文)講談社,1997年一書中(246-258頁),將此一戰鬥規定為日台戰爭,把台民抗日組織稱為抗日軍。日本投入士兵49,835名,軍夫軍工26,214名,死者大約3,000名,多半死於風土病。抗日軍大約33,000名,戰死者依戰場屍體數目計算,不下6,000名。書中描述各地抗日軍有組織性,正面英勇抗戰,強敵難當,日軍屢淪困境,一部地區戰役,軍民難分,將村落燒光,殺死。台民抗日史跡可歌可泣。
〔註20〕鶴目佑輔《後籐新平傳》,太平洋協會出版部,1943年,159-160頁。據王曉波教授調查數目則達12,000名之多。至於鎮壓和招降以及臨機處分的詳細情況,則記載於台灣憲兵隊編《台灣憲兵隊志》龍溪書捨,1978年一書。其中,關於1902年5月25日中午,在斗六廳的歸順式上,集體屠殺張大獻以下60名抗日份子之記載(同書282頁),我家離斗六廳不到百米處,這一段與家父當天親睹其景的口述史實一致。
〔註21〕上揭周佗一書《紀要》,41頁。
〔註22〕上揭楊碧川一書《年表》126頁。本書另記載處死200人,703人無期。其他說法參考講談社《日本全史》,1994年,1013頁。
〔註23〕戴國輝編著《台灣霧社蜂起事件──研究資料》,社會思想社,1981年,20-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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