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航運非兩國航運

鄺少真


《聯合報》載歐、美外僑在台商會不約而同指責我政府,排除外商於目前台灣兩岸航運經營權之外,造成外輪不公平競爭,準備退出高雄港營運。我交通部則在部務會報針對外商強烈反彈,而花了不少時間討論。咸認外商之排除在兩岸航運營運之外,是大陸方面的政策造成,但為了留住外國航商在台灣,表示將會想辦法解決。

我認為將排除外商於兩岸航運,怪責於大陸方面政策所致,是一個方向不正確的思考。正確的思考空間在於如果外商以兩岸港口為最後目的港,是屬於非國際海上運輸的航路,涉及CABOTAGE沿海航行和貿易權。

排除外輪運送兩岸間互相以彼岸為目的地的做法,是國際上理法所當然。由於目前我方仍然自守三不通狹巷,將由兩岸國人所經營、擁有但懸掛權宜旗幟「外」輪載運兩岸間港口為目的地貨物,目前是情理所容。外輪公司如果只是以台灣省內港口為貨物轉運口岸而非目的地,不涉及外輪逾越從事中國(無論中華民國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航行權者,則我們兩岸之間的目前海運政策,對外國航商人們又干卿何事?當然,如果美國政府那一天首肯我們兩岸的船隻可以載運夏威夷和美國大陸之間貨物,甚至我們飛機也可以參與載運美國國內城市間旅客,而歐洲國家也做同樣開放,則我們兩岸政府自然再也沒有立場排除外商參與兩岸間航運權。

至於外商所稱,將不排除撤出高雄港為挾,其實是由於大陸外貿發展快速,貨量大增,中外航商人人見獵心喜,外國船東因為貨源吸引,大陸各港口的效率和裝卸成本,雖然毀譽不一,他們仍然爭相派船彎靠,搶載大陸和世界各國往返貨物,目前已有裝三千TEU載運量的歐洲定期船公司,寧願放棄彎靠台灣而取大陸,他們撤出高雄港與否,其實是與貨源、裝卸成本、航程等等有關,而非外商所謂「不公平」政策所致。

所以,排除外國人所擁有、經營的船公司經營海峽兩岸間國內運輸,是既符合現有國際常見慣例,又符合民族主義精神的做法,除非有人蓄意扭曲,將兩岸航運

視同國際航運在先,混淆視聽,意圖造成「兩岸兩國」的既成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