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回歸與「一國兩制」

李家泉
(社科院台研所資深研究員)


早在1926年,我國著名愛國詩人聞一多先生,曾用一種特殊的「擬人化」或「第一人稱」的手法,表達了澳門對於祖國的懷思之情。詩中寫道「他們(指葡萄牙)擄去的是我的肉體,你(指祖國)依然保管著我內心的靈魂……請叫兒的乳名,叫我一聲『澳門』!母親,我要回來,母親!」〔註1〕如今,這個願望就要實現了。今年12月20日,澳門就要回歸祖國,回到祖國母親的懷抱,我們翹首以待的繼香港回歸以後的又一個偉大的歷史時刻終於來到。這該是多麼令人高興的大事啊。

一、澳門問題的歷史回顧

澳門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它位於中國南海岸邊緣,珠江和西江三角洲的南端,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目前的總面積約為23.5平方公里,人口約為45萬,其中華人約占總人口的97%。土生葡人和葡人等約佔3%。

根據史料記載,從公元前3世紀秦始皇統一中國的年代開始,澳門及其鄰近地區就已正式繪入中國的版圖,成為秦王朝南海郡番禺縣所屬的一部分。此後綿延一千多年,所屬郡縣幾經更迭,並且一直是人煙比較稀少的地方。澳門真正的開埠始於1535年,即明嘉靖十四年,允許葡人和其他外國商船在澳門附近海域進行貿易。1553年即明嘉靖卅二年,葡人通過賄賂明朝官員辦法入據澳境,並逐步擴大居住地區,往後再發展至長期盤踞以至強行霸佔。

澳門與香港不同,英國侵佔香港是通過直接的炮艦政策、強迫清政府簽約而建立殖民統治的;而葡萄牙侵佔澳門則經歷了一個緩慢的與漸進的過程,後來葡人雖在澳門建立了殖民統治,但仍承認澳門為中國的領土。從葡人入據澳門至鴉片戰爭前的三百年間,明朝政府一直對澳門擁有並行使主權,依法進行管理和收取稅賦。〔註2〕

從1840年的鴉片戰爭開始,西方列強便打開了入侵中國的大門,一個又一個的喪權辱國條約接踵而來。葡萄牙政府亦乘清朝政府戰敗之機,向中國提出領土要求,在沒有達到目的時同樣進行武裝進犯,最後趕走中國駐澳官員。拆毀政府衙門和海關,並一步步地擴大所佔領的地區範圍。這以後,葡國政府在英、法的配合和威脅下,先後強迫清政府簽訂了以下兩個不平等條約:

一是中葡《天津條約》。即1862年8月13日,中葡在天津簽訂的《貿易章程》,又稱中葡《天津條約》。根據這個條約,清政府不僅放棄了向居澳葡人徵收租銀的權力,而且所任命的官員,「其任職、事權得以自由處之,均與英、法、美諸國領事等官,駐紮澳門、香港等處各員,辦理自己公務,懸掛本國旗號無異。」〔註3〕從此,中國駐澳門的官員,實際就成了駐澳門的「外國領事」,等於把澳門變相割讓給了葡萄牙。

二是中葡《北京條約》。即1887年12月1日,清朝政府與葡國羅沙總督於北京簽訂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又稱中葡《北京條約》。這個條約,並不是在帝國主義槍炮威逼下簽訂的,而完全為清政府的腐敗無能所造成。葡萄牙在英國的慫恿和支援下。不但從「利益均沾」中得到了西方列強在中國擁有的一切特權,以及關於「澳門地位條款」和「最惠國待遇」,而且騙取了葡人幾百年來一直想獲得的對澳門的「永遠管理」權。〔註4〕

這兩個不平等條約的廢除也經歷了一個曲折的歷史鬥爭過程。

1924年,孫中山先生召開中華民國國民會議,並發起了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的運動。1928年,當時的中國政府外交部正式照會葡方,聲明清政府與葡方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作廢,並與葡方另訂了一個《中葡友好通商條約》,又稱《南京條約》,但實際僅限於兩個關稅及其他有關經濟協定,沒有涉及澳門的主權和地位問題。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政府多次闡明澳門是中國的領土,宣佈不承認帝國主義強加在中國人民頭上的一切不平等條約。1972年,我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表明了中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一貫原則立場。1979年2月8日,中葡建交時達成諒解,確認澳門是中國領土,目前由葡萄牙管理,適當時候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英國人在香港共156年,而葡萄牙人在澳門則長達446年。如今,繼香港回歸祖國以後,澳門問題通過中葡雙方自1986年六月開始的一系列談判,於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正式簽署聯合聲明,從而獲得圓滿解決,並且亦將於今年12月20日實現回歸。今年5月14日,法新社報導在談到澳門回歸的意義時說:「中國受外國列強凌辱的歷史將在葡萄牙歸還澳門中正式結束,這將敲響西方在亞洲實行四百年的殖民主義的喪鐘。」〔註5〕

二、「一國兩制」在澳門

1984年,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在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成員時,第一次提出要同解決香港問題一樣,用「一國兩制」的方針解決澳門回歸問題。

1987年4月,中葡兩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籤署的聯合聲明,除了確認澳門回歸祖國的日期以外,還宣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澳門的基本政策,明確了澳門過渡時期的各項有關安排。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這個基本法的基本精神,就是序言中的這樣一段話:

「為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有利於澳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考慮到澳門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國家決定,在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規定,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不在澳門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

澳門和香港一樣,都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部分,過去也都是西方列強依靠武力和強權通過不平等條約而霸佔的。這兩地問題的性質沒有什麼區別,因此都應該通過實行「一國兩制」實現回歸。《澳門基本法》和《香港基本法》,就都是根據該兩地各自不同的特點,而把「一國兩制」原則具體化和法律化的。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央政府除負責管理有關的外交事務和國防事務外,其餘都由特別行政區自行管理,實行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政策。

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四權」,即「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四自」,即自行確定財政金融制度、自行發行貨幣、自行維持社會治安、自行制定社會和文化政策及制度,包括教育、文體、醫療衛生、科學技術、新聞出版、勞動保險等各方面的政策和制度。

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四個不變」,即在50年內,政治制度不變、經濟制度不變、原有的生活方式不變、原有的法律基本不變。

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以使用自己的區旗區徽,可以用「中國澳門」的名義參加國際文化經貿交流,發展和建立對外經濟關係,簽訂有關對外協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在過渡時期,還必須處理和解決好「三大問題」,即中文的官方語言化、公務員本地化、法律本地化。

澳門與香港,在實行「一國兩制」的總體指導思想和原則精神上大體是一致的,即既要恢復行政主權,又要保持穩定和繁榮。但由於兩地的歷史地理背景不同,以及英、葡兩國對該兩地實行統治的政治體制和具體形態不同,資本主義的發展程度和現有經濟水平不同,法律淵源和地區特色不同,因而《澳門基本法》和《香港基本法》不可能完全一致。例如,在土地和自然資源的處理方面,在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方面、在政治體制及其具體運作方面,在經濟制度和一些政策的規定方面,等等,就必然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差別。這些《澳門基本法》和《香港基本法》都各有明確 規定,這裡就不贅述了。

澳門和香港在回歸交接過程中也各有各的問題。香港在後過渡期間,主要是英方的不合作態度,從而迫使中方不得不採取「另起爐灶」做法。澳門在後過渡時期,葡方與中方的合作態度與英方與中方的對抗正好形成鮮明的對比。但由於澳門的資本主義發展程度與經濟發展水平比不上香港,加上葡人在澳門的統治時間較英人在香港更久、影響更深,因而在公務員的本地化、法律的本地化、中方的官方地位等問題上,則面臨著艱鉅的任務。儘管如此,但我們堅信,在祖國強有力的支援、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全體澳門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澳門的明天一定會和香港一樣更美好。

三、澳門回歸望台灣

香港已經回歸,澳門回歸在即,人們很自然地把視力轉向台灣。全國人民多麼渴望台灣問題也能早日解決,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這是關係到12億人民的團結、祖國的繁榮富強和中華民族的振興的一件特大要事,不能再拖了。

有人說,台灣與港澳不同,「『一國兩制』絕不適用於台灣」。這是不符合事實的。應該說,台灣問題與港澳問題確有不同,港澳問題是西方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通過發動侵華戰爭、強迫中國簽訂不平等條約、霸佔中國領土造成的;而台灣問題則是國共內戰造成的,是兩岸中國人自己的內政問題。然而不管如何,台灣與港澳都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部分,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實現統一,則應該是完全一樣的。何況,兩岸都是中國人,因為是內政問題,祖國大陸的對台政策更寬、更彈性,應該更容易商量和更容易解決問題。而事實上並非如此。

老實說,現在的問題不是港澳的「一國兩制」適不適用於台灣的問題,而是台灣方面想不想和願不願意實現統一的問題,是真的想統一還是企圖分裂和支解中國的問題。今年5月20日,台灣「海基會」某負責人竟然不打自招地說:李登輝最近出版的《台灣的主張》,提出要把中國分割成東北、蒙古、新疆、西藏、台灣等七大塊,「是對中共所提『一國兩制』的應對」。〔註6〕這充分說明了以李登輝為代表的台灣當局在祖國統一問題上的立場和態度,是對台灣當局為何堅決反對「一國兩制」的最新詮釋。

就我個人來說,實在不想再就李登輝先生的這本「傑作」發表什麼意見,覺得他畢竟是一位自然科學者,不是真正的政治家,在社會科學領域幾乎談不上任何創見,都是從別人那裡搬來的。他所提出的「七塊論」,早在1887年日本軍國主義參謀部提出的《征討清國策》就有了,這七塊是東北、華北、蒙古、青藏、新疆、甘肅、江南。〔註7〕與李登輝提出的七塊並無太大的差別,只不過未說台灣。其後來人有日本的中?嶺雄曾主張把中國分割成「12塊」、宮崎正弘曾主張把中國分割成「16個小國」〔註8〕還有李登輝先生所賞識的化名為王文山的人於1996年所著《和平七雄論》,亦主張把中國分割成七塊,這七塊所涵蓋的地區與李先生所講的亦是大同小異,所不同者是李先生把台灣放在這七塊內,而王文山則認為台灣已經分割出來了,除台灣以外還應把中國大陸再分割成「七個小國」。〔註9〕這本書在李登輝建議下已於去年翻譯成日文,在日本各地發行。由此可見,李登輝先生所拋出的這個「七塊論」,一是老調、二是抄來的。黔驢技窮,竟拿出這樣破爛貨來抵擋「一國兩制」,有什麼值得批的呢?

現在,有很多人對於李登輝都有這樣幾點「共識」:一是美國的背景。這主要是就他的思想政治路線說的,其一言一行無不反映美國的意圖和政策,包括他這次提出的「七塊論」在內,都不過是美國對華政策的產物。美國的霸權主義者正在充當世界人民的「反面教員」,李登輝則力圖充當這個「反面教員」的「助教」。二是日本的感情。這主要是就他分裂中國的思想根源說的,他自稱22歲以前是日本人,名叫岩里政男、「皇民化」思想深入骨髓、滿腦子日本軍國主義思想,所謂「七塊論」不過是他繼承了日本帝國主義者的衣缽。三是中國的叛逆。這主要是就他主政台灣以來的行動說的。他自稱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但卻一點也沒有中國人的感情。自稱主張中國統一,曾一百三十多次表示反對「台獨」,但在與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的對話中,卻強烈地表示要「建立台灣人的國家」。他必欲分裂和支解中國而後快。

這樣,我們就不難理解:李先生為什麼那麼強烈地反對「一國兩制」?為什麼要給「一國兩制」強加那麼多罪名?諸如「矮化論」、「陰謀論」、「陷阱論」、「霸道論」,還有什麼「吃掉論」、「共黨統一論」,無一不是李先生及其親信製造出來的。

筆者以為,當前台灣社會的主流思潮是求和平、求安定、求發展。而「一國兩制」正是符合台灣社會的這一主流思潮的。一是和平解決,避免兵戎相見,這是符合台灣民眾「求和平」的願望的;二是結束敵對,使台灣能長治久安,這是符合台灣民眾「求安定」的願望的;三是兩岸合作、共同振興中華,這是符合台灣民眾「求發展」的願望的。與此相反,李先生的思想路線和做法是不符合台灣社會的主流思潮的,主政台灣快12年了,卻正把台灣推向與祖國大陸進行對抗的險途。這是很不應該的。相信台灣人民終究會認識到李登輝現行政策主張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也相信一向具有光榮愛國傳統的台灣人民終究會走出或擺脫現有錯誤思維和主張的陰影,而力爭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實現和平統一,從而步入兩岸合作、共振中華之光明大道。

〔註1〕陳力舟:《澳門地理話滄桑》、《人民日報》海外版,1998年11月25日。
〔註2〕《澳門的歷史和現狀》,《人民日報》海外版編,1999年4月15日。
〔註3〕陳東林編著:《澳門知識三百問》第27頁,上海圖書出版公司出版,1998年12月。
〔註4〕同〔註3〕第29頁。
〔註5〕《法新社》記者1999年5月16日新加坡電。
〔註6〕新華社《一周動態》(1999年5月16-22日)。
〔註7〕復旦大學中國近代史教研組編著:《中國近代簡史》(166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5月出版。
〔註8〕香港《亞洲週刊》(1999年5月24-30日)第16頁。
〔註9〕王文山著:《和平七雄論》,台灣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2月第1版,1997年發行第2版,1998年8月發行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