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國論」是不合法的

論高院「一個中國」原則的判決

吳瓊恩
(政治大學公行系教授)


自80年代後期,兩岸關係的發展,一直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90年代初期,冷戰結束後,形勢的發展更是出乎預料,中國的戰略地位,隨著前蘇聯的垮台,不僅未降反升,其中關鍵即經濟地位的崛起。

本志一直以來即主張「無條件談判,有條件統一」,即看出台灣若要脫離中國,的確有其事實上的困難,不僅國際政治體系不允許,中共不答應,台灣同胞更對「台獨」的後果心生恐懼,同時在「全球性」(Globalization)的加速過程中,地球相對縮小,兩岸之間的距離更近了。

去年9月左右,台北市長候選人馬英九,有鑒於兩岸僵局對台灣前途相當不利,於是提出「無條件談判,有條件三通」,結果馬英九當選市長不久後,就比陳水扁幸運,成為香港回歸後,台灣第一位訪問香港的最高行政首長。

曾幾何時,台灣統派人士主張直航三通,都被台獨激進人士扣上「賣台集團」或「台奸」的大帽子。他們就事論事或實事求是的本事是沒有的,但扣人帽子的本領倒是一流。

11月6日,民進黨舉辦「21世紀的中國研討會」陳水扁報告「兩岸經貿情勢」,忽然一改往日論調,反對李登輝的「戒急用忍」政策,主張「單方直航,營利共享」的原則,與大陸展開航權談判。同時他也反對許信良「大膽西進」的主張,並自許所提辦法是「中間路線」。許信良歡迎陳水扁的轉型,但期望他不要為了「選票」而「變臉」,也批評「單方直航」簡直把北京看作「白癡」。

連戰的發言人丁遠超表示看法,認為陳水扁的主張過於冒進,建國黨總統候選人鄭邦鎮,認為民進黨從「中國政策」倒退到「大陸政策」是一種退步。宋楚瑜則透過其競選幕僚林郁芳表示要以國家安全,台灣同胞福祉為優先考量,李敖則表示台灣人要以「一國兩制」向大陸爭取最大的利益。

簡單地說,以上所提各種主張,主要歸納為兩岸關係的兩條路線:一條是以挑逗的、恐懼的、鄙視的、消極的心態來面對中國大陸,從李登輝罵中共為「土匪政權」(千島湖事件)、「加入聯合國」、「打破虛妄的國際體制」、「聯合日本、印度包圍中國」,一直到建國黨呼應「戒急用忍」、「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及「獨立建國」的主張,都是這一條路線的思維邏輯,他們預設了中國沒有保衛領土主權完整的能力和決心,而且還有美國及日本的保護,這種依恃外力企圖割據國家領土,根本即缺乏「獨立」的精神,其蠻幹硬幹作風,置兩岸同胞禍福於不顧,著實令人浩歎,他們也是全世界最不怕中國的一群人,恐怕也是一群「色厲內荏」之徒。

兩岸關係另一條路線主張,即兩岸同胞應以和為貴,促進相互交流,化解誤會,並以積極的、友好的、善意的態度促進共同的利益。從統派主張直航三通,建立大中華經濟園,都是屬於第二條路線。他們也是一群高瞻遠矚,看到中國崛起的趨勢及國際政經社會潮流的「不可逆性」所做出的結論,這也是基本邏輯的問題,而與愛不愛台灣的主觀情緒無關,一直到最近民進黨主席林義雄才希望建立「共同市場」和「共同關稅」的主張,亦可謂後知後覺。

7月9日,李登輝提出兩岸關係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後,筆者即認為這是李登輝一廂情願的「單面向敘述」不是「事實陳述」。其理由是李登輝迫於美國和北京壓力不敢將兩國論入憲,因而兩國論是違背憲法第四條「一個中國」的條文,也違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一國兩區」的法律意涵,更明顯地違背《國統綱領》一個中國的政策主張。

10月23日,《聯合報》報導,有一位41歲的賀姓女子涉嫌從大陸多次輸入禁藥、販賣禁藥及轉讓禁藥等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刑度最重的輸入禁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六萬元。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合議庭則認為大陸仍屬我國領土,從大陸運輸禁藥進入台灣不成立輸入禁藥罪,不能視為「自國外運輸進入」,而改判刑度輕的販賣禁藥罪,判處賀女有期徒刑兩個月。

判決書指出,國家的統治權是以獨立性及排他性行使於領土之內,不能因領土的一部分由於某種事實上原因暫時未能發揮作用而有所異,大陸領土仍屬我國固有疆域,其上的人民仍屬國家之構成員,自不能以其暫時淪陷而變更其法律上地位。

由以上所述可見,法官判案依據法律,法律不得違憲,現在的兩岸關係仍是「一個中國」的架構,生活在台灣,和生活在大陸,同樣都是生活在中國領土內,這才是兩岸關係的事實,李登輝及其同路人所謂「兩國論是事實」的確帶有「欺騙性」和「虛妄性」,不值一顧。

然而,從國際法角度來看,現代國家必須具備主權性質,這必須經由國際社會的認可。自1912年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一個中國」行使主權,直到1971年退出聯合國,再加上1979年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一個中國」行使主權,台灣屬於中國一部份,可以看出,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時而不並存,這是從法理上來講的,因此在外交上沒有「雙重承認」這回事。但是,目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有163國,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有29國,儘管後者都是小國家,畢竟還是國家,所以說中華民國尚未滅亡,勉強可說氣若游 絲,一息尚存,雖領土主權仍及於中國大陸,法理俱在,事實已難有效統治。

從以上法理的觀點,兩岸若要直航,則必須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航權談判,才有成功的希望。否則,如果不顧國際法和國內法的法律事實,硬要從政治力的角力來進行談判,則除了自問自己還有多少斤兩或實力之外,別無他法可以突破。

在兩岸不久都將加入WTO的壓力下,現行「戒急用忍」政策還能挺多久?這種「憋尿比賽」的遊戲,輸的一方必然是「膀胱較小」者。

中國文化傳統向來只有「天下」觀念,而無明確的現代「主權」國家的概念,那是16世紀歐洲思想家的產物。中國傳統所謂的「國」是指「諸侯國」,五代十國、戰國七雄、三國演義等「國」的意義都是諸侯國爭天下的意思。現代的兩個國號,是孫中山推翻滿清,建立現代主權國家過程中,尚未完成的建國統一工作,這就要這一代的中國人拋棄成見,早點結束敵對狀態,促進三通,從經濟命運共同體走向文化和政治命運共同體,迎接21世紀統一的新中國的來臨,而眼前的現狀只不過是「一個中國下的特殊兩岸關係」而已,這才是事實,兩岸同胞仍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