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鼓勵台獨的法案

論《加強台灣安全法》案的危機

沈己堯
(華盛頓特區大學教授)


2月1日美國眾議院通過《加強台灣安全法》案,中國政府早已作出了強烈的抗議。該案還要經參議院審議和通過後再交總統簽字,才完成立法程序而成為法律。柯林頓總統早已公開表示反對該案,到時否決。現在看法,該案前途未卜,然已向中美台三方面發出緊張信號。

此案始作俑者,是鼎鼎大名的反共反華老大,名叫赫爾姆斯,現在值任美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去年3月他發起此案後,經「台灣人公共事務會」進行操作,以後台灣立法委員又成批出動來美遊說,向美國會議員分別陳情和要求:美台進行和擴大軍事聯繫與往來,美向台出售各種先進武器裝備及技術提供的法律根據。最後希望美國把台灣納入它的反導彈保護傘下。

所以,《加強台灣安全法》案是《台灣關係法》的延伸,違背了中美三個公報的基本精神,是台獨分子反對中國統一的符咒。

記得中美恢復外交關係那年(1979),美國自己制定了《台灣關係法》。其中心內容有兩方面:一面說台海兩岸要和平解決爭端,另方面又說要武裝台灣抗拒中國。其涵義集中一點:不願台海兩岸統一,不讓中國強大起來。

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一直是中美關係發展的障礙。在這基礎上,前一些時期,美國曾掀起一陣「中國威脅論」熱潮,聲言要「圍堵中國」。這種悖理的宣傳,明眼人都知道是製造是非,含血噴人的言論。試問誰不曉得今日美國是世界上唯一超強?剛從貧窮落後站起來的中國怎能威脅美國?

現在出台的《加強台灣安全法》案,是台獨人士與美國國會議員同謀合作的文件。此案立意要破壞中美關係,讓白宮及其下屬行政部門與國會中不識潮流不明大局的右翼分子展開一場角力,並把台灣推到戰禍的邊緣。

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前提,應當是廢除《台灣關係法》,打消《加強台灣安全法》案。而「一國兩制」是台海兩岸和平共存,台灣保持現狀的最好辦法,也是中國統一富強的光明大道。港澳回歸後的表現就是明證。

但是,近十年來,台獨勢力,有恃無恐,在美方暗中支持下,日益囂張。1996年,李登輝康乃爾之行,企圖「擴大國際空間」,引起中國飛彈演習與美艦隊來去匆匆的緊張局面。中美雖未交鋒,然在這次事件過程中,中國已向世界宣示:為領土主權的完整不惜一戰的決心。

去年七月,李登輝再出新招,拋出「兩國論」,推翻了一個中國的基本原則。因此受到島內,大陸,甚至美國和國際上的嚴厲批評,稱李為「麻煩製造者」。台獨言行一再遭受打擊後,在目前台灣大選期間,才稍為有所收斂。

上月28日,錢其琛在江八點五週年講話中特別警告:「『台灣獨立』只能意味著兩岸之間的戰爭。」中國政府代表首次公開亮出這種強硬態度是不能有所忍讓的說明。他還說:「堅決反對美國國會炮製的《加強台灣安全法》法案。」吐露出中國政府和人民的心聲。

不能否認,從宏觀來看,中美關係主流還是向前發展的。幾年前,中美元首互訪後,中美關係在各方面都在前進。1月27日,柯林頓總統在國會作他任內最後一次國情咨文演說中表明:繼續促進中美關係,盡快通過永久正常貿易關係,支持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所造成的協議。

50年來,新中國與美國從「敵人」轉變為「夥伴」關係,來之不易,理應維護。展望21世紀,中美合作有利雙方及世界和平;中美關係良好發展,有賴於各方面共同努力。希望美國國會議員,放棄私利和成見,打消《加強台灣安全法》案;這也應該是愛好和平的中外人士共同的願望。

2000年2月5日於華盛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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