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動回應「一個中國」原則

給陳水扁的建議

楊開煌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


阿扁稱「民意」 中共說「國情」

自從陳水扁當選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之後,「一個中國」原則就成為陳最麻煩、最棘手的問題。綜合而言,到目前為止,陳對應的方法有:

一是以「議題」取代「原則」:然而由於民進黨本身並沒有「一個中國」原則,而且反對「一個中國」,因此以議題代原則的作為無疑就是去討論中共的「一個中國」原則,這樣的討論根本上就已經否定了「一個中國」原則的要求。對中共而言,如果沒有此一原則,那麼不僅在「兩岸」關係的基礎將發生動搖和變化,特別是中共的外交事務的基礎也折失泰半,所以對中共政權而言,「一個中國」原則不論是多麼僵化,也都不可能放棄,不可能動搖。因此「議題」論的作法是行不通的。

二是以行政善意模糊原則:陳在當選後,在兩岸議題方面提出了三通、談判、領導人互訪等過去中共想要努力促成的兩岸交流政策,然而不回應「一個中國」原則下,這些「善意」都被中共解讀為想以「利益」收買「原則」,企圖以「原則」作為交易的對象,對中共而言這是不可能的事。以中共的性格來看,反而常常可以因為「原則」犧牲「利益」,「原則」對中共而言就是最重要的「面子」問題,無論作任何事都不會不顧及面子問題,因此我們也可以斷言,陳在這一部份的努力是不會有突破口的。

三是以「民意」對「國情」:大家都知道「民意」是台灣領導人最常借用的擋箭牌,而「國情」則是大陸領導人最常使用的擋土牆,例如,近日來台灣政壇忽然傳出「邦聯」「聯邦」「國協」等名詞,陳的講法是只要「一個中國」不是原則,什麼都可以談,最後由台灣二千四百萬人作決定。這是很明顯地以「民意」為自己的無擔當作擋箭牌;反之,中共立刻堅拒一切「一國兩制」以外的任何解決兩岸關係的模式,因為這些西方的「國體」模式不合中國的「國情」,但是從來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國情一開始就能適合「邦聯」「聯邦」「國協」的安排,國體是發展出來的,不是被動地因應國體而已,所以中共是以「國情」來為自己的僵化作擋土牆。以往國民黨在戒嚴時期也是大談一旦放棄戒嚴,則台灣將如何、如何,中共將如何、如何,事後證明一切均是說詞而已。所以,「民意」也好,「國情」也罷,說穿了都是政治人物裹脅大眾為自己政策背書的手段而已,關鍵是以「民意」來對抗「國情」,對台灣有利嗎?

回歸中華民國憲法

當然,我們要陳水扁剛當選總統就要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不但是強人所難,而且也不易取信於人,所以大家都說現在陳的身段很軟、很有善意,但從不覺得這是陳的理念改變,或是陳真心誠意的政策調整,甚至是陳提出的「不修憲、不改名」、在「孫中山和中華民國國旗前宣示」、「不廢除國統綱領、國統會」等,也都被視為只是屈從美國的壓力和國際結構而已。然而懂得屈從總比李登輝的向不可能挑戰為好,因此我們覺得陳也許可以在口頭上無法回歸「一個中國」原則的情況下,是否考慮以行動來表現若干善意,爭取兩岸互信,再來作其他的打算。所謂的「行動善意」最主要的標的就是回歸「中華民國憲法」,特別是憲法的「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中華民國的憲法雖然自1991年以來被李登輝修來修去,好壞不論,至少李登輝不敢修改這一條,而這一條條款在現實的兩岸關係中就是「一個中國」的意思,所以國統會在1992年8月有鑒於兩岸關係中「一個中國」原則的重要,因此先將我方的立場作了明白的解釋,即: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份,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份。

在此一解釋「大陸也是中國的一部份」這一句話對目前中華民國應如何彰顯,我們以為在中華民國憲法中有不少涉及中國邊疆、少數民族的條文規定,特別是有關蒙藏地區的規定,其中包括了憲法第26條之2、3,第64條之2、3,第91條之3、4,第119條,第120條以及第168條、169條,當然我們也瞭解其中有關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等款在目前的政治生態下是無法實施。然而其餘的條款,例如:有關蒙藏自治制度的規定,有關邊區少數民族的文化、教育、民族地位的保障等,就可以將其精神落實在政治政策中。我們認為如果陳能做以下的數件事,將有助於兩岸互信的建立。

有助建立互信

第一:新政府必須記取李登輝邀請達賴的錯誤經驗,對中華民國所造成憲政和法律上的傷害,以及因當選而衝動地、迫不及待地邀請達賴來參加5.20,結果人家根本不領情。事實上新政府必須認真瞭解漢藏歷史、中共與達賴的相互糾葛之後,再決定自己對達賴的態度,比較好的做法是假如能主動宣佈達賴只有在承認中華民國憲法的情況下,才歡迎達賴來台訪問。

第二:新政府在行政院組織法應堅持保留「蒙藏」作為新政府的主要特色之一。行政院組織法中明定原定的八部二會的架構確已不符現行政府的需要,然而兩岸和諧也是台灣現實的需要,因此新政府心中一定要有憲法上中華民國的觀念,在修改現行架構時,就必須保留「蒙藏」的名稱,再以之與其他相關的事務部會合併,例如成立蒙藏暨少數民族委員會來合併原有的蒙藏委員會和中國境內其他的少數民族事務,應該才是比較明智的抉擇。

第三:將達賴在台灣成立的辦公處其連繫的對口單位明確劃歸蒙藏會或新成立的蒙藏暨少數民族委員會的職掌,以便瞭解其在台活動情況和推薦來台的海外藏胞之真實身份和來台意願,並進一步瞭解其在台募款的情況、資金流向和用途等。

個人以為上述的政策行為是新政府口號上不說「一個中國」原則,而行動上表現出中國情懷中國心的辦法,但是類似的行動絕非只是為了討好中共,事實上新政府一旦採取類似的作為,對台灣而言也有相當的好處。

第一,在政治上:以惠而不費的方式體現「一個中國」,在大陸當局可以感受,在台灣內部對陳的支持者而言也不會太難以接受,因為陳只是在因循李的既有規範。

第二,在經濟上:中共的21世紀的戰略構想是以西部大開發為重點,而西藏、蒙古均是中共下一波開放的重點,假如新政府將蒙藏等單位的功能增強,對台商進軍中國大陸西部,參與觀光、畜牧、農業等方面的開發,也將大大有利於台灣的許多傳統產業。

第三,在社會上:台灣新政府如果能表現出對蒙藏等中國有特色的少數民族的文化表現出尊重和包容,讓台灣人把視野伸向廣大的中國和世界,而不要只是擠身在台灣,去檢查島內不同意見的人是否「愛台灣」,是否「以台灣為優先」,自然有助於真正消除台灣的省籍矛盾和族群代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