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陳水扁的「五不」

徐博東
(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室教授兼主任)


陳水扁的「就職演說」終於出籠了,其中在最受各方注目的有關「兩岸關係」部分有所謂「五不」的宣示,被某些輿論所津津樂道,認為是陳水扁對大陸最具「善意」的所謂「讓步」。果真如此嗎?本人實不敢苟同,試析如下:

我們先來看這「五不」是些什麼內容?陳水扁說:「只要中共無意對台動武,本人保證在任期之內,不會宣佈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

首先,陳水扁在這裡對他的所謂「五不」 設定了一個前提條件,即「只要中共無意對台動武」。換言之,大陸只有放棄對台使用武力,他這些「五不」才會有效,否則將統統作廢。眾所周知,大陸方面一再表明,「任何形式的台獨都是不允許的」,搞「台獨」才會動武,不搞「台獨」就自然不會動武。顯然,陳水扁為其「五不」設置的前提條件完全是一種倒因為果、本末倒置的詭辯說法。陳水扁將其「五不」設置這一前提條件,正說明他並無誠意放棄「台獨」,為其日後時機成熟時廢棄「五不」實行「五要」預留了迴旋的餘地和調整空間。

其次,再來具體分析其「五不」內容:

一為「不會宣佈獨立」。依照陳水扁和許多民進黨人的說法,「台灣主權事實已經獨立」,因此也就「不必也不會宣佈台獨」了。實際上早在五年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就曾首次做過這種宣示,並不是陳水扁發明的什麼新東西。更何況,李登輝不是說他講過一百三十多次「反對台獨」嗎?但他還不是照樣在搞分裂、搞「台獨」。

二為「不會更改國號」。其實「中華民國」的所謂「國號」改不改並不是陳 「總統」的權力,只有台灣當局的立法機關才有權決定是不是要改「國號」。因此,陳水扁這句話是一句空話。何況,像李登輝一樣,不改「國號」還不是照樣可以搞「台獨」——打著「中華民國」旗號的實質「台獨」。

三為「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兩國論」入不入「憲」也不是陳「總統」一個人能說了算的,同樣是台灣立法機關的職權範圍。因此這同樣是句空話,不具任何意義。

四為「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首先,依照台獨人士的說法,台灣現狀「已經獨立」,何必自找麻煩、自尋煩惱去搞什麼「統獨公投」?再者,台灣目前連「公投法」都還沒有,你陳「總統」即使想「推動」公投也沒有法源依據。何況,「公投法」 同樣只有台灣立法機關才有權制定,也不是陳「總統」個人可以說了算的。因此,這又是一句不具任何實際意義的空話。

五為「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眾所周知,《國統綱領》與「國統會」都是李登輝主政初期的產物,一直到他拋出臭名昭著的「兩國論」之後他也未敢「廢除」,但李登輝卻從未真心實意地搞過「統一」,而是一心一意地搞分裂。陳水扁宣稱「不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同樣也不表明他一定不會搞「台獨」。 陳水扁會不會和李登輝一樣,也把《國統綱領》與「國統會」束之高閣、打入冷宮、收進其「總統府」的儲藏室之中而並不實行呢?人們將拭目以待。

總之,陳水扁的就職演說儘管閃爍其辭,但既然他仍然不肯放棄「台獨」立場,在「一個中國」的關鍵問題上採取了完全迴避的態度,既然在其「五不」中預設了倒因為果、本末倒置和大陸不可能放棄的前提條件,而且其所謂的「五不」又大多並非其「總統」權力所及之範圍,那麼,他的這些宣示和承諾便都成了「無源之水」和「無本之木」,不具足以令人信服的基礎,而只不過是一些沒有實際意義的、不必兌現的空頭支票而已。這不僅表明了陳水扁並無緩和、改善兩岸關係的誠意,同時還暴露出他無視台灣立法機關權力的李登輝式的獨裁心態。既然如此,陳水扁的所謂「五不」何來「善意」和「讓步」之有?善良的人們切不可被陳水扁的花言巧語所蒙蔽而不自知也!

2000年5月21日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