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的人格與大陸政策

石之瑜
(台大政治系教授)


擺不脫的爭勝性格

 李登輝卸任之後,由陳水扁繼任。陳的求勝意志強烈,自幼都在各項競爭之中名列最優,他本人也對此頗為自覺。除了在從政生涯稍早,曾敗選過台南縣縣長,他參選公職始終無往不利,唯一的例外是一九九八年的台北市長競選連任時,敗給過馬英九。對於這件事陳也耿耿於懷。在他落選後尋求參選總統順利得勝甫就任三個月,就因為各項人事與政策爭議與馬英九多次對立,他則公開批評馬英九不應該仍將他當成戰敗者,他也已經認輸,並告誡馬英九不要再針對自己進行杯葛,否則台北市長也會很難做下去。他對馬英九的批評也許正確,不過,他也揭示了他自己評斷與馬的關係時,其起點恰恰是馬英九是唯一曾經打敗過他的人,而且相信馬總是在故意提醒他上次的敗選。這個與他人比較爭勝的生涯,可以說是陳水扁政治風格的最主要特點。

 爭勝的行為有一個前提,即勝負的標準何在必須明確。陳水扁從在學校考試得第一名,一直到總統當選為止,鮮少扮演一個提出勝負標準何在的角色,而一向是在社會既有的標準之下,或其他人在挑戰他時所提出的標準之下,證明自己絕不比別人差。他自己多次公開期許並且推介自己是「做什麼像什麼」。由於他經常性地以這個能力來標榜自己,不得不令人相信,陳水扁並無意願為他所從事的工作,或正在爭取的職位,提供屬於有他個人特色的詮釋。「做什麼像什麼」已經成為陳水扁的一個人格論述,其前提是陳水扁只想要滿足人們心中對一個職位或任務的既定印象,而不打算改變之。這並不表示,他真的完全接受既有的標準,或完全不會在取得職位後有所興革,而是代表陳水扁在心態上放棄從論述上來為自己訂標準。這個保守的人格特色強化了他對與人爭勝的重視,弱化了他對政策立場的重視。

 當陳水扁努力在各項既定的評價標準或政策立場上證明自己能力的時候,難免因為這些標準之間或立場之間有歧異,出現在言論上的不一致。早期他所競選的職位是市議員或立法委員,選票訴求的對象明確,比較不會在言行上為求滿足太多元的支持者而捉襟見肘。但等後來競逐台北市長與總統時,不但在競選時要滿足的選民組成結構複雜,等當選之後所要服務的對象更是紛繁龐亂,則陳水扁言行中就出現外界多次質疑的善變印象。對陳水扁最大的挑戰,並不是來自於立場上看似多變的問題,而是他作為像市長或總統這樣的角色,並沒有人與他同台爭勝,他過去可以與其他的市議員或立法委員比賽優劣,也可以與他所監督質詢的官員比口才,比資料,比權力,但自從一九九四年任台北市長起,比賽的對手不明確了,他甚至與整個市議會的議員都相處不好,因為市議會成為他勉強仍可相互爭勝的唯一對手。

 陳水扁的政治人格引導他重視眼前立即的爭勝效果,而對長遠的政策趨勢失去掌握的位置,也對於不同政策之間的比較缺乏敏感度。在擔任行政領導時,並不是所有政策議題上的評斷標準都清楚明白,陳水扁的性格使他刻意迴避對政策立場上的哲學探討,造成他的政策選擇幾乎完全是依據權力關係來決定。這是為什麼陳水扁也避免公開的政策諮詢,因為他缺乏一個哲學上的基礎來判斷、仲裁專業語言充斥的政策爭議。對他的決策的不同意見,幾乎必然被等同於對他領導地位的挑戰,畢竟他自己也不至於非執著於任何特定立場,則對陳水扁自己而言,別人只可能是想藉機會反對他的人,而不是他的政策。阿扁熟悉的戰場

 陳水扁就任半年之後,因為核能第四電廠的興廢問題,引起在野黨罷免之議。他當然不會希望有人對他提罷免案,但有趣的是,他面臨罷免議題所引起的政治危機時,相較於他在核四、兩岸、公娼、財政劃分等政策爭議中的言行舉止,表現顯得沈穩得多。其中的原因就在於,政治爭勝是從政多年他所熟悉的戰場,但政策爭議中那種往返論證,則與他的性向不符合。結果造化弄人,他在核四政策爭議上的智略不足,卻矛盾地將他帶回了自己所專擅的政治爭勝遊戲中。現在,他即使不是如魚得水,起碼也是攻守有節,步步為營,反而有些他的對手還出現陣腳大亂。

 政治爭勝與政策爭議有幾個大不同。首先,政治爭勝的對象是人,敵我分明,不必講什麼大道理,不須守什麼倫理規範,只重視爭勝技術;而政策爭議的對象是資源的分配,除了比宣傳,還要比專業素養。其次,每一回政治爭勝都有個終點,一般都來不及考慮長遠問題,故有無謀略比能否執著更為關鍵;政策爭議則涉及中長程的規劃,因此有無眼光比有無手段更為重要。再其次,政治爭勝不靠哲學思辯或道德意識;但在政策爭議中這些都不可迴避;最後,政治爭勝的勝負標準明確,即看誰的權力大;但政策爭議的勝負標準模糊,且戰線經常無限延長。

 到底一個人會更好地融入政治爭勝或政策爭議,不是一個智商的問題,而是一個性向的問題,因而關乎當事人的內在需要。至於陳總統的內在需要是權力還是理念,一般早有定論。同時,人們會下意識地在自己不熟悉的戰鬥領域中故意失敗,以求得機會轉戰於自己熟悉的戰鬥領域。最好的一對例子就是陳水扁與許信良,他們心中似乎都有一種局部性的失敗主義。前者逃避政策爭論,並在這方面逐漸失去自信,總把別人不同的政治主張當成是權力鬥爭;而後者對自己在權力競逐中的連番失利,則每每表現出近乎享受的情緒,恐怕也只有這樣,他才可以回到自己最拿手的政策論證中發揮。

 陳總統目前的爭勝目標明確,一是讓大家覺得他是有誠意的人,二是讓大家承認他是最高權力中心。為達到第一個目標,他向連戰與全國觀眾鞠躬道歉,化解百姓對他專斷的印象;為達到第二個目標,他向大家宣佈他對五二○以來的所有一切負全部責任,於是等於讓作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的行政院臣服於他。在這些行動之中,沒有政策爭議,只由權力競逐,剛好他的性向已經規定,他在這方面會拚死不讓。但如果在野黨夠狠,說不定將計就計,放他一馬,他恐怕就只能回到政策領域中,那時幾乎肯定又會捉襟見肘,疲於應付。

 罷免案對陳總統的意義是複雜的,他在核四政策上缺乏耐性,易怒易驚,抱怨不斷,忽然,出乎意外地他進入了所專擅的政治爭勝擂台,雖然不快樂,但也獲得了自己能夠掌控奮鬥目標,心情反而顯得安定許多。假如他輸了的話,就可以繼續逃避政策問題,而且爾後鬥爭目標繼續明確,手段謀略也都很熟悉;更可能的是,假如他贏了的話,則又將回到另他不安、方向不明、標準模糊的政策環境中。簡言之,他下意識的權力需要與他當前的鬥爭目標是相牴觸的。

 與李登輝相比較的話,陳水扁的政策目標意識明顯地比李登輝薄弱很多,但卻對於人際權力爭勝的需求超越李登輝甚多。李登輝即至今天,也並未對主宰他的蔣經國口出惡言,也對和他爭勝的郝柏村不聞不問。李登輝固然對如李光耀或其他前國民黨高層等有助於他的人不曾感恩,甚或割袍斷義,卻也沒有表現出有仇必報的心態。相較於此,當年曾判陳水扁入獄的法官,在陳水扁就任市長後就以違章理由受到立即處分。換言之,李登輝對於人際權力關係上的短暫失敗能夠容忍,但對政策目標的妥協則難以忍受;陳水扁則對人際權力尊卑關係的明確十分仰賴,但對於政策立場上的堅持則不感到自己有動機上的需要。阿扁更趨同於權威人格

 陳水扁管理兩岸關係的風格也與李登輝不同,他的問題不在於理想主義受到壓抑,而必須經由迂迴手段來完成;他的問題是他亟欲滿足人們加諸於他的政策期待,卻因為有太多他必須滿足的標準而無所適從。這些標準包括李登輝的理想主義、台獨基本教義派的建國主張、華盛頓對台海和平的規定、北京對一個中國原則的強烈期盼、選民對安定、安全、安心的渴望。由於缺乏強烈的理想主義與哲學位置,陳水扁當然不致於表現出李登輝推動兩國論的膽識,但李登輝、台獨長輩顧問群、華盛頓都是他視為理所當然的標準訂定者,不能忤逆任一,而他們對於如何追求台灣獨立地位,和什麼叫做獨立地位的主張不盡相同。

 李登輝對自己自我意識太強而有所警惕,陳水扁對人際權力爭勝的執著而對政策立場失去敏感,構成兩種管理兩岸關係的風格。李登輝的政治人格近乎一般政治人格中的自戀人格,而陳水扁似乎更趨同於權威人格。李登輝的自我意識是透過一種對外在的抗拒來完成的,為了控制自我意識的無限蔓延,他將自我意識投射到一個理想主義的台灣主體意識與主體認同上,並發展出一套不斷抗拒的政策風格,於是就為兩岸衝突建立了一個基礎。在對自我做出刻意的貶抑與對台灣主體的悲情中,他需要獨特的迂迴戰術與堅定的政策目標,且並努力隱藏這個政策意圖。相形之下,陳水扁企盼明確的評價標準不可得,因此在兩岸政策上缺乏一致性,並將外界對政策的挑戰理解成為對他個人領導地位的抗拒,從而排除了長遠政策目標或哲學立場的孕育。□《海峽評論》2000年12月號 第1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