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無奈去,荷花依樣開

從評二屆國大選舉說起

熊玠
(紐約大學政治系教授兼主任)


選舉過了有人夸夸其談,要「事後有先見之明」一番,是司空見慣的事,可是硬要把失敗說是大勝、蓄意黑白顛倒,論理是不會有的。但據我在此所見,真的居然有人投書《紐約時報》,做如此說法(見元月6日《紐約時報》,頁16),豈不怪異也哉!無獨有偶地還有另一篇讀者投書,硬說這次選舉的結果並不表示選民贊成「一個中國」(見同日《紐約時報》,同頁)。本人想對這兩點意見略為置評。

先談那篇硬把這次選舉說是民進黨大勝的投書。寫稿這位蔡先生的主要論點是跟以前選舉得票率比較,而他僅用了1990年的地方選舉,發現國民黨那次的得票率(90%)比這次高,得出結論說這次國民黨大敗。可是,他絕口不談其它各次選舉。問題就出在此,因做比較是牽涉到方法論問題,我們不能不談要如何做比較,方是合理。國民大會選舉是屬「全國」性。所以,必須要跟以前類似性質的選舉(譬如以前的增額國大選舉、或立法委員選舉)比較,才是合理。但這位蔡先生偏找一次地方選舉來比。也許以為可以哄過洋人。問題是凡看《紐約時報》的多半是有相當知識水準的;而看讀者投書的人更不是輕易可欺的。不管這位蔡先生是方法欠妥、還是蓄意魚目混珠,結果都是被人一眼看穿,豈不枉費心機。何況,如同樣用得票率比較方法來評估這次民進黨的成果,也未嘗不可以證明該黨失敗得比一般人想像還慘。歷年來,民進黨每次重要選舉得票率,鮮有少過25%的,最高還到了30%。相反的,這一次民進黨居然得票率連24%都不到。比較之下,豈非是不太能服人的。必須指出:君子談問題時,應就事論事;不該把任何個人的感情帶入客觀分析之中,更不能先有答案,再尋根據。

尤有甚者,這位蔡先生還用民進黨的24%得票,來證明台灣的老百姓贊同台獨;按他說至少不只6%--這是針對多次民意測驗均顯示贊成台獨的鮮有超出6%而發。這點又牽涉到方法論的問題。要做如此的結論,非分析投票動機不可。譬如:投民進黨票的選民中,到底有多少是因為該黨主張台獨,多少是因為別的原因?另外,還有對此問題最關鍵的一點是:原先在民進黨內提台獨黨綱的林濁水先生,為什麼居然落選?如果有那麼多支持台獨的選民,為什麼他還會落選呢?像這樣投票分析沒做以前,蔡先生遽而下結論,豈不有低估《紐約時報》讀者之嫌?

另外,蔡君還給了兩大原因為何民進黨輸了這次大選,就是:「國民黨買票」跟所謂「小選區」。我們先說買票的問題。姑且不說「國民黨買票」之說是否正確。單說買票,我們都知道今日的台灣,是一個買票機會均等的地方,並非一黨可專利的,如果蔡君沒有證明為什麼民進黨在買票上競爭不過國民黨、又未曾證明民進黨確實並未像某些人講的也在買票、而遂提此為國民黨勝利之理由,似乎有酸葡萄之嫌。再說小選區的問題。所謂「小選區」也者,即一區僅選出一個代表。這個制度,也實行於美國的國會選舉。另外,加拿大、英國及澳大利亞等國的國會下院選舉,也用此辦法。所以,小選區絕不僅是國民黨「專利」發明,用來打擊民進黨的。蔡先生(以及這次率領來自美國參觀選舉代表團的某張教授等)偏偏以「小選區」來興師問罪,派國民黨的不是。除非有任何尚未講出之道理,要不然也難以服人。

同日的《紐約時報》又登了另一篇讀者來書,是位美籍教授寫的;自稱是由台灣觀察了選舉剛回到美國。他的結論是這次選舉並不證明選民多數支持「一個中國」。現在姑不談他那似是而非的理由。單談為什麼要選國民大會、及選民為何要參加這樣的選舉,就可以回答此一問題。大家都知道國民大會的功能,主要是選舉正、副總統、跟維護(及修改)憲法。而中華民國現有憲法及正、副總統之產生,不都是基於「一個中國」的大前提麼?這次選舉投票率高達68.32%,如果這樣高的選民參與,不表示選民支持該國民大會所行使的,正是代表「一個中國」的功能,那麼是表示什麼?選民知道這道理而讓國民黨(亦即反對台獨、及立有統一綱領的國民黨)囊括了四分之三的席次,如果這不是表示支持「一個中國」,那又是表示什麼呢?我希望這位美籍教授有更具說服力的答案。

這兩位投書者都是要駁斥《紐約時報》12月24日的一篇社論,該社論曾言台灣選民選擇了「一個中國」,也唾棄了台獨路線。不管兩位投書人事先有否協調(也可能有),他們卻犯了同樣一個方法上的錯誤,即:先有結論,再找根據。對學者也好,政論家也好,這種論事方法是很危險的。第一,明眼人比你想像得多,一看就立刻識破。第二,如此論事,絕對經不起時間(及事實)考驗。

說至此,想到一件不久的往事,發生在我身上。猶憶1988年暑期我訪大陸後路過台灣,在一次座談會上言及我在大陸接觸中央領導人的觀感,個人親身體會:北京的領導人因求避免台灣在經國先生走後有人存心搞獨台,所以極願意遷就、可以考慮在若干敏感問題上(譬如國旗、國號、憲法機構等)與台灣當局進行直接談判解決,以促進和平統一;為的是不要讓獨台有口實可借。因為我這種說法是與獨台(及台獨)人士之意願相違背,故而他們動員了媒體圍剿。一時形成所謂之「熊玠風波」,甚至還有人故意斷章取義,歪曲誣衊、更給我戴紅帽子;還硬說我要製造「傳話」假像以自詡。他們要把我那不符他們的論點狠狠打下去(如套用紅衛兵一句話,就是要鬥臭鬥爛)。因為他們第一,不願聽「談判」二字;第二,更不願聽有人說台灣不該搞獨台或台獨。可是這種類似「殺人滅口」的做法,是經不起時間考驗的。才不到三年四個月,《中國時報》駐北京特派記者張所鵬報導,稱:中共為了因應兩岸新情勢己擬訂了對台新戰略,即暫時停止壓縮台灣在國際上生存空間,故有「圍而不攻,攻而不打」之對台原則。其原因則是避免給台獨以口實,助其有發展空間(見《中國時報》,1991年12月31日第一版)。

這個報導的說法,跟我三年前所講的中共上級領導為求避免逼台灣走向台獨,寧肯在談判課題上讓步,這在精神上有什麼不同?除了細節略異外,其「讓步」一也;而讓步之用意,在避免逼台灣走台獨,亦一也。所以,當年某些人先有其「結論」就要否定熊玠的研判,遂而要將熊玠在媒體輿論亂棍之下打死的做法,是經不起時間的考驗的。豈非:風雨無奈去,荷花依樣開!更諷刺的是,時間僅隔三年四個月,就證明了誰是、誰非,問題是:當初人身攻擊熊玠的人,今天會敢於認錯嗎?

同樣地,這次國大選舉結果,究竟代表什麼,一切都有待事實及時間考驗,單靠嘴皮子硬,或串通了指鹿為馬,是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