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問題歷史解決

合情合理處理李顯斌案

郭冠英


李顯斌之事兩邊政府的處理都有可議之處,中共既准他入境,就不應扣他,如果認為他有罪嫌,在他申請入境時就應告訴他,如果他還是要入境探母,那後果自負。中共最常說不玩弄手段,對待「歷史問題」不再追究,「歷史問題」歷史解決,這是中共的政治智慧,但這件事實在做得不漂亮。

有人反問台灣這邊遇到相同問題怎麼辦?陸委會拿我是「法治國家」來搪塞,這實在很虛偽,其實以前面的「先告再辦」理由來解釋就夠了,不只黃植誠、林賢順,就算是中科院的張憲義(帶極機密投奔美國者),願回台接受審判都應歡迎,但不能「不教而誅」。台灣當局處理兩岸問題(可以不包括非兩岸問題),也應「歷史問題」歷史解決,才是有利於兩岸良性互動的政治智慧。

但政府說「真相不明」故不能援救則是推諉之詞,李顯斌顯然不是在大陸嫖妓被抓的,他是因26年前的「投誠」事件而被扣,這件事的真相政府最明白,廉保生到底是怎麼死的?政府心裡最有數,此事李顯斌天真魯莽當然不對,但政府也絕不能逃避責任,當初是你呼籲他來,解鈴還需繫鈴人啊!

當初不是說保留了一千兩黃金給「起義」成仁的廉「義士」,待可能時再交與其家屬嗎?兩岸現已可來往了,這件事有沒有做呢?

演戲都不認真!

所以很多人早就說要面對歷史,各種「冤、假、錯」案早早檢討釐清,此事如果在李顯斌追索其應得的千兩黃金時就公佈真相,早早合理的解決,李顯斌也不致糊里糊塗的去「探險」,去了也是他咎由自取了。

一國公民人人平等,李顯斌與三保警其實沒兩樣,當初「真相未明」時,此間就強令中共三天放人,否則如何如何,事後有關單位還共同來扭曲真相,大事表功,對照此次對「李案」的冷漠表現,真不禁令人歎政治之現實。

陳長文這次應再赴大陸,人接不回來他就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