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政治人物的「愛台灣」論
評政治人物的「愛台灣」論
比年以來,若干政治人物,恆喜以「愛台灣」立論,作為檢驗他人政治純度的標準。時尚所及,鸚鵡學舌,聒耳盈庭,以此表態政治正確,乃至為其領導無方,政績不彰、私德有玷、政風敗壞轉移焦點,掩飾卸責。抑有進者,在義和團式激進份子鼓噪下,近日更有人大搞「政治驗血」,似認祇有正港台灣人才愛台灣,才夠資格愛台灣;至若外省人,不論過去貢獻如何,未來願否貢獻,祇因背負血緣原罪,皆系「用香港腳、走台灣路」之流亞,其對台灣的忠誠皆為可疑,不值信賴。如此,作為一個曾任十二年中華民國總統的李登輝,不論其行為如何乖謬到一再鼓吹「釣魚台群島是日本人的」,公然為日本皇軍殖民思想張目作倀,僅因為他披起「咱台灣人」的國王新衣,念起「要為咱台灣」打拚的政治符咒,便不為不愛台灣,泛綠陣營,不敢加以質疑;彼輩如鄭成功、劉銘傳、唐景崧、蔣經國、孫運璇、李國鼎者,祇因其血統成份,不論其如何曾經為台灣斯土斯民嘔心瀝血,亦不能謂為「愛台灣」。
問題是如果必以血統純正作為愛台灣的檢驗標準,那麼,現在的二千三百萬台灣住民中,將祇剩下三十萬人的原住民族群,才算愛台灣,漢人移民不管先來後到,都不是正港台灣人,都不夠資格說愛台灣。以此邏輯推論:那些標榜其為漢人與平埔族通婚後裔以示與中國大陸漢人有別的漢人,亦祇能算是「半個」台灣人,既然血統成色不純,其對台灣的忠誠純度,自然可遭質疑;那些自命正港台灣人與外省配偶所生育的下一代「新台灣人」,亦祇是血統不純的半個台灣人,其對台灣的忠誠度,自然亦祇有乃父乃母的一半,不堪信賴。此一乖謬推論,質之悍然以綠衛兵自許的政治人物,願許其不為乖謬否?!
再說,即使「愛台灣」為當前不容置疑的最高政治道德,但若政治人物僅會大言炎炎「台灣萬歲」的口號,喊得天響,而政治才具不足以安邦定國,拚經濟則經濟惡化益烈,唱和解則兩岸關係越僵,空言咄咄,無補時艱,無裨實際,則愛台灣云云,亦不過是政治口號,有如韓非子所謂「說者之巫祝」而已!「使若千秋萬歲之聲聒耳,而一日之壽無微於人,此人所以簡巫祝也!」口號政治就能收到「愛台灣」的實際效果麼?!
何況,政治人物縱使有「愛台灣」之一片丹心,但若愛之不得其道,乃至出之以乖戾恣肆,其以為可以利台灣者,亦未必有利於台灣,甚且吾土吾民,未蒙其利,反受其害,所謂「愛之適足以害之」者是!試觀彼輩作為,一則力倡「本土化」、「去中國化」,肇致內部族群撕裂,徒增社會擾攘不安;再則侈言「兩國論」、「一邊一國」,製造兩岸緊張,甘冒台海戰亂風險,其「愛台灣」云云,果為有利於台灣耶?抑有害於台灣耶!?義和團之「扶清滅洋」、紅衛兵之「文化大革命」,以當時其各自之時空背景而言,既各自認其具有正當性,亦經當時之當權者許與為政治正確,但卻造成禍國殃民之惡果,昭昭歷史,可為殷鑒!莊子寓言中更明白指出:倏「忽為報混沌之德,日鑿一竅,七日而混沌死」;「吳侯以己養馬,御海鳥而觴之於廟……馬乃眩視憂悲,三日而死。」先哲寓言,尤足發人深省,具見愛的立意雖佳,但如方法錯誤,方式不當,將會招來負面效果!
是以愛台灣雖為當前政治人物自許之信念,但政治人物亦無權無限上綱任意揮灑其愛的方式與作為,傳言明末流寇張獻忠殺其愛妻,其所持之理由竟是:「咱老子愛你,愛得沒有辦法,祇有殺了你!」這種殘酷之愛,窒息之愛,不論政治人物如何美化其動機論,但以方法論與結果論衡之,我輩小民,勢唯敬謝不敏,表示「無福消受」。衷心祈禱政治人物的愛台灣論,能為台灣斯土斯民帶來正面實際與效果!慎毋由於愛之方式乖戾恣睢,造成窒息台灣、扼殺台灣的負面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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