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能分裂國民黨嗎?

瘦叟


四月八日《自由時報》報導:「王(金平)反對修改排黑,提醒黨恐分裂」,為馬英九面臨國民黨「排黑條款」之尷尬,國民黨爰研議修改該條款,以便幾乎唯一勝選可能的馬英九可以接受黨提名。期馬英九能為台灣撥亂反正,能不及時妥為權變嗎?但王金平首先反對,「聲明」表達反對意見。

王金平「書面聲明」云:「黨的形象必須要靠長期積累,大家共同維護,稍微一有不慎,就會破壞大家多年共同努力的成果。馬英九被起訴後,國民黨立即修改排黑條款,讓馬可參加黨內初選,社會上就已有很多不以為然的聲音,未來如黨再修改黨章,放寬一審判決有罪還可提名,社會將怎樣看待國民黨的改革?」因此,「如果屆時黨內同志因不忍看到黨一再向下沈淪、喪失創黨的理想,甚至因此導致黨的分裂,誰能負起破壞團結的責任?」

對此王金平之反對,國民黨新任主席吳伯雄隨即回應,強調:「修排黑,要先確定排黑的目的是什麼?被排的人必須是『黑』,所以要排,這必須看人民的判斷,如果人民認為這個人是黑所以要排,國民黨也應順應民意來排這個黑,到時候看人民的判斷如何,國民黨會重視。」

馬英九是「黑」呢?還是「冤」?公道自在人心,且已有民調顯示社會之認定,何況對馬英九之起訴,社會各界固然疑慮重重,法界自身亦意見分歧。所以,馬英九遭起訴而宣佈參選,並由吳伯雄代主席於中常會決議取消起訴即不得提名為候選人之黨內規定,一時間藍軍士氣便為之一振,支持馬英九的民調亦不降反升。

王金平能證明馬案不是冤案嗎?如果馬案的確就是冤案,則反對修改「排黑條款」,豈非以整個黨做為對馬英九冤案落井下石的共犯了嗎?那麼試問王金平,是對冤案落井下石會破壞黨的形象呢?抑對冤案仗義力挺會破壞黨的形象呢?十幾年來,李登輝控制下之國民黨因「黑金」而迅速沈淪,最終付出失去政權的代價。在此期間,從「十三兄弟」到「集思會」以至「新瑞都案」,王金平可謂八面玲瓏、長袖善舞的崛起於其間,連王又曾出逃前,都還要先去拜會王金平,試問這是國民黨形象的向上提升呢?還是向下沈淪?馬英九則政治「潔癖」,一生清廉自持,一向「不沾鍋」,誠可謂「出污泥而不染」,遂成為對民進黨執政失望後的台灣人民希望之所繫。近幾年來國民黨之政黨形象因「去李登輝」亦即去「黑金」,而不斷提升,試問是何人有以致之?是王金平呢?還是馬英九?「屆時黨內同志因不忍看到黨一再向下沈淪、喪失創黨的理想,甚至因此導致黨的分裂,誰能負起破壞團結的責任」之語竟出王金平之口,不怕笑掉人們的大牙嗎?

《韓非子.備內》云:「故輿人成輿,則欲人之富貴;匠人成棺,則欲人之夭死也。非輿人仁,而匠人賊也。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謂別人家不死人,我家的棺材怎賣得掉也。王金平千萬不要有此心態才好啊!千萬不要把自己的「利」建立在馬英九的「冤」上才好啊!並且,馬英九設若被冤,復真能有「利」王金平的總統大選嗎?迄今各種可資憑證的民調一致顯示,王金平根本不可能勝選的,王金平又何必希冀僥倖,損人損黨又不利己呢?

如是,王金平語帶威脅要分裂國民黨,於己何「利」呢?國民黨因分裂而「更加沈淪」,「喪失創黨理想」,復於黨何「利」呢?王金平一向標榜學佛,那麼,以王金平應該是一正信的佛教徒言,「諸法皆空、自由自在」,又何必我執不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