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二二八」受難家屬的心聲

彭莊


國民政府遷台,首度實施土改政策;為穩定民生經濟物資,發行「新台幣」,以黃金做準備金;以及發行「新台幣限外臨時發行准金(今稱外匯準備金)」

一、土改政策得罪大地主

農業是人類十分古老的經濟活動,自古以來土地即呈現複雜樣貌,除了純經濟層面外,更涉及社會層面。自工業化時代來臨之後,居於弱勢的工人和農民階級,尤其是佃農,一直是社會改革運動者、人道主義者關心的對象。

國民政府的國民黨民國三十八年來台執政時,瞭解佃農缺乏保障,台灣在日據時代地主未賦予佃農有好的生活。現今政府實施土地改革;農地農有、農率、農享。民國三十八年起的三七五減租。四十年起的公地放領。四十二年起的耕者有其田。五十一年起的農地重劃。促進農村經濟繁榮、帶動工商業發展。促使土地合理的分配利用。

國民黨政府透過土地的重行分配,掌握當時人口結構中占最多數的佃農,穩定其執政的正當性,土地改革受益者為佃農,阻力在大地主的關鍵的土改。得罪了本土大地主,也就是現今的支持執政的獨派大老。民國三十八年台灣中南部農民皆為佃農佔大部,實施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國民黨政策,受益者為佃農。農民有了耕種土地,帶著財富近五十個年頭,民富才有尊嚴。佃農有了土地忘了當時窮困生活,受益從那一個執政獲得呢!忘了吃水果拜樹頭!

封閉土地投機之門,將地主傳統的觀念與習慣,改投工商業發展。使當時的大小地主放棄以土地為營生手法,而將資金注入工商業。徵收的地價,三成補償公營事業股票(水泥、紙業、農林、工礦四公司以及之後的三商銀),七成撥發實物土地債券給地主。而土地改革政策得罪了大部分地主。

二、國民黨帶來黃金

(一) 發行金圓券:民國三十六年發行金圓券,其兌換率二百元金圓券兌黃金一市兩,四元金圓券兌一美元,二元金圓券兌一銀元,為擁護政府,百姓排隊兌換。又因軍需,沒那麼多黃金做準備金,大量發行金元券,致通貨膨脹,國府失去民心。

(二) 國庫庫存金:國庫庫金之運輸黃金白銀的船隻或飛機運台數字至今未詳。據民國三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俞鴻鈞曾經向蔣介石報告:已悉運黃金2,004,459市兩,銀幣1000箱合美金400萬元。尚有空運來台黃金未記載,前中央信託副局長賀肇笏先生押五架飛機運黃金準備來台,在香港啟德機場待命,一星期之中一架飛美(又從美國運來台灣的三十八萬兩,據吳興鏞先生黃金檔案記載),四架飛台北,不知載黃金多少。還有其他運輸,其數尚不知多少。

(三) 發行「新台幣」:新台幣發行準備監理委會第╳╳次檢查公告

第一次民國三十八年八月五日公告以黃金28萬兩準備金,發行新台幣7800萬元。第二次民國三十八年九月五日公告以黃金33.6萬兩準備金,發行新台幣9400萬元。第三次民國三十八年十月五日公告以黃金40萬兩準備金,發行新台幣1億1234萬元。第四次民國三十八年十一月五日公告以黃金43.4萬兩準備金,發行新台幣1億2176萬元。第五次民國三十八年十二月五日公告以黃金51.5萬兩準備金,發行新台幣1億4412萬元。第九次民國三十九年四月五日公告以黃金68萬兩準備金,發行新台幣1億9041萬元。第一三八次民國五十年一月五日公告以黃金4,949,269.99公克準備金,發行新台幣2億元。已取信於國際,是最後一次公告。

三十八年台灣通貨膨脹不亞於上海,吃一碗麵要舊台幣二萬元,因有民國三十六年上海發行金圓券通貨膨脹前車之鑒,國民政府來台,帶來的黃金是逐月加碼發行新台幣,民國三十九年至四十九年十一年間所發行新台幣一直維持是二億元,不致於通膨。政府也穩定了經濟,人民方能過安居樂業生活。

(四) 發行「新台幣限外臨時發行準備金」

國民黨總裁帶來了黃金,自民國三十九年八月五日發行「新台幣限外臨時發行準備金」第一次公告(今稱外匯準備金),招信國際貨幣基金會,民國五十年一月五日第一二六次公告,已取信國際是最後一次公告,保證向國外購買物質機械之信用,做為人民生財,民有所獲利,政府可徵收稅金,建設台灣,支付軍公教薪津及建設工程費用,繁榮台灣經濟。

民國三、四十年代報紙版下每月五日,公告黃金、白銀數量做為發行「新台幣準備金」及「新台幣限外臨時發行準備金」的徵信,告示國際貨幣基金會之信用度;又有尹仲容經濟部長的國際前瞻性、國際村的遠見,向世界招商投資,穩固經濟,以奠定台灣經濟的發展。

民進黨誣指國民黨未帶任何一毛錢來台,又一說把台灣錢用光光,難道民國三十八年從大陸運來的黃金做為新台幣發行的準備金(現藏新店小格頭附近山洞),當時是以國民黨蔣總裁帶來的,非由總統身份帶來的。

三、國民黨黨產

在黃金地段的和平東路一段頭,古亭捷運站五號出口的三間房子(現改為四間)六十年來一直是平房,為何未蓋大樓呢?日據時代的電力公司高級主管贈予筆者家父,當時怕繳不起稅,未經過戶登記,轉送給同鄉居住,事後輾轉多人至今佔有人可居住,依民法居住二十年居住者可以使用。又如信義路二之三段有某兩大食品企業,佔有日人遺留下的地產,登記為其私人所有。國民黨情況同前者,怎能說取得是不當的黨產呢?利用黨產也發揮救台灣當時的確國際石油及金融危機。目前全國有很多很大的財團,不也是取得日人所遺下產物,難道也要還給國家?如有疑問應由法院依法裁定。國民黨全國有一百六十一所民眾服務站,也可享有民法賦予的權利。但最近不是率先全部還給政府了嗎!

四、國庫通黨庫?

民國三十八年,國民黨黨部來台,辦公場所是日人留下,房舍漏水待修繕,沒經費,曾經向正中書局借二十萬元至今未歸還(正中書局退休李姓老員工提供)。又當時黨沒有錢購辦公桌椅,黨工自買桌椅來辦公(潘教授,黨工、協會秘書長提供),那時國民黨帶來了黃金,只做發行新台幣準備金,未用予他處,何謂國庫通黨庫?

五、國有財產

民國三十八年至八十八年國民黨執政五十年間,台灣從無到有,累積保存國營財產;中華電信、中鋼、中油、台電、台糖等土地及財產。民國八十九年至九十六年民進黨執政七年餘,不知賤賣了多少全民辛苦及國民黨執政賺來數千兆的國有財產?

六、二二八事件

民國三十六年當時二二八事件,一說台灣人口三百萬人?國中課本記錄六百萬人?綠色說:國民黨殺了二十萬人,那以六百萬人來算,則三十人就死亡一人,當時滿街遍地死人呢?其實二二八受難者內地人不比本地人少,內地人來台是單身,沒有家屬申訴。應為受難的人建個紀念碑,以慰在天之靈,促進族群融合。

過去種種錯誤白色恐怖,其實受難者內地人比本地人多,難以數計。

筆者是二二八受難家屬,當時年八歲,目睹家父受難,兩腳被打爛幾乎斷裂;第一次面會五人排站,幸好其中一位懂醫療獲得處方,筆者偕母第二次面會,面會距離約十五公尺喊話交代(如同現今批發市場喊叫),帶了藥先衝向前遞交給家父,得以痊癒,倖免殘廢一生。家父生前交代子女不記仇恨,筆者因前例被入黑名單,當兵時又被指導員陷害,軍中資料列為丙等,退役後不得考公務員;做生意又被警總搜查兩次,實為難過,遵從先父遺囑,不記前嫌,只有努力奮鬥,才有今天小康局面,並以寬容態度,促進族群融合,過著平安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