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殖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王戎凱


台灣每年製造的有毒工業廢棄物高達上百萬公噸,依照環保法規定,誰製造誰善後的原則,多由生產廠商自行有效回收處理。但環保團體卻調查發現,近年業者為縮減處理成本,將越來越多的工業廢棄物「出口」到別國,其中尤以「污流大陸」最為嚴重。

據環保署統計,我國近五年來共輸出六萬一千公噸的廢五金、廢印刷電路板(PC板)、廢電纜,其中八成三即五萬公噸是輸往彼岸。名為資源再回收,但這些送往大陸的廢棄物根本不是業者所申報的合格拆解處理場,而是經濟落後的農村地區,不過是「土法煉鋼」的加工廠而已,當地人以徒手拆解,切割產生的煙塵瀰漫,現場油污、廢水四溢,只拆解下少部分的廢銅鐵,大量的非金屬材料則被棄置成垃圾山,缺乏安全防護,對當地環境更造成嚴重污染。

聯合國環境署將工業國家處理廢棄物的下列兩種方式明令禁止︰第一種,是由廢棄物製造者任意排放廢棄物,將這種廢棄物的污染後果由某一地區、甚至全球的不特定對像來承擔;第二種,則是由廢棄物的製造者依循「最小抵抗路徑」(leastresistancepath)的原則,將廢棄物丟棄在特定地點及特定人群的生活領域。這些最小抵抗的特定地點,一般便是地理及文化上的偏遠地區,而特定人群當然就是弱勢族群與貧困地區。

國際上稱此為「環境殖民」。因為這些有毒廢棄物的處置地,非常不成比例的座落在少數民族及貧困地區。資本家和大企業在對本國做出環境承諾的同時,只是將這些嚴重的外部處理成本轉嫁到「最沒有聲音和抵抗力量」的弱勢族群和地區而已。「眼不見為淨」,卻導致不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環境急速惡化。

台灣早年曾是全世界知名的廢五金進口王國、拆船王國,但廢五金的拆解、露天燃燒、酸洗、冶煉、粉碎等,帶給台灣環境的嚴重傷害,其中尤以露天燃燒廢電線、電纜產生的戴奧辛及惡臭,最為人詬病。隨著國人環保意識的覺醒及生活品質的進步,環保署從民國七十三年就管制廢五金進口,並從十年前全面禁止廢五金輸入。這些年,情況已完全逆轉,台灣反成為廢五金輸出國,輸出對像則是較我們落後的大陸。

非但如此,台灣繼把更大污染源的汞污泥運往柬埔寨後,如今又在思考核廢料的出路。被諷刺是「大型魚罐頭」的核廢料在政府承諾將遷離蘭嶼後變成危險的「棄兒」,台電試圖在國外尋找「新據點」,大陸、北韓、前蘇聯加盟共和國都是目標之一。這不但是以鄰為壑,且是以窮鄰為壑,趁人之危,許以高價,卻可能禍及後世子孫,心態尤其可議。

這種為緩和自己內部矛盾、為降低成本而將他國視為「污染新樂園」的做法,與侵略掠奪又有何兩樣。政府口口聲聲以「環境正義」自律,卻任由業者輸出廢棄物,令人喟歎,環保團體希望政府以實際行動將環保措施也引進他國,以同樣的保護水準來面對兩岸的勞工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