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正自中央到地方開展一場聲勢浩大的反腐倡廉運動,因為貪污腐化的現象,已經到達建國40多年來最嚴重、最猖獗的地步。在反腐倡廉的同時,人們也在思索著、反思著貪污腐化猖獗的原因。這是正確的,因為只有找出原因,才能「對症下藥」。如果把原因簡單地推在改革開放上,那是極不負責任的。開放也附帶使某些腐朽的東西進入了大陸,這是事實,但那只是外因,是原因的一部份,否則似乎只有「關上國門、停止改革」才是解決的辦法似的。因此,必須找內因,找十幾年來工作上的失誤,如此才利於改正錯誤,才利於真正實現廉明勤政。
在花旗銀行成為座上貴客
如果現今有人企圖為文化大革命翻案,那是會淹沒在憤怒的人們的唾沫之中。因為文化大革命的確是一場扭曲人的尊嚴、社會的道義的災難,是一場歷史文化的惡夢。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是順應了民心,恢復了人的尊嚴。然而,在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過程中,是否產生了「凡是文化大革命批判的,就是正確的,凡是文化大革命贊成的,就是錯誤的」一種簡單的、機械的、形而上學的看法呢?
毛澤東是高度重視反貪污腐化的。而周恩來一生廉潔奉公,至死兩袖清風,連個骨灰也不保留。不會為某些老□□、□□公那樣,在紐約長島搞點地產(恐怕不是一點)、在花旗銀行成為座上貴客吧。他的光輝,不是某些痞子潑上一盆髒水玷污得了的。
40年代時,毛澤東提出警惕糖衣炮彈的問題;50年代初,以天津的劉子善、張青山為反面例子;60年代樹了南京路上好四連的正面榜樣,提出「拒腐蝕,永不沾」的號召。這一切對幹部的廉潔自重,是起了重大作用的。發動文化大革命,可能有很多很多的原因,不可否認,毛澤東也是想自下而上的揭露陰暗面,自下而上地讓人民群眾監督高級領導幹部的。他認為,進城17年,有的幹部官當大了,騎在人民頭上作老爺了,因此要整一整他們的威風,讓他們明白「我們的一切權力是人民給的」。遺憾的是毛澤東用了錯誤的方法,錯誤的手段,他過分依賴於他個人的威信,沒有確立法律的權威,他用群眾運動的方法,但沒有把保護人權、尊重人的尊嚴放在突出的地位。他損傷了一大批人,也使自己成了悲劇人物。
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徹底否定四大(大字報、大辯論、大鳴、大放)的同時,人們是否想過堅持「自下而上地讓人民群眾監督各級領導幹部」的問題呢?在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類社會裡,人民監督各級官員都是一個突出的核心的問題。幹部(或官員)沒有人民的監督,就會飛揚跋扈,就會肆無忌憚,和當今的貪腐問題相比,文化大革命揭深揭透的那些「貪腐問題」,恐怕都是些「上不了檯面的雞毛蒜皮」。因為如今,權力下放了,人事權下放,財權也下放,又改革掉互相牽制的機制,但,卻沒有相應的、甚至應首先建立起人民群眾監督制度。文化大革命中何等囂張的江青,從她向毛澤東吵著要稿費,至少反證她沒有財權,林彪、王洪文也無法批點錢給她。但今天有的人動輒十萬、百萬,甚至上千萬地榨吸人民的血汗,其漏洞在哪裡呢?建立人民群眾監督制度是何等緊迫啊!
開口向人民伸手的先例
中國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代會應擔負起財權的審批,擔負起對各級政府執行財權的監督。美國的制度見仁見智,但有一點是好的,總統、州長、市長並無財權,財權歸各級議會。如今中國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權加大了,很多官員都有權批錢、批物,所以,財權應歸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設機構。
僅有此還不夠。因為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除各級政府外,國有企事業、集體企事業手中也有人民的錢財。搞了一個承包制,承包者不是向人民而是向上級領導機關承包。一紙合同在手,他可以解、聘任何人,但誰都動不了他。其對人民群眾的趾高氣揚、飛揚跋扈賽過半個皇上!而對上唯唯諾諾,搖尾乞憐。禹作敏就是一例。這種承包辦法是為不正之風建立溫床。所以,承包必須向人民代表大會承包,由人代會批准。而實行承包制的國有、集體企事業,必須首先建立人民(或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機制,承包者必須自覺接受代表大會的監督,包括使用人事權、財權。而國有、集體企事業的代表大會不應歸政府機關管理,應由各級人大領導。一切權力歸人民,不這樣就不能從制度上有效地堵住漏洞。權力和監督是對立的統一。
幹部(或官員)不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就會忘乎所以。有些幹部在文革後要求恢復文革前的一切,倘若一時無法做到,就上到「沒有肅清流毒」的綱。他們要官,要錢,要房子;還為家屬、子女要這要那,理由是「他們也曾受過株連」,不錯,文革中他們和他們的家屬是錯誤地挨了整,可是手伸的那麼長,要錢、要房、要官,那是在向人民要,不是向林彪、「四人幫」要。一時之間,自上而下似乎順理成章,而人民群眾並無監督之權。當時就有人尖銳地指出,這頗像抗戰勝利後的那些國民黨的接收大員。
為了徹底肅清文化大革命的流毒,所有的老幹部,不論年齡多大,一律請回原有的崗位,有的還升了級。但不幾年,在廢除幹部終身制、實行幹部年輕化時,為了請下他,不得不又想出了個「離休制度」。
退休本已是很完美的制度了,西方國家還從社會主義國家學了去。然而,當時從這些幹部手裡「贖買」回人民的權力,用的是人民的金錢、房子、財產,去交換。有的幹部在離休時,手伸的之長,把幾十年的優良傳統扔到了天邊,這開了一個幾十年來向人民伸手的壞先例。在那時一片讚美離休制度的聲音中,是否有人想過,這也是一種變相的「權錢交易」呢?毛澤東、周恩來九泉之下如有知,該作何想?
建立人民群眾的監督體制
在反貪倡廉中,有人認為「權錢交易」是貪腐猖獗的重要原因,對此沒有異議。但是,對於認為「權錢交易」是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換過程中的產物,就絕不能苟同。「權錢交易」的根本,在於有人認為權是老子流血流汗換來的,或者是憑我的本事、能力掙來的,「權」變成了私有財產,背棄了「我們的一切權力是人民給的」的原則,人民群眾無法對他們所賦予權力的官員實行有效的監督。有些幹部把自己佔據的崗位看成是自己的職稱,似乎該終身享有,他們對權力的「戀棧」連封建的官吏都望塵莫及,就因為權由他掌握了,他可充分地用權謀私;倘若他的權力始終處於人民的有效監督之下,這種人恐怕連一天也不願走進那間辦公室的。
資本主義的美國,那些競選總統、州長、議員等的政客,提出的口號往往是,給我一次服務美國、服務美國人民的機會。服務兩字冠冕堂皇。社會主義的中國,倘若背棄了「我們的一切權力是人民給的」、「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只能使一切熱愛中華的人揪心。
80年代中期反腐敗時,殺了陳□□、胡□□兩個高幹子弟以儆傚尤,今天看來效果並不彰。如果本次反腐敗僅立足於再破幾個大案、殺幾個賊梟,不客氣地說,這猶如割韭菜,幾年之後,貪腐還會捲土重來。
因此,重新樹起「我們的一切權力是人民給的」的大纛,自下而上的建立和健全人民群眾的監督體制,是反腐的治本,是打蛇打在七寸。
有人說,美國的三權分立是反腐的根本辦法,筆者沒有研究,不想妄加判斷。但,美國的民選官員和議員等,為了拉攏選票,絕大多數謹小慎微,倒是事實。這應歸入人民監督的一類中去。倘若一定要說美國制度的優點,用民選落實人民的監督,可以加上。
(註:首鋼實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落實人民群眾監督的成功之例。問題是全國下放權力,一下子都放了下去;但監督制度卻沒個影。因此建全和推廣首鋼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甚至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肯定並頒布落實,是當前盡快建立、健全人民群眾監督體制的有效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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