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制成型,兩國不可行

評台教會《兩國兩制、和平共存》白皮書

劉新


台獨次團體不等於「台灣人民」

在「台北會談」前夕,今年的世界人權日,台北的耕莘文教院有23個「台灣人團體」共同發表了一份白皮書,題為《兩國兩制、和平共存──台灣人民對台灣與中國關係的基本主張》,主要是針對8月底中共當局發表的對台政策白皮書,提出「台灣人民」的反駁。

這份由自稱「台灣教授協會」領銜主催的文件,據說將被翻譯成河洛語、中、英、日、德、法、俄、及西班牙等八種文字,並分寄給聯合國各會員國。連署的各團體也醞釀在本(12)月中旬,等大陸的海協會來台開會時,將此文件當面送給海協會代表。

已經簽署的團體,很令人奇怪地並不包括已將「台灣獨立」列為黨綱的民進黨,但卻囊括若干區域性與暫時性的任務編組。這也反應出表面上台教會掛名,其實主要角色是「四七社」(一群1947年二二八事件當年出生的、自詡為二二八亡靈轉世者的血債催討組織)當事者的狹隘心態。

目前的簽署團體如下,其所宣稱「台灣人民」的代表性與合法性有多少,不仿透過算術計算一下:台灣醫界聯盟、台灣教師聯盟、進步婦女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建國學院、新國會辦公室、萬佛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獨立安全基督徒促進會、天主教教友人權小組、台灣筆會、二二八和平促進會、北區政治受難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國會辦公室、新台灣重建委員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公民投票促進會、台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外省人台灣獨立協進會、台灣原住民族權益促進會,與台灣人力資源發展中心等。

此份白皮書由「台灣教授協會」法政組召集人游盈隆提出架構,邀請台大歷史系教授吳密察、李永熾、淡江公行系教授施正鋒,政大國關中心研究員陳少廷,淡江日文系教授許慶雄,台大經濟系教授王塗發,與中央研究院研究員林忠正、陳儀深等人共同執筆,再由連署團體經多次討論完成。

白皮書文長一萬三千八百字,分為八章,外加前言與結論。八章分別是:(一)歷史上的台、中關係;(二)國民黨難脫殖民政權本質;(三)國民黨應為外交挫敗負最大責任;(四)我們堅決反對中國所提對台「基本方針」;(五)台灣在國際法上應有的地位;(六)兩岸經濟交流所引發的危機;(七)獨立民主是台灣唯一的出路;(八)台灣有充份的資格加入各種國際組織。

相對於8月底中共對台白皮書的目的,是讓國際社會瞭解中共對台灣問題的基本立場,以達成阻撓台灣加入聯合國並避免台灣問題國際化;台教會的基本主張毫無疑問地就是要把台灣問題國際化,更精確地說,他們根本不承認台灣屬於中國,他們說「台灣自古不屬中國!」

這份原本可更廣泛連署的文件,比起9月初,中共對台政策白皮書剛發表時,若干氣急敗壞的即興式漫罵與叫囂有更紮實的理論基礎,但基本論調則仍為不堪一駁的台獨基本教義:台灣民族論、外來政權論、台灣地位未定論、台灣前途自決論、治權主權混淆論與中共分裂瓦解論。

這份「基本主張」基本上建立在主觀唯心論的所謂「今日文明世界的普遍共識──自決權原則」。它開宗明義引述了1966年12月16日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揭示的「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

主觀唯心論的權利意識

在反駁中共對台的基本方針時,它更直接訴諸「天賦人權」的概念,但也不忘「國際間正義力量」的支持:

「我們要正告中國政府,台灣的獨立建國,是台灣人民的『天賦人權』,這是有尊嚴的民族應有的權利,是不能被剝奪的。」

「台灣人民在獨立建國的奮鬥中,當然需要國際的正義支持,這股國際間的正義力量,也正是維持世界和平最大的道德力量。」

針對中共白皮書指責台獨是「投靠外國,妄圖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對於任何製造台灣獨立的行徑,絕不會坐視不理」等,台教會只能詛咒中共的「帝國主義」的嘴臉,「大中華沙文主義的霸權心態」及擴張領土的野心。

根據國際政治實踐,前殖民地的自決權需由宗主國同意才有可能實現,否則只是空話。至於聯合國的人權宣言與公約等,只有簽署國才有效用,台獨論者可能不知道,美國參議院迄今仍擱置聯合國的人權宣言。如何期待一個不尊重人權的政府扮演人權警察﹖

國際政治的現實主義可以,如同台教會不齒的,「由於美國的撐腰,國府得以保有其在聯合國的席次與安理會常任代表的地位,並毫不靦腆地以『唯一的中國代表』自居」,結果就只能抱怨「只因為國際現實主義的作祟與若干台灣人民的自我放棄,把國民黨在台灣的統治權合理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才以中華民國的繼承者自居,要求國際承認他們擁有台灣的主權。」

台灣做為中國領土的一部份,至遲於國姓爺(標準西譯應為Koxinga,台教會的英文版譯成Cheng Cheng-Kung,須再加註)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應已確立,後來康熙消滅明鄭,置一府三縣並於1885五年置省。台獨人士反台灣歷史有連鄭成功都反的,難道沒有這段開發史,今天能有漢人後代不肖在台島上倡談台獨嗎﹖

至於甲午戰敗割台,日本殖民統治則被台教會歌頌為:

「它提供了台灣歷史上第一個全島性的、有效率的行政系統,對古老的迷信代之以比較現代的教育,切斷與中國的大部份紐帶,生活水準遠高於騷亂的中國,這些因素皆有助於形成台灣人的『國家單位真實感』。」

台教會又說,日本人鼓吹國家神道、推行國語運動、更改姓氏運動等等,莫不影響台灣文化。「日本政府企圖把台灣人變成日本人的努力雖然沒有成功,但是成功地使台灣人變得『不像中國人』。」

但是台教會所描述的幻像,卻被台灣光復時島民熱烈歡迎國軍登陸接收的事實推翻了。於是台獨的心理形成只好退到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但台教會及所宣稱的「覺醒的台灣人」口口聲聲討伐的「台灣被殖民的事實」究竟獲得多少國際或國內認知呢﹖由此亦可見,台教會的台獨主張其實是日據時代「皇民化」的殘遺,是道道地地外來政權殖民化的意識。把「本土化」偷天換日的變成「皇民化」,這是台獨對台灣人民的欺騙和背叛。

台教會指出,國際冷戰的對峙,「蔣介石政權才得以在國際的姑息之下殖民台灣,並因此影響台灣人民對台灣被殖民處境的認識」,換句話說,台灣人民沒有被殖民的感覺,台獨人士只好透過宣傳來洗腦了。

台灣地位未定論

台教會認為根據1943年的《開羅宣言》與1945年的《菠次坦協議》主張台灣歸還中國無效,殊不知日本就是根據此二者投降的,二次大戰後的歐洲地圖基本上也根源於此。說歐洲適用,亞洲不適用,那才不講道理。

台教會說條約的拘束力只及於當事國之間,並不及於無關係的第三國,日本並未簽署《開羅宣言》故無義務遵守,這顯示台教會對日本投降歷史不瞭解。反而台教會說明的原則,對於未出席舊金山和會的海峽兩岸中國當局可以不受拘束。

台教會認為《舊金山和約》只由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群島的所有權利,但未說明歸還中國,因此台澎主權應屬台灣住民的。不過,一九四一年中國政府對日宣戰時已廢除兩國間一切條約,《馬關條約》也在內,台澎就不是「被割讓領土」而是「被侵佔領土」,中國透過戰爭奪回應無不可。

其次1952年日本在雙邊的《日華和約》對中華民國政府放棄台澎主權,當然就是中國的,此可補充《舊金山合約》未規範台澎主權之不足。這可能是當初欲排斥中國參加和會者始料未及的法律結果。在1954年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中更明文寫下台澎是中美要共同防禦的中華民國領土。戰後列強承認中華民國政府者均派大使駐任台北,已構成法理與事實的承認台澎歸還中國。

中共方面之邦交國須承認該政府乃中國唯一、合法主權政府,台灣是中國一省,至少在各說各話的中文版本中一定寫明此一立場。台獨人士只看外文版,不讀中文版,太不小心,因為中文版效力與外文版同樣有效。國際法最後依據法理,實力攤牌,中共站得住腳。

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台教會如有「美麗的誤會」,應向聯合國秘書處查詢,不用自瀆式自欺欺人,除非中共真如台獨人士期待的「帝國瓦解」了,否則台獨運動應在40年前或四百年後再搞。主權論在美國沒有過時,在中國正方興未艾,除非沒有能力,中共不會容忍台灣獨立的。

台教會指責國民政府要為外交挫折負責,其實國府只須為一個中國的原則負責。此外兩個中國案已在1971年的中國代表權一案中解決,台灣獨立加入聯合國保證是中國統一的捷徑,保證是「急統派」!尤其此份白皮書對於廣大台商急需的大陸市場與資源,有過份疑慮與恐懼,甚至提出較國民黨更落後、更反動的主張,注定要被台灣人民甩掉,台獨運動進一步遠離台灣人民利益,正是一個「日落運動」的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