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與狼共舞》談起

顏元叔
(台大外文系教授)


沒看《與狼共舞》之前,我對朋友預言,這個故事必定跟好萊塢一貫的黑白種族片一樣;白人扮魔鬼,白人扮救主:黑人受迫害,黑人被救活。總之,白人主宰一切,黑人一切被主宰。我預言,《與狼共舞》還是這個老公式--因為好萊塢已經搞不出什麼新名堂,它的藝術想像力早已掉入冰河,它的意識型態永遠是「白美至上」。

還是白人做救主

一看《與狼共舞》,初看好像不合上面的公式。仔細一想,完全吻合,只不過稍稍變型而已。紅人跟黑人一樣,還是受苦受難者;出現了鄧巴這麼一個白人上尉,跟他們交朋友,做他們的救主;倒不是從白色魔鬼手中救他們,一個變型︰從同種敵對的紅人部落救了他們,(這敵對紅人部落來得多麼突然、倉促、無伏筆……好像就是捏造一個機會讓鄧巴扮演救主!)然而白人這個更大的魔鬼隱隱出現在後面;他們對紅人的仇視敵意,間接地從他們對親紅人的鄧巴之痛恨表露無遺。最後,這個紅人部落遭到白人追殺,還是鄧巴第二度扮演救主角色:他捨己為人地,或說耶穌式地,脫離部落(這裡也可詮釋為紅人白人終須分道揚鑣,紅白可短暫共處,無法永遠融合共存),以引誘白人之追殺,期望他的紅人朋友得以脫身。後果如何,電影沒有交代。但是,我們可以替電影交代:把電影嵌在美國歷史裡,嵌在美國西部征服史裡:親紅人的白人也許還可以逃得性命;隱名埋姓或化名化姓(何況他的「紅人」老婆實則也是白人),比較容易混跡江湖或藏身異地。倒是鄧巴想救的那群紅人,不拘他們逃到何地何方,反正逃不過白人的全方位追殺,逃不過美國征服大西部的大格局--今天殺剩下來的紅人有幾個?有幾個紅人不是被白人「囚禁」在紅人保留區裡?就算三五紅人能夠買張灰狗汽車票,到美國全境奔馳一番(我曾經親身跟三個紅人擠在灰狗長途車的後排座上一日一夜),那一個紅人不在精神上、心理上永遠是被白人囚禁在保留區裡?!卡特跑到大陸去討人權,何不掃掃自己門前「血」!!!

要知道《與狼共舞》有兩個基本「衝突」:鄧巴與紅人之衝突,紅人與白人之衝突;前者為個人衝突,後者為種族衝突。個人衝突容易化解,種族衝突無從化解,只有以滅族來解決。在千千萬萬的白人中,找一兩個愛紅人的鄧巴是輕而易舉之事(60年代之Freedom riders去打救南方黑人也是白人)但是要使美國白族都愛上美國的紅族或黑族,那是人類學與歷史所不允許之事。人類學上,種族總是互鬥互殘直到一族滅掉一族為止(互相容忍固可免此,但容忍不是優越感特強的美國白人之德性)。歷史上美國白人就是要征服一切有色人種,否則美國怎麼開國、建國,如今變成一個大帝國?小資產階級加小氣魄的Costner不敢碰這個大問題,只敢玩一個個人的特案,玩弄著程度也不夠深入的跨種族溫情,取悅一下已經在種族鬥爭取得全面勝利的白人--他們在一頓百分之九十九的滅族血腥大餐後,咀嚼一下那剩下的百分之一的一小塊「仁慈甜食。」在資本主義的國度裡,只要你能取悅多數,不管那多數是多麼低檔的人類,你就是他們的大政治家、大資本家,或大藝術家了。

極其邪惡的大眾文化

作為美國文化之先鋒的好萊塢文化,是極其邪惡的一種大眾藝術;因為,它把一切的美國利益都包裹在娛樂的外衣之下,真可謂「寓教於樂」。像好萊塢的戰爭影片,從比較嚴肅的《最長的一日》,到低級的「藍波式」韓戰越戰乃至二次大戰的影片(電視連續劇Combat〔台譯《勇士們》〕立即躍入回憶),總是有極高的娛樂價值,談笑間灰飛煙滅,吸引得你不得不看;然而,悄悄地,這些表面娛樂的影片影集,把「白美至上」的各種層面,向你作潛移默化的灌輸。美國人總是勇敢的,美國人總是善良的,美國人總是充滿愛心的,美國人總是俠義的--他不僅救美人,也會救孤兒。當然,美國人有害群之馬(為了平衡劇情,為了贏得非美觀眾的票房,總不能老把異族演成惡棍),美國是有惡棍;但是,你放心,這些美國惡棍定有美國「善棍」來收拾他們。美國惡棍是不能死在異族的棒棍之下的(《與狼共舞》紅人突襲白人押運鄧巴車輛,算是一個變型),因為這樣美國觀眾的同胞心會難過--無論好壞,畢竟是血濃於水嘛!(這就是為什麼三十年前在台北殺死劉自然的那個老美,美國人堅持自己審,不准台灣審;而自己人審自己人,結果是輕輕一拍屁股,就送他回美國悠哉游哉去了。這才釀成台灣史上唯一的一次有點民族氣節的反美運動。)要知道,電影是藝術,藝術反映人生:它反映人生的文明面,也反映出--在明眼人的注視下--「光明人」的「黑暗心地」(Heart of Darkness)。

《與狼共舞》在台北著實哄動了一陣子,東南亞戲院前(一個台大學生特愛就近光顧的戲院),排隊買票的人龍之長,長得空前,繞到水源市場的巷子裡去了。說這些自詡為頭腦最好的大學生,是存心去接受「白美至上」的文化之洗禮,倒也未必見得。落實地說,他們都是去娛樂娛樂--而在娛樂之同時,來上「白美至上」的文化渲染,只要不太露骨,他們可以默認、可以默受,接受「和平轉變」,就像他們從小就在卡通、電玩、漢堡、音樂各式各種的美國文化中接受了「和平轉變」一樣,再轉變一次也無所謂;他們就這樣無知無覺地把「白美至上主義」像呼吸空氣般吸進肺腑去了。而這樣,《與狼共舞》也好,好萊塢其他的成品也好,就達成了「寓教於樂」的征服目的。

奧斯卡水準徹底雪崩

要說好萊塢的製片家全都聽命於調查局、中情局、白宮、與國會,上下一致地以「寓教於樂」為手段,宣揚「白美至上主義」,倒也未必。毋寧說,好萊塢的製片商就是這麼愛國、這麼愛美國、這麼堅信「白美至上」,凡事總是美國好,凡人總是美國白人好,這麼發自心底的美國白色沙文主義,乃與美國的政治結構,乃與美國廣大民眾的白美沙文主義相呼應、相結合。好萊塢電影的基本觀眾當然還是美國人,好萊塢電影在票房上依賴美國觀眾,而在意識型態上又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於是,好萊塢乃攜著美國白色群眾之手「與狼共舞」矣。

《與狼共舞》這樣的電影居然得到七個奧斯卡,真顯示奧斯卡水準之徹底雪崩,令人覺得那些衣冠楚楚的評審男女,不過是一批趣味最低級的市儈!試問Costner一個人獨演全戲,他的演技有什麼精到精微之處?試問他的故事,有什麼新穎奇特發人深省之處?甚至,他的大場面也是自然所賜,沒有花一分錢來張羅吧!這麼一個中級的中等中檔的陳腔濫調的西部片,居然被捧成電影聖堂之「耶穌聖體」!顯然,這聖堂已是一座幕後交易的號子,這「耶穌聖體」已是發霉的麵餅!

整個好萊塢的電影近二十年來,都已走上崩潰絕滅之路。就以這二十年來科幻電影為例,在傳統題材中想不出新點子之際,科幻電影好像是條新路,給好萊塢帶來新生機;但是,還沒演上三兩部好片子(Space Odyssey 2001應算其中之一,不過這好像有別國人參與),立即就光怪陸離起來,從勉強有點道理的《星際大戰》到完全沒有道理的各式各樣的「變型」「異形」︰一個電燈泡可以變成一灘致命死水,沾上你的皮膚,你的胸口就炸裂而伸出一個蜥蜴大腦袋,而那蜥蜴頭上可能還有一個人頭嵌在中間;這是何等非非之想;胡思亂想、癲思瘋想,就連佛洛伊德的下意識也想不出這些光怪陸離的東西來--人的下意識還是人性之一部份。如今好萊塢的科幻不僅是inhuman ,已經是non-human,完全是反人性、無人性、超人性,在人性之外。好萊塢如今是Imagination早已枯竭,fancy也已乾涸,只剩下fantasy搞出the fantastic,在苦撐場面,向迷惘於霓虹燈的世人騙賺幾個黑心錢!

粗糙得像火雞皮

回過頭來說,看看日本的影視吧!無論電影電視,它是多麼細緻深邃地、平和幽默地、乃至深沉痛楚地刻劃表呈著正常的人性,正常的人生(從戀愛一直到打仗)。台灣的《秋決》、《養鴨人家》,大陸的《老井》、《曹操與楊修》。就拿這些放在好萊塢的電影秀,放在《與狼共舞》旁,放在什麼《接送情》旁,放在它的科幻片旁,即知美國人的情操已經完全粗糙化、粗俗化、粗鄙化了。我認為美片唯一高於日片之處︰美片的外景真、動作真;然而這都是技術方面的事。真正講到心靈性靈人性人情之表陳,美國影視藝術已然粗糙得如火雞皮!

好萊塢文化當然只是美國文化的一部份,但是它是最突出的一部份,也是影響力最大的一部份。它就如同麥當勞漢堡、可口可樂、肯德基炸雞一樣;都是膚淺的,無內涵的、乃至有害的消費品。美國文化雖云複雜,其實亦極單純:一切唯「錢」;無錢不成為文化,不賺錢不成為文化。錢固可創造優秀;但優秀如不賺錢,則捨優秀以庸俗牟利,而庸俗是美國資本主義中產文化的靈魂。在一切以錢為標的之格局下,才有非男非女的麥可傑克遜--人妖也;跡近公開賣春的瑪丹娜,自以為上流實則下流的《花花公子》,及數不清的這類「皰疹文化」現象之出現。吾友王文興說:「美日社會人類之恥」,信哉斯言,深哉斯言!(日本部份想必指仿美之日本。)美國自古至今當然有她的清流(一般美國文科教授視赴好萊塢搞電影為intellectual prostitution);可是,清流永遠只是支流,而主流則總是這條髒臭的美國通俗文化大陰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