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陳水扁為台灣累積債務逾十兆
李登輝陳水扁為台灣累積債務逾十兆
各位盟友,各位先進,我只針對八一七公報及軍購案提供若干基本史實與資料,作為解題,謝謝大家。
一、 八一七公報
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中美兩國發表聯合公報。美國政府重申,無意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干涉中國的內政,也無意執行所謂「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政策;並承諾:「它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它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
美國有沒有信守這個諾言呢?同年的八月十九日,美國國防部即通知國會,出售台灣飛機及裝備價值六億美元,包括出售F-5E及F-5F飛機六十架,並表示將繼續與台灣「合作」,生產上述兩種飛機。老布希時代以更新的F16售給台灣,數以百架計。今日小布希再出售兩棲突擊車、紀德艦、長程預警雷達、C4ISR博勝案、愛國者PAC防空飛彈、P-3C反潛機等,一脈相承,變本加厲。
小布希上台之後,公開宣稱以維護美國利益為上的「片面主義」,其外交措施包括:(一)退出為防止全球暖化的京都議定書。(二)執意部署全國飛彈防禦系統TMD, MND。片面廢止一九七二年與蘇聯簽訂的反彈道飛彈條約。(三)拒簽一九七二年聯合國制訂的「生物武器公約」,拒絕接受生物武器公約施行草則。(四)拒絕參入廢棄地雷聯盟。(五)肆意開發北極石油與煤。(六)與以色列聯合退出聯合國反對種族主義、種族歧視、仇外心理及有關的不容忍受為世界會議。(七)肆意轟炸並佔領阿富汗、伊拉克。八一七公報算老幾呢?
可笑的是,此公報簽訂前一月,當時AIT駐台北代表李潔明回憶錄云:「一九八二年七月十四日,距八一七公報簽署仍有一個月,我向蔣經國總統傳達了六項保證……。我們巧妙地不留下任何文書痕跡。美方六大保證雖然寫在紙上,卻沒有落款簽名,因此沒有它的來源對象。這種空白形式容許雙方各自詮釋,如台灣方面,說這是雷根總統給蔣經國總統的一封信函」。
據日後李潔明告訴華府記者傅建中,即使這樣一份沒有署名或簽名及來源(Source)的文件,他當時都沒有給台北一份,而是念給蔣經國聽的,由陪同的錢復記下。
此六項保證的文件是由丁大衛(AIT首任理事主席)執筆。丁氏是職業外交官,曾擔任美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曾參與五十年代美中華沙會談。
二、軍購問題
近年台灣對美國重大軍購,據○四年六月十五日《時報週刊》披露,為:
(一)民國九十二年至一○○年度已編列預算的項目是:兩棲突擊車六十億(新台幣下同),紀德艦三百億,長程預警雷達二百四十億,C4ISR博勝案五百三十億,共一千一百三十億。(二) 美國提出,台灣政府擬以舉債、售地、賣股等編列的特別預算,為八艘柴電動力潛艦四千一百二十一億,六套愛國者PAC-3防空飛彈一千四百四十九億,十二保P-C3反潛機五百三十億,共六千一百億新台幣。此即近日來沸沸揚揚的所謂「反軍購案」。(三) 預算執行尚未定,可能要採購的項目,即掃雷運兵直升機二百二十億,一百三十輛M109A6自走炮二百八十億,三十架AH-640武裝直升機九百億,續購項目一千三百一十五億,其他可能新增項目一千七百五十二億,共四千四百三十億。
其中最可議的是潛艦。台灣購一艘約費五百億新台幣,故八艘要花費四千一百億台幣。相較近年各國採購潛艦價格,希臘購了三艘214型潛艦,平均每艘僅四點二億美元。印度購了三艘Scorpene型潛艦,平均每艘為三點二三億美元。韓國購了三艘214型潛艦,平均每艘為三點六七億美元。巴基斯坦購了三艘AGOSTA 90B型潛艦,平均每艘為三點一七億美元。台灣平均每艘卻要十五億美元,誠啟人疑竇。
大家都記得拉法葉艦,台灣購了六艘,國防部預算共支出七百億台幣,每艘平均一百二十億台幣。新加坡買同樣六艘,只支出三百六十億台幣。拉法葉支出一百五十七億佣金,目前尚有一百三十五億存放於瑞士及法國十一家銀行,軍火商主要是汪傳浦。
今日中共有多少潛艦?據云:除新型KILO級若干艘外,尚有漢級八千噸核子攻擊潛艦,夏級五千噸導彈核子潛艦數艘,其他一千噸至三千噸,W級、G級、R級、武漢級、明級、柴級,舊KILO級常規動力潛艦,共超過百艘以上。
○四年八月五日據聯合報報導,中共新柴電動力潛艦現蹤武漢,證實為新設計潛艦,噪音僅有KILO級潛艦的三分之一,北約將其代稱為「元級」或「中華阿穆爾級」。軍評家平可夫指出,估計中共潛艦未來十年將形成基洛636、宋級及中華阿穆爾級三重佈局,以大幅提升中共水下能力。保守估計,未來十年至十五年將有四十艘此三種潛艦服役。此外仍繼續投資發展093核動力攻擊潛艦及094戰略導彈核潛艦。
武器競賽結果,台灣承受得了嗎?○三年八月九日,《聯合報》報導:「政府債台高築,政府承認的一年期以上債務,到二○○三年度,中央政府即高達三兆三千億,地方政府將近四千億,短短三年就增加一兆之多。事實,上這些數字並不包括『短期債務』三千多億,『隱藏債務』一兆,『或有債務』至少六兆,政府實際負債早就超過十兆。加上經濟不景氣,國民生產毛額下降,使得舉債占GNP的比率增加更快,短短三年,至少增加十個百分點。以此惡化的速度來看,其實從中央到地方,早就超過公共債務法真正想要規範的上限」。
政府的債台高築,並不是光榮的事,所代表的是財政惡化的警訊,和理財能力差勁的政績。
果然,一年之後,財政部長林全(九三年八月四日)警告,今年十二月底全國(中央與地方政府)累積債務餘額將達到三兆九千億元,過去每年中央與地方政府利息負擔一千五億元,四年下來就達六千億元,可謂「債上加債」。此種財政收支不平衡狀況,不但影響國家債信,也影響到政府資本累積。越晚解決,痛苦越大。又云:「目前除台北市、高雄市外,大部份地方政府財力拮据,甚至某縣市財政收入支出的百分之十,其餘均靠中央補助。目前如澎湖縣、花蓮縣、台東縣、南投縣等,不但資本支出靠中央補助,甚至公務員薪資也靠中央補助」。
政府赤字將吃掉(如家庭儲蓄與企業盈餘)儲蓄,一旦財政赤字長期下去,社會痛苦指數會不斷增加,台灣經得起軍備競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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