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五日《聯合報》載:陳水扁總統十四日出席台聯黨慶時表示:
「年底立委選舉訴求『泛綠過半數,政府好做事』」。
「他意有所指地說,他期待未來的院長是屬於全民及立法院,而不是某政黨 ,因此院長不但不可參加黨務,不能擔任黨職,更不能是政黨的中常委、中執 委、副主席,甚至是黨主席,『這咱攏總嘸呷意、嘸歡迎』。」
二○○○年陳水扁當選總統時,說要做「全民總統」,不兼黨職,當時黨主席是謝長廷。上任後,陳水扁不但兼黨職,甚至趕走謝長廷,自兼黨主席。是 否表示陳水扁只是民進黨總統,非民進黨黨員就可以不承認其為總統。這豈不是「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若真要「全民院長」、「全民總統」,也當須有全民縣市長、全民國會、全民電視……,何不大家乾脆取消政黨?
在三權(或五權)分立原則下,立法院院長是否當為非黨職,應由立法院獨立依法決定,總統也不能干預立法權。
立法與行政分立,「泛綠過半」與「政府好做事」不相干,否則,立法院豈不成了行政院的立法局,行政院又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即成總統的橡皮圖章, 又何來民主制衡?陳水扁這不但是破壞憲政體制,並且是導向總統獨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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