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法理台獨及其選舉策略分析(下)

鄭海麟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研究員)


另外,在新文化論述方面將台灣文化內涵重新定位,提出「中國文化是台灣文化非常重要的一部份」,目的也是希望收到相容並蓄、促進和諧的效果。他們還強調,台灣文化並非狹窄的閩南文化,台灣文化必須定位為多元包容,包括中華文化、日本影響的文化、原住民文化與新移民文化等多元風貌,強調本土化也並非「去中國化」,而是承認內部的多元化。新文化論述將是開放認同的大門,過去藍綠陣營在文化認同方面的撕裂,最主要的原因是各自在文化上找不到自我位置,沒有歸屬感,感到被排擠在外;而新文化論述納入所有認同本土的人,如此才能團結對外,而不是造成內部對立。特別是當前民進黨連續兩次擊敗國親分別提名或共同提名的總統候選人後,民進黨應明確認知自己是「中華民國執政黨」,主要敵人已非國民黨或親民黨,而是共產黨。

概括地說,民進黨青壯派立委提出的新文化論述就是將中華民國進一步台灣化,也即是就地合法化。包括承認中華文化是台灣文化重要的一支,以台灣文化包含中華文化;本土化並非「去中國化」,以及團結所有認同本土的人,相互尊重和包容在台灣土地上生活等內涵,以便盡可能地爭取更多的選民支援,這也可以說是一種選舉策略。

提出以上新文化論述的青壯派立委,除屬陳水扁嫡系的羅文嘉外,還有屬正義連線的陳其邁、蔡煌琅、郭正亮;屬福利國的卓榮泰與新潮流系的李文忠等人。但他們的思想主張並沒有獲得民進黨內台獨基本教義派的認同和支援,在台灣是否能獲得大部分民眾的認同和接受,則仍然屬未知數。

四、陳水扁的「中華民國四階段論」的玄機

從目前的時局發展來看,民進黨青壯派立委的「新文化論述」,雖未獲民進黨台獨教義派的認同和支援,藍營和台灣主流民意也沒把它當作一回事,但「新文化論述」中有關「國家認同」的部分,卻獲得陳水扁的首肯。陳水扁於二○○五年八月二日上午會見「美國福爾摩沙基金會」青年親善大使時指出:「國家認同、主權定位與台灣前途,必須要搞清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主權問題,因為主權是不容分割的,也不容分享的。」他宣稱,自一九一二年以來,已歷經「中華民國在大陸」,「中華民國到台灣」和「中華民國在台灣」,現在是「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即所謂「中華民國四階段論」。

陳水扁進一步解釋:「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外交處境相當艱難,常常走不出去,即使走得出去,我們能用自己喜歡的名字嗎?能用台灣嗎?雖然有些可以,但有些非常困難。當我們用台灣的名義時,就會遭到中國持續打壓,所以我才會說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為的就是說清楚中華民國與台灣的關係」。

據陳水扁本人的解釋:李登輝時代是「中華民國在台灣」;他執政下是「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按此邏輯推演,兩蔣時代自然是「中華民國在大陸」和「中華民國到台灣」。由「到台灣」變為「在台灣」,進而「就是台灣」,這種邏輯推演,如將其還原為理論,正好是國際法中由「政府繼承」到「國家繼承」的一種方式。由於「台獨」團體的「大佬」許多就是搞國際法出身的,他們對陳水扁在中華民國的名義下推進「國家繼承」、完成「台灣獨立」使命的玄機自然是心領神會。然而,要使世人都能明白陳水扁「四階段論」的玄機,恐怕還需要作些理論分析。

陳水扁的「中華民國四階段論」,目的在凸顯第四階段即「中華民國就是台灣」,以便向「台獨」團體說明民進黨執政後的中華民國已發生了質的變化,雖然國號仍用「中華民國」,但它與國民黨執政時期的中華民國完全不同。陳水扁的這一理念,實來源於民進黨在一九九九年五月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該文明確強調;「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在憲法上,我們的國號就是中華民國。」然而,民進黨人在這裡只是借用了憲法上的「中華民國」國號,他們根本不認同憲法上的中華民國領土版圖。因為根據一九四七年制訂的《中華民國憲法》,其領土版圖是包括中國大陸和台灣甚至外蒙古等「固有領土」。而民進黨於一九九○年十月七日在桃園舉行的全黨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我國事實主權不及中國大陸及外蒙古》的決議文,該文主要內容強調:「本黨重申黨綱自決原則及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四一七』決議文,現進一步確認:我國事實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古。我國未來憲政體制及內政、外交政策,應建立在事實領土範圍之上」。

文中的「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我國事實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古」,意涵十分明確,民進黨人已把「我國」領土版圖「即『事實主權』」縮限在台、澎、金、馬地區。只是當時民進黨人還不確定「我國」的名稱罷了。到了一九九九年,民進黨人才正式將「我國」的名稱定為「中華民國」,不過這僅僅是借用憲法上的國號而已。

結合一九九○年和一九九九年前後兩份《決議文》,我們可以看出,民進黨人首先是將「我國」的「事實主權」(這是民進黨人自創的名詞)和領土範圍縮限在台、澎、金、馬,繼而又將國號定為「中華民國」。兩者結合起來,便構成今天陳水扁所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另方面,如從「繼承」的國際法來看,既然民進黨人在上述兩個《決議文》中,將主權和領土範圍縮限於台、澎、金、馬和國號定為「中華民國」,接著又於二○○○年以「政黨輪替」的方式登上政治舞台,繼而又於二○○四年以「兩彈」效應僥倖獲得連任,這便有理由使民進黨人認為在其執政的五年裡已合法地實現對國民黨政權的「政府繼承」,其所統治的「中華民國」也僅僅是建基於台、澎、金、馬的政權,其政權的合法性也僅僅來自台、澎、金、馬人民的授予。這種「政府繼承」的結果,造成共產黨與民進黨在海峽兩岸瓜分國民黨政權的歷史事實,即與大陸的共產黨在五十年前以武力方式繼承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南京政府」(即「中華民國在大陸」)一樣,民進黨只不過在五十年後以憲法的方法繼承了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台北政府」(即「中華民國在台灣」)。由於雙方都在不同程度上完成或實現了對國民黨政權為代表的中華民國政府。因此,在執政的民進黨人看來,它所繼承的「中華民國」與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樣,都屬主權獨立國家,互不隸屬。

以上分析表明,陳水扁的「中華民國四階段論」,目的是要凸顯民進黨政權對國民黨政權的「政府繼承」;至於「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則是陳水扁向「台獨」大佬們交代其繼續執政正在促使「政府繼承」向「國家繼承」方向演化的另類表述,以此表明自己執政五年多來並非完全無功,希望「台獨」大佬體察他的苦衷,讓他在未來兩年總統任內平安渡過。這就是陳水扁為什麼會在今時今日的國際國內環境下提出「中華民國四階段論」、以及提出「終統」說的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