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釣魚台列嶼的主權聲明

鄭海麟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研究員)


2006年10月22日,24名保釣勇士搭香港「保釣二號」由港島啟航再衝釣魚台宣示主權,引起全球華人的高度關注,由於日本海上自衛隊的攔阻,登島行動未盡全功。維護歷史事實,堅持人類公義,筆者堅決支援保釣勇士的正義行為,在此特發表聲明如下:

位於東中國海淺海大陸架上的釣魚台列嶼,自古以來便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無論從歷史文獻、地理地質構造、國際法理的角度來評判,其領土主權皆屬於中國,具體有如下證據。

(一)關於發現、命名、使用。

釣魚台列嶼的發現、命名、使用,最早見諸中國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由朝廷派往東西洋各國開詔的使臣所撰《順風相送》一書,據該書「福建往琉球」條所記,使臣為查勘航線,校正針路,曾多次前往釣魚嶼,並且將這些島嶼用作通往琉球的航海標識,這在國際法上已構成一種「原始的權利」。

(二)關於中、琉兩國邊界的劃分。

琉球王國與中國的邊界自明代起便劃分得很清楚,既有地方的分界,又有海域的分界。且這些分界是政府派遣的出使外交官員經實地考察並經對方允許而形成共識的,有關中、琉地方分界的記載,見諸出使琉球冊封使陳侃《使琉球錄》(1534年)記:「古米山,乃屬琉球者」;郭汝霖《使琉球錄》(1562年)記:「赤嶼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徐葆光《中山傳信錄》(1719年)記:「姑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鎮山)」。以上三則史料清楚記載為中、琉兩國的地方分界,從中國方面看,地界是赤尾嶼;從琉球方面看,地界是古(姑)米山(即今久米島)。有關中、琉海域分界的記載,見諸出使琉球冊封使謝傑《琉球錄撮要補遺》(1579年)等史料,其中清楚記載著中、琉兩國的海域分界,這個分界線就是位於赤尾嶼與古米山之間的黑水溝(即最深達2,700米的東海海槽)。

以上的官方紀錄,已經適合現代國際法中有關一國領土的疆界(Boundary)劃分標準。

(三)關於劃入中國行政管制區域的時間。

釣魚嶼、黃尾嶼、赤嶼最早劃入中國行政管制區域的時間,見諸明朝嘉靖41年(1562年)初刻的《籌海圖編》。該書是由當時中國東南沿海防倭抗倭軍事指揮部最高指揮官胡宗憲主持,鄭若曾執筆編撰的,書成後亦由該軍事指揮部刊刻出版。

(四)關於釣魚台列嶼的地理、地質構造。

從地理上來看,釣魚台列嶼屬於中國大陸向東南延伸,為東中國海大陸架之隆起部分,從地質的構造來看,釣魚台列嶼屬於台灣北部大屯山火山帶,而琉球諸島則屬於霧島火山帶。況且,琉球諸島與東中國海大陸架之間,橫亙著一條深達2,700米的海槽,成為中琉之間的天然分界,這種分界也適合國際法意義上的地文疆界(一般以自然地理實體作為劃界標準)標準。另外,根據國際法委員會所確立之原則而簽訂的《大陸架公約》第二條規定:「海岸國有行使發掘大陸架與利用其天然資源之主權權利」,中國對釣魚台列嶼的主權權利不容置疑。

綜合上述論據,我們懇請中國政府早日和日本政府交涉,循外交途徑收回釣魚台列嶼的領土管轄權,恢復中國人五百年間往來釣魚台的自由,禁止日本海上自衛隊在釣魚台列嶼周圍十二海里範圍內的活動。這完全是合乎人類公理的正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