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人權益與族群和諧

二月十一日講於「洪鈞培文教基金會」

王曉波
(台大哲學系教授)


(一)

「洪鈞培文教基金會」邀請我來演講「外省人權益與族群和諧」。我們念哲學的人有個習慣,喜歡先把名詞的定義搞清楚再來談問題。先講什麼是「外省人」和「族群」。

民進黨崛起之後,而有閩南人、客家人、原住民、外省人的「四大族群」之說,其實這並非學術的族群分類。閩南人、客家人應屬不同語系的漢民族,倫敦語與利物浦語不同,東京語與京都語也不一樣,現以倫敦語為英語,東京語為日語,卻不能以倫敦人、利物浦人和東京人、京都人為不同的族群。原住民至少仍存有九族,語言、風俗、信仰、文化和體質各不相同,也不能混為一族。由國共內戰移民來台的外省人更是南腔北調,雖以漢族為主,但也可能來自五十六個民族,至少也有漢、滿、蒙、回、藏、苖,當然也不是一個族群。所以,對台灣住民的分類要以族群分類實在很困難。因為台灣是一個移民社會,因此,有人以移民的時間來分類,而有原住民、先住民和新住民之分。

在漢人來台之前定居在台的人,我們稱之為「原住民」;在台灣光復,一九四五年之後來台的外省人,我們稱之為「新住民」;在這之前來台定居的漢人,我們稱之為「先住民」。

近代西方的人權觀念當始自於法國盧梭(一七一二~一七九八)的《社會契約論》(一七六二)和美國獨立革命的《人權宣言》,主張人生而自由平等,要打破封建的等級制度。

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美國羅斯福總統楬櫫「四大自由」,包括免於飢餓、免於恐懼的自由。晚近,人權的觀念更擴大到政治、經濟、社會各個層面,包括教育權、工作權、環保權、發展權。落實下來,各國憲法莫不有人民權益的保障條款,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人民之權利與義務即是。

但由於國共內戰,自一九四九年,台灣地區宣佈戒嚴,憲法遭凍結,憲法的人民權益之保障也遭壓縮,民主運動又多集中於人民的參政權,而鮮注意到占台灣人口僅百分之十五的外省人新住民,學界也缺乏有系統的研究。

在上世紀八○年代,黨外運動風起雲湧之時,有各種人權團體的出現,例如:勞工權益促進會、農民權益促進會、原住民權益促進會、教師人權促進會,及消費者基金會和各種婦運團體及環保團體的出現。有關外省人權益促進的團體只有何文德、姜思章等發起的老兵返鄉探親促進會,至今已煙消雲散。

(二)

一九四九年,國民黨內戰失敗退居台灣,來台者多為軍、公、教人員,其中又以軍人居最大數。戒嚴壓縮了憲法保障的人民權利,也包括了這些隨國民黨政府遷台而來的外省人新住民,甚至比原住民和先住民猶有過之。

這批新住民在戰亂中離開了自己的故鄉,離開了自己的土地,離開了自己生活的社會,甚至拋妻別子來到台灣,孑然一身,身無長物。首先面臨的就是生存權的問題,只能依賴政府,依賴軍隊生存。

除了達官貴人外,這些軍、公、教的新住民來台早期,上無片瓦,下無寸土,只能佔用學校、廟宇等公共設施暫時棲身以避風雨,後來才有陸續興建的眷村,以簡陋的竹子敷上泥巴而成,名之為「克難屋」,其實根本就是難民營,與台灣社會隔絕自成「竹籬笆裡的春天」。

在「一年反攻,二年掃蕩,三年勝利」的口號中,青春蹉跎,只能哀歌「我的家在山的那一邊」。有道是「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但兩岸隔絕戒嚴三十八年,音訊不通,又那來家書?或經由香港和海外親友轉信,又得依《懲治叛亂條例》治罪,名曰「通匪」。

國民黨在內戰期間,為補充兵員,到處「抓兵」抓來台灣,除了部隊,來台舉目無親,「每逢佳節倍思親」,「思親」又是「鬧情緒」,年輕的士兵,逢年過節就只能在床鋪上蒙頭痛哭,哭還怕被長官看到,而有一頓痛打。當時軍中是實施打罵教育的,士兵們毫無尊嚴和人權可言。有道是「走的是前頭,挨的是拳頭,啃的是骨頭」。

稍為腦筋靈活調皮的年輕士兵,脫離部隊逃亡,台灣又人生地不熟,逃兵又逃不回家,最終還是被抓回來,又是一頓毒打,還要關禁閉或坐牢。不服管教的則送「頑固隊」管訓,一進管訓營,「無理十扁擔,有理扁擔十」,又是以一頓毒打作為下馬威。

後來,三軍官校遷台,政戰學校成立,各軍事學校成立,開放軍中士兵報考,軍中才掀起一股「讀書熱」,比較優秀的年輕士兵紛紛報考官校,由於「讀書熱」,也造就了六十年代台灣一批很特殊的軍中作家。例如,詩人洛夫、弦、管管、大荒、朱西寧等人。文學是「苦悶的象徵」,但又不能吐露苦悶,只好用極其晦澀的文字表達,而有六、七十年代「現代詩」的流行。例如,大荒有題《中秋節》的詩句:以槍聲搜索八卦/引刀而切的/竟是門首的黑白月。

一九六七年,我服兵役,擔任少尉營政戰官,有軍法通報,犯上暴行仍然很多,在老兵的口述中更多,一個情緒失控,心懷不滿的來台士兵,就可能持械犯上後自盡。

在五、六十年代,為反攻大陸維持兵員,除了在台就地徵召的義務役外,從大陸來的士官兵都是終身役。外省人來台本來就沒有什麼社會關係,部隊又與正常社會隔離。歲月不斷蹉跎,年事不斷增長,這些外省士兵性問題和婚姻問題都不得解決。為了解決年輕軍人的性問題,而有「軍中樂園」的軍妓。這些外省士官兵的婚姻對像有所謂的「刀刀槍槍」,「刀」是指拿理發刀的小姐,「槍」是指拿球桿的撞球店小姐,甚至於有些是「軍中樂園」小姐。到今天,猶有終身未婚者。

這些老兵年輕時不准退伍,年老了又非退伍不可,他們一生是台灣安全的守護者,但卻被摒除在台灣經濟發展社會富裕之外。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是他們唯一的家,榮民安老院是他們人生的終站。他們守護了台灣的安全,也維護了國民黨在台灣的政權和戒嚴體制。

但站在國民黨反對派的立場來看,他們又變成了國民黨戒嚴體制壓縮人民權利和反對派民主的共犯結構。國民黨下野後猶是國民黨的「鐵票部隊」,他們只是「外來政權」鐵衛隊,是有待清算的一群。

(三)

一九八七年,蔣經國宣佈解嚴後,台灣社會得以進一步鬆綁而更加蓬勃。但這一群垂垂老矣的老兵,唯一能獲得的權益只有帶著未改的鄉音,返鄉探親,奠祭臨死還在惦記遠方兒子的雙親,回到故鄉,卻又變成了故鄉的異鄉人!叫做「台胞」。

台灣光復後,戰後台灣經濟一片蕭條,國民黨在台實施「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傳統社會最低下的佃農都變成了擁有土地的自耕農。後來經濟轉型,台灣由農業社會邁向了工商社會。土地是最原始的資本,古云:「有土斯有財」,外省人新住民卻是在台無立錐之地。外省人新住民除了少數達官貴人,外省人新住民第二代,起步就落後於先住民的本省人。

除了少數傑出者外,外省人第二代的出路只有循著上一代的腳步去當兵,或淪為社會的邊緣人。台灣光復六十年了,在台灣社會卻出現二個特殊的現象,一是職業軍人的省籍比例,仍是外省人第二代佔絕對多數;一是黑社會幫派的省籍比例,也是外省人佔多數比例,各地眷村幾乎都是外省人幫派的溫床。

尤其是李登輝、陳水扁上台後,在政治上和法律上,更加緊了對外省人新住民的歧視。一到選舉就是「族群動員」,造成社會的撕裂,以至父子反目,夫婦離異,迫使外省人新住民在台灣社會更加邊緣化。

李扁政權首先要迫使外省人新住民「認同台灣」,認同當有戶籍認同、省籍認同、國籍認同。戶籍認同,人住在台灣,當然認同台灣;省籍認同,外省第二代明明不是本省籍,或出生於外省人家庭的第二代,如何認同自己的省籍是台灣人;省籍是出生,出生不是任何個人意志的自由選擇,又如何能改變?而出生的尊嚴其實是人最基本的人權。六○年代有美國黑人詩人的詩說:你說我們愚蠢,我們可以教育/你說我們骯髒,我們可以清潔/你說我們墮落,我們可以上進/但你說我們皮膚是黑的,我們不能改變上帝的意志。

此外,還有國籍認同,台灣從來不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這是一個現實的客觀事實,不僅外省人,即使是本省人又如何去認同一個不存在的國家。「台灣國」到現在為止,只是一種政治信仰。信仰自由是憲法保障基本人權。壓迫外省人新住民去信仰「台灣國」,台灣還有人權保障嗎?

台灣光復後,台灣明明是歸還中國的失土,台灣人明明是恢復中國國籍的中國人,只是由於內戰而兩岸政權分裂。但李扁政權卻說,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敵國,不信仰「台灣國」的中國人豈不全變成了敵人?這豈不是要裹脅外省人新住民叛國?不肯叛國就是敵人,這何止是歧視,簡直是敵視了。這又和日據時代動輒以「非國民」加諸堅持自己民族認同的台灣人何異?

除了出生尊嚴和政治信仰受到歧視外,李扁政權對外省人新住民還進行語言的歧視和壓迫。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政府首長有關公眾的政治講話,所有的國民都應有聽知的權利。但是,李扁政府的首長在公共講話中,經常使用閩南語,變相的剝奪了外省人新住民聽知的權利,也剝奪了客家人和原住民的聽知權。甚至於在國家考試中使用閩南俚語,而引起軒然大波。在國小的義務教育中實施母語教學,有閩南語、客家語和原住民語,但沒有新住民外省人的母語教學。這又如何保障憲法中人民的平等權?如果母語教學是項人權的話,為什麼外省人新住民的母語教育權就可以被剝奪呢?

再說,立法院通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竟然明文限制大陸親屬的遺產繼承僅能以台幣兩百萬元為上限。台灣有大陸親屬的多為外省人新住民,這難道不是法定的歧視條款嗎?又由於兩岸生活水平的差距,開放探親後,一些在台沒有條件結婚的老榮民得以返鄉娶親,但又得受配額限制。到台灣來後,又限制就業的工作權。連老榮民晚年的一點婚姻家庭和照顧也受到重重的刁難和歧視。

公道才能無怨,平等才有和諧。台灣社會在政客強烈的「族群動員」下,已成了一個不和諧的分裂的社會。要找回台灣社會的和諧,必須要先找回公道和平等。國共內戰的歷史造成台灣外省人新住民的悲劇,我們無可奈何,只能往者已矣,但對未來的台灣當是來者可追。

為了未來台灣社會的和諧,和外省人新住民的權益,我們除了呼籲政客們不可再以「族群動員」爭取選票外,也必須立法禁止政客們以「族群動員」挑撥社會對立。許多多民族國家均有類似的反歧視立法,現在立法院也有《族群和諧法》的審議,我們期盼這項法案能夠早日完成立法,也呼籲社會各界能重視在台外省人的權益,以促成未來台灣社會的和諧,台灣畢竟是我們大家和我們子孫未來生存發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