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風災後的省思

林道宇
(社會專業人士)


2009年8月7日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造成南台灣近50年來最嚴重的災情。約2,700公厘雨量(約為台灣一年降雨量)在短短幾天就全部下在南台灣,考驗台灣基礎建設的防洪能力。

整體搶救災大致已經宣告一段落,我們應該重新認真反省,這次災害究竟是天災或是人禍。氣候異常衝擊整個大環境,如溫室效應導致全球氣溫上升,聖嬰現象導致世界各地旱、澇接二連三發生,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已成為各國政府致力解決的問題。

回顧這次南台灣嚴重災害,固然有許多天候因素,但不諱言有更多人為因素、政策問題值得再作檢討。

氣象預警機制失靈

氣象預報失靈、雨量錯估,讓中央氣象局成為第一被檢討單位。氣象預報意在提供各單位有關颱風預計走向、風速及可能降雨量,以便做好防救災準備,如果颱風登陸地點、時間,無法準確掌握,各單位無法掌控颱風可能帶來的威脅,無法確定需事先疏散撤離的危險地區民眾。

災害最嚴重的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颱風預計降雨量逐步上修,從原先的800公厘上修至1,200公厘再到2,700公厘,已是超過超大豪雨量標準,但颱風前並沒有完全將村落居民疏散至避難場所。

先進國家莫不投資高科技儀器於氣象預報,提供預警,有效爭取疏散撤離時間,成效難以用金錢衡量。台灣氣象預報失焦,常被民眾詬病,尤其各地降雨站分佈不均,如何期望能準確量測當地降雨,建立高科技預警機制已經是未來趨勢,勢在必行。

防災教育應落實,規劃疏散路線及避難場所,加強宣導演練。地方政府針對山區潛勢危險溪流,一旦有可能出現災情,應立即提早疏散民眾。

南台灣災區不管是淹水或土石掩埋,搶災機具及人力最初都突顯不足。各地災情不同,機具需求也不相同。中央單位應立即統一指揮調度,集中人力資源、機具而非僅由各機關自行搶災。如見災區機具不足,可向營造公會商討全國公共工程先建議停工,事後再給予延長合理工期,徵調災區附近公共工程之大型機具協助搶災。當地縣市政府也應明確權責區分,支援單位僅限於災害搶救修建臨時工程,屬永久性建設仍應回歸地方政府,應盡快辦理緊急採購招標。

災害搶救及復原,應有單一指揮系統,做好橫向聯繫,救災指揮調度混亂,成了馬政府團隊在這次災害復原一直被批評焦點。

認真看待整體國土保育方案

過去常常暢談國土保育,重新規劃國土利用政策並未徹底實行。以先前修正之農業發展條例為例,放寬農舍興建門檻,讓許多假農民在農地蓋起別墅豪宅,造成山坡地過度開發;台灣西部養殖業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海水入侵地下水層等。

早年最善長工程手法與上帝爭地的莫過於荷蘭,曾有句話「上帝創造人類,荷蘭人創造陸地」。荷蘭國土大多低於海平面,為創造更多能利用土地,荷蘭人築堤、填土造陸,將填好的土地種植鬱金香賺取外匯。荷蘭的水利工程享譽國際,但現在荷蘭人發現填海造陸,違反大自然法則,拆去早年興建堤防,將土地還給大海。荷蘭發現經過數十年後,填土土地衍生更多破壞生態問題,人類應該考量與更多生物和平相處,非僅考量一己私利。

台灣地狹人稠,過去以經濟導向為主的政策應重新評估,整體國土保育方案應認真被看待。對於全球氣候暖化問題,暴雨量日增,也有學者提出南台灣應打破過去築堤與水阻隔的思維,建議將易淹水地區廣設滯洪池,配合發展觀光產業,種植水生植物,搭配濕地淨化水質,輔導居民轉業,不需再抽地下水,改養殖海水類定點高經濟漁業,整套經濟政策配合國土重新規劃,解決民生經濟、土地利用問題,節省重建堤防公帑。

長遠之計,當進一步檢討未來整體國土開發,擬定合適開發項目,考慮將私有山坡地購回,造山植林,將土地歸還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