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代歷史上的分合省思兩岸問題
從近代歷史上的分合省思兩岸問題
一、近代史上的分裂
中國自1911年辛亥革命建立中華民國,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成立,其間為時38年,是中華民國政府在大陸時期,從1949年迄今50年,是為在台時期。大陸時期分合無常,年數少而變化多,時分時合。台海兩岸的分裂,年數多而變化少,分而未合。今後變化如何,固難逆料,但過去的經驗,仍有可資思考之處。
中華民國政府在大陸時期的分裂情況,可歸類為以下四種類型:
1.一國兩號或多號
即在中國領土境內,同時出現兩個或三個以上不同的國號,且各有其政府及軍隊。
一國兩號局面之出現,首先是1911年到1912年間。因辛亥革命,南方有中華民國軍政府(武昌至北京)及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南京)先後之成立,北京大清國政府亦仍存在。惟此局面存在不久,南北即告統一。
一國兩號局面之再次出現,為1924年7月蒙古人民共和國之成立。至1945年8月因中蘇條約而承認其獨立。
一國多號局面之出現,始於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政府之成立(1931年11月至1937年9月,瑞金至延安)。連同前之一國兩號,則為一國三號之局矣。1932年及1933年再增三號,即滿洲國(1932年3月至1945年8月,長春)與中華共和國(1933年11月至1934年1月,福州),以及東土耳其斯坦共和國(1933年12月,喀什,已滅),成為一國六號之局了。
2.一國兩府或多府
在國內另立政府而不另立國號,也有自己的軍隊。此在大陸民國時期,經常出現此種局面。近代首次出現者,為1912年2月清帝退位,國號取消,北京清廷內閣改稱臨時政府,而與南京臨時政府形成一國兩府之局。4月,兩府合併北遷,遂成一國一府及一國多黨的局面。
一國兩府局面之再次出現,為1917年9月孫中山在廣州成立中華民國軍政府,後經數度之改組及易名,1925年7月稱國民政府。1927年初北遷武漢。前後10年,與北京政府相對峙,成為一國兩府之局。這年4至8月,寧漢分裂,國民政府一分為二,形成一國三府之局。
一國多府最多的時期,是對日抗戰的初期。此時除重慶國民政府外,另有六府,即中共之陝甘寧邊區政府(1937年9月至1949年,延安)、日偽之北平臨時政府(1937年12月至1940年3月)、南京維新政府(1938年3月至1940年3月)、蒙古聯盟自治政府(1937年12月至1939年9月,歸綏)、察南自治政府(1937年9月至1939年9月,張家口)、晉北自治政府(1937年9月至1939年9月,大同)。是為一國七府。
3.一國多號與一國多府之並存
1944年11月,新疆伊寧有東土耳其斯坦共和國之出現,連同原有之中華民國、蒙古人民共和國、滿洲國之一國三號,成為一國四號了。同時並存者另有四府(原七府,蒙古、察南、晉北三府並為蒙疆聯合自治政府,1939年9月至1945年8月,張家口。北平、南京兩府在1940年3月並為汪偽政府)。是為一國多號與一國多府並存之局。
4.一國兩軍或多軍
在中國境內常有脫離中央政府的獨立軍隊。自成系統與中央政府軍相對抗,形成一國兩軍或多軍之局。如1913年的各省討袁軍,1915年至1916年間的護國軍、中華革命軍,皆稱「獨立」,但不另設政府及國號。又1920年代初期,北京同一政府下的各系軍隊如皖、直、奉、國民軍等系,以及其他各系,各據地盤,自成局面,分合無常,混戰不已。如此不但一國多軍,且為一府多軍。1928年以後,國民政府時期,亦常出現此種局面。
以上分裂的現象,不論是一國兩號或多號、一國兩府或多府、一國多號與多府之並存,以及一國兩軍或多軍,但是只有一個國號和政府,是合法的而被國際所承認的。那就是1912年至1928年6月在北京的,和1928年7月到1949年在南京(抗戰時期在重慶)的中華民國及其政府。但中華民國政府退至台灣以後,前20年在聯合國中仍有合法的地位;1971年10月以後,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仍有一些國家承認中華民國。因此,中華民國的地位,與過去僭稱國號的政權迥不相同。然而台灣執政當局卻利用之作為反統護獨的工具,搞出所謂「兩國論」 。這就有可議之處了。
二、統合的方式
上述分裂的現象,非僅近代如此,歷代亦復有之。發生分裂的原因,不外兩方面,一是外力的入侵,一是內戰的造成。外力入侵造成的分裂,則因外力侵略者勢力的消長而隨之消長,例如滿洲國以及汪偽政權等的消失,則因日本之戰敗。外蒙由僭稱國號而至承認其獨立,則因蘇俄侵略勢力的擴張與中國無力抵抗之故。至因內戰造成分裂的結束,不外兩種方式,一是武力統合,一是和平統合。
1.武力統合
此種方式有成有敗。成功者有如1928年國民政府的北伐統一,1930年南京國民政府擊潰北平的國民政府,和1934年消滅福州的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未能成功的是自1927年到1936年對中共紅軍及其中華蘇維埃的圍剿。
武力統合的成功,雖能立竿見影取得效果,但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害及其留下的創傷,是難以彌補的。此外尚有兩大惡果,一是以暴易暴,一是召致外侮。兩者且有互為因果之關係。就以暴易暴言,例如1913年袁世凱以武力平定了各省反袁的「獨立」,不但使袁更由專制而帝制,而且再度激起反袁的「獨立」戰爭。袁氏失敗身亡,其後繼起的段祺瑞、曹錕、吳佩孚、張作霖等軍閥,無不敗於武力的征伐。蔣中正雖以武力完成北伐統一,但出現的分裂局面,較之北京政府時期更為嚴重。最後則敗於中共的武力。
就召致外侮言,所謂「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此乃古之明訓,屢試不爽。袁氏對內凶狠用武,但屈服於日本二十一條之恥辱。北伐後的不斷內戰,召致「九一八」國恥以及華北淪亡的外患。國共內訌,而有雅爾達密約之被出賣。此皆無可否認的歷史事實。今日兩岸軍備競賽,使大國軍火商大蒙其利;外交挖角,使小國兩面勒索。此乃一種變相的「外侮」。
2.和平統合
此為人類追求之夢,機會雖難,但也不乏其例。辛亥南北議和與統一,首創近代以來和平統一之先例。惜為袁世凱武力所毀。袁氏所得者,不過身敗名裂耳,但「和平統一」的評價,仍為國人所肯定。
1927年的寧漢合併,和1931年的寧粵合一,都是經由和平談判而達成和平統合。前者為平息內訌,避免內戰;後者更為共禦外侮。1937年的國共合作,也是基於停止內戰、共禦外侮,從而取得對日抗戰的勝利。惜以戰後國共和談失敗,繼以大規模的內戰,造成兩岸50年來的分裂局面。這也是武力造成的結局。
三、回顧歷史省思未來
「漢賊不兩立」的傳統觀念,深植人心,「相煎」、「鬩牆」之鬥,不斷重演。為爭「正統」,假借「天命」,訴之兵戎,美其名曰「弔民伐罪」,實系一丘之貉,成則為王,敗則為寇,形成歷史上治亂、分合的循環。每當改朝換代,國號亦必隨之改換,這是家天下的傳統。近代帝制雖廢,但觀念未除,政黨改換,也要改換國號;甚至像尚未執政的台灣民進黨,也已自訂國號,否定並醜詆現有國號。如此一黨一國號,以黨為國。政黨的改換,國號也隨之改換;政黨分合,國家也因之分合,如此分分合合,豈有止境!
面臨21世紀新時代的到來,兩岸的中國人和執政當局,都要以開拓的胸襟,摒棄「漢賊」觀念,面對現實,冷靜而理性的來處理(50年來兩岸)的分合問題。就現實情況而言,目前兩岸是處在一國兩號的局面,如從歷史中尋求較為接近和平統合的經驗,其例有二,一為辛亥南北議和和平統一,一為抗戰時期國共之合作。兩者經驗有相同處,亦有不同處。相同者有:1.皆因革命,先武力,後和平。2.皆由一國兩號過渡為一國兩府。3.皆接受同一國號及制度。4.皆為武力所破壞。其不同者有:1.兩者先武力後和平所需時間相差甚大,前者從武昌起義而至 達成和議,僅為時四個月;後者從武力衝突到和解,為時十年,2.前者由一國兩府而至一國一府,為時不足兩個月;後者一國兩府持續12年之久,未待一府反而退至兩號之局。3.前者一方讓出中央政權、遣散軍隊,一方接受民主憲政,行一國多黨;後者兩方均保持政權及軍隊,行分治合作,最後協議憲政未成,走向武力分裂。
從上述兩案之異同,可歸納以下五點經驗:1.和平統合皆須經過和平談判。2.國號統一為國家統一的象徵。故統一國號實為結束分裂之先決條件。3.一國兩府,分治合作,為和平統合的過渡階段。4.終極目標乃是和平統一,須以民主憲政為基礎,一國兩黨或多黨為取向。5.武力乃是破壞和平統一與民主憲政的殺手,應切戒之。
或謂中共目前所堅持的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而中共之制,則是「一黨專政」,豈能接受一國兩黨或多黨之制乎?如果去考查歷史文獻,中共與國民黨1945年10月10日簽訂的「雙十協定」,正是這個「一國多黨」之制。這個協定的要點,就是雙方同意政治民主化和軍隊國家化,政治民主化方面有: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和平建國方案及召開國民大會,制訂憲法,保障人民身體、信仰、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承認各黨派平等合法地位,推行地方自治,實行普選。軍隊國家化方面,整編全國軍隊。這個協定,堪稱近代史上最珍貴的和平統一文獻。就政治民 主化而言,正是一國多黨之制;就軍隊國家化而言,正是一國一軍之制。當年對此協定最感興趣的是中共,而不是國民黨。毛澤東對此曾有至高的期許,他說:「要在蔣委員長領導之下,建立一和平、自由、民主團結、統一富強的中國」;「中國今日只有一條路,就是和。和為貴,其他一切打算都是錯的」。毛氏且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指出:「這個東西(協定),第一個好處是採取平等的方式,雙方正式簽訂協定,這是歷史上未有過的。第二,有成議的六條,都是有益於人民的。」這個協定,既然如此美好,為什麼沒有實現呢?據中共官書的記載,是蔣介石「破壞了這 些協定」;「國民黨背叛了協議」。果真如此,蔣和國民黨已嘗到失敗的教訓。大家都應該引以為鑒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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