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義與大陸新娘來台

石之瑜
(台大政治系教授)


繼11位女性立法委員在台北舉辦公聽會,邀請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到場,說明政府管制大陸新娘來台的政策理由之後,陸委會的法政處又進一步對外表達管制新娘來台的必要性。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台北官方對於兩岸通婚雙方有無感情基礎一事,認為有嚴加查核的必要,目的是要杜絕假結婚的氾濫。上項公聽會甚至有人提供出所謂的「女性主義理由」,指凡是碰到兩岸間這種無感情基礎的婚姻時,出入境管理單位不該同意彼岸新娘來台。陸委會與女性主義的這種外遇式的結合,讓人吃不消。

莫說在台灣的婚姻未必都有感情基礎,就連跨國聯姻也常常不是以感情為起點的,而且今天有感情基礎,也不能保證明天繼續有。是不是感情基礎發生變化的兩岸夫妻,來自大陸的一方就要遭到遣返呢?但重點不在於陸委會貶抑了媒妁之言、和親、家族聯姻等此岸社會常見的現象,更要緊的,是陸委會顯然不瞭解,目前的政策正是兩岸交流問題之癥結所在。

怕大陸人對台灣人沒有感情,或甚至不相信自己會被大陸人愛,已經是今天大陸政策的基調。所以討論大陸新娘問題時,台北官方目前已經提出過的觀點不外以下幾種:大陸新娘對台灣沒有認同感,所以不能讓她們享有健康保險的權利;台灣地小人稠,容不下太多大陸新娘;大陸新娘會佔用我們勞工的工作名額;大陸新娘很多是來賣淫的;假的大陸新娘可能造成國家安全或機密方面的疑慮。所以,即使大陸新娘已嫁給台灣郎,但在陸委會眼裡卻永遠是被懷疑的大陸人,不能做完整的台灣媳婦,好像不准她們愛台灣人。

這種不敢被大陸人愛的自卑心情,說明了何以我們的大陸勞工政策,始終違反人性。我們寧願讓大陸漁工在海上旅館這樣的貧民窟生活,或在漁船上受盡虐待致死,或反彈時殺死台灣幹部,也不肯正視這個問題。我們寧願非法打工的大陸偷渡客在台灣被剝削,權益無保障,也不肯將兩岸人口流動制度化、規範化。大陸新娘來台的問題,在此遭到波及。

由於台灣社會對大陸勞力需求孔急,苦於沒有正規管道,就只能靠偷渡。現在兩岸聯姻激增,假結婚就成為偷渡以外另一個來台的名目。假結婚既多,陸委會當然要管,而且更加堅信大陸人真是低賤、不可靠。如此惡性循環之下,大陸勞工流動的正規化和彼等的人權保障,就自然成為令人不屑碰觸的議題。但只要陸委會仍然成天提醒國人,大陸讓你們沒尊嚴,有敵意,那我們的大陸勞工政策也就只能杯弓蛇影,則大陸新娘就惟有承擔後果一途。

假如大陸勞工來台能夠正常化,將使兩岸人口流通獲得較佳的規範。兩岸只要每年協議訂下來台的勞工人數與部門,就可以進行交流。這樣的好處極多:一,規範化與制度化之後,大陸必須幫忙抓私渡客,減低我方片面管理的成本;二,大陸勞工薪水須繳稅,可彰顯台北方面夢寐以求的管轄權;三,陸勞人權一旦獲得保障,兩岸人民相殺相怨的情況得以緩和;四、必要的話,連娼妓都可以合法化,幫助性工作者取得健康與安全的保障。當上面這些好處都有了以後,新娘來台和勞工來台就得以分流管理,那麼要不要給大陸新娘居留、工作、健保權的問題,不都一併解決了嗎?而且,既然新娘來台問題也規範化了,兩岸還可以進一步合作,由台灣委託大陸社會工作部門,協助察訪尚在等待配額的新娘,是否需要提供協助,順便瞭解婚姻的真實性。

用女性主義的理由來替國家介入人民感情生活,且把大陸新娘污名化的政策找藉口,實在不道德。不同的女性主義者對於娼妓、感情、國家角色等問題,或許有這樣和那樣不同的看法,但她們碰到不敢接受愛,不相信別人會對自己有感情的男人,絕不會建議他們去欺負願意給他們愛的女人。陸委會應認清,問題不在大陸新娘無情無義,而在我們自己心裡有缺陷,大陸新娘只是代罪羔羊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