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經濟集團化與兩岸三邊經濟合作

陳玉璽
(香港浸會學院新聞學系主任)


一 香港研討會的爭論

關於兩岸三邊的華人社會應否或如何推動經濟一體化的議題,近年有很多文章探討。各種一體化的方案,從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到共同市場,都有人提倡,同時也受到了批評質疑。一般來說,大陸方面對一體化抱持比較積極的態度,而香港和台灣方面,特別是經濟學界人士,則從一體化的可行性以及成本效益的衡量著眼,提出一些批判性的觀點。

今年1月在香港舉行的「中華經濟協作系統國際研討會」,集中體現了有關這個議題之爭論。大陸方面的主要發言人、國務院發展中心發展預測部部長李泊溪,在論文中主張建立「海峽兩岸經濟圈」的「一體化經濟」,並提出「一體化」的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91至1996)是推動聯合協作形成共同市場的階段,第二階段是「海峽兩岸經濟圈」形成的階段,第三階段是集團化鞏固與向一體化過渡的階段。這篇論文對「一體化」、「集團化」、「經濟圈」和「共同市場」的涵義及其相互關係如何,並未加以說明,但卻清楚表明了主張兩岸三邊經濟「一體化」的立場。此外,大陸學者還提出了由個別企業間的合作逐步推廣至整個行業和產業的合作,以及大陸港澳與台灣之間建立「多級性」的經濟協作結構等等構想。

台灣方面的與會人士,以中華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高長和民主基金會董事長關中的論文最受矚目。高長參考了西方經濟學者關於「國際經濟整合(一體化)」的研究成果,指出開發中國家的許多一體化計劃,都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原因包括經濟發展水平差距懸殊,各成員國的目標不同、成本利益的分攤難以協調、政治關係不和諧等等。高氏認為由於大陸經濟與港台經濟缺少「關聯性」、大陸市場購買力不足、大陸產品不適合港台市場的需要、中港台三方均仰賴發達工業國從供應現代化設備和技術、兩岸政治關係不和諧等項原因,現階段兩岸三邊推動經濟一體化的可行性不高,「不宜枉費心思」,而應依比較利益原則,讓經貿交流活動自然發展。至於關中的論文,則認為建立兩岸三地的經濟合作組織,不但是一種理想,更是開放接觸後的必然結果。雖然經濟整合有諸多主客觀因素的限制,但兩岸加強經濟文化的多方面交流合作,有助於克服這些不利因素,最後必能建立一個「中華文化經濟共同體」。

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高級講師宋恩榮的英文論文指出,兩岸三地的經濟一體化(建制性的經濟整合)不但是空想,而且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作法。理由如下:1.香港之所以能充當大陸與世界經濟的橋樑,是由於香港與世界經濟密切結合;同時台灣和大陸也都仰賴美國市場和日本的資本設備,因此三地的內向型經濟整合,勢將產生不良後果。2.香港為免稅自由港,若與兩岸成立自由貿易區,無異要求大陸成為免稅地區,這是不可能的。3.大陸為台灣商人提供關稅和投資優惠,不但妨礙經濟效益,而且違反「關貿總協定」的反歧視規定;香港與深圳互相開放邊界使貨物自由流通的計劃,也同樣違反「關貿總協定」的規定,勢將危及中港雙方的紡織品出口配額以及中國加入關貿總協定的資格。

二 東亞經濟集團化的暗流

從上述可知,有關華人經濟一體化的爭論,大多從內部因素著眼,探討一體化是否可行。但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必要性,除內部因素外,還涉及區域外部因素的作用。例如日本官方人士從60年代下半期開始,一直在研究東亞經濟一體化的可能性,便是鑑於歐洲共同體的保護主義對日本及東亞造成的潛在威脅。近年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倡議成立東亞經濟集團,兩國領導人都不諱言是為了抗衡歐美經濟集團化的威脅。美國研究機構「史丹佛研究所」於1989年為香港未來經濟發展所作的一項研究指出:即使沒有九七問題,來自歐洲、北美洲、日本和東南亞各地的經濟壓力,也會迫使香港同中國建立更密切的經濟聯繫。「中港經濟聯繫是香港在21世紀的競爭環境中獲致成功的最佳而且唯一的途徑。」〔註1〕

因此,我們有必要探討一下區域外部因素對華人經濟一體化的可能影響。與其在「華人經濟圈」是否可行的問題上面爭論不休,不如從更大的區域經濟角度去探索整個東亞地區經濟集團化的可能前景。

論者以為歐洲共同體之所以成功,主要歸因於成員國的經濟實力相當,以及歐共體內部貿易額佔其總貿易額的比重很大。相形之下,亞洲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而且在貿易方面嚴重依賴區外國家,因此經濟一體化有其客觀上的困難〔註2〕

但是我們如果考察歐共體成立和發展的過程,卻可發現實際情況並不完全如此。首先,歐共體內部西歐工業國與南歐農業國之間的發展水平差距很大,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也很大。在貿易方面,今天歐共體內部的相互貿易額固然已達到歐共體總貿易額的六成,但在1960年卻只有34.6%,而歐洲自由貿易區七國在1960年的內部貿易額比重卻只佔15.7%〔註3〕,比今天東南亞國家聯盟六國的內部貿易比重還要低。考察開發中國家經濟一體化的一些個案,更可發現其內部貿易比重在一體化初期均不足10%〔註4〕。由此可知內部貿易比重並不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最主要條件。以歐共體而言,經濟一體化帶有政治聯合的目的,而代議民主政制及基督教文化的同質性,恐怕是促成歐共體誕生和擴展的更重要因素。

借鑑歐共體的經驗,我們可以對亞洲經濟集團化的前景,作如下觀察:

第一,東盟六國內部貿易額大約只佔其總貿易額的二成左右,各成員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也不平衡,特別是菲律賓與新加坡的差距最大,但東盟仍將於1993年1月底成立優惠貿易區,準備在內部貿易和投資方面實行互惠制。這個優惠貿易區的基礎,與其說是經濟上的同質性,不如說是60年代以來,東盟六國在政治、經濟、文化和軍事防衛方面所建立的夥伴關係。

第二,正如歐共體成立時只有六個成員國,經過兩個階段,為時將近30年的擴充,才增至12個會員國一樣,以東盟六國為主體的優惠貿易區,將來也打算擴及其他亞洲國家(印支半島諸國為優先爭取對像),而經濟一體化的內涵也可能有所提升。

除東盟貿易區的擴展以外,亞洲地區經濟集團化的另一種型態,是「局部經濟圈」的多元化。所謂「局部經濟圈」,是指亞洲地區在未能建立單一共同市場的情況下,地緣相近的一些國家或地區,基於互補利益而形成的經濟協作體,其協作方式可以是建制性的經濟整合(即一體化),也可以是非建制性的自然整合。目前正在出現的局部經濟圈,除東盟一「圈」屬建制性整合外,其餘均屬非建制整合,如結合中國大陸、台灣和港澳的華人經濟協作系統,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尼三角地帶協作區、泰寮越邊境協作區等。此外,中、韓、日、亞俄等國合作開發東北亞的計劃如果付諸實施,將來也可能形成一個「局部經濟圈」。

東盟貿易區的建制性,在於它是依據各成員國政府所簽署的多項文件而成立,並由各國部長及高層官員組成委員會,監督六國於15年內逐步將工業製成品、半製品、農產品及農工原料的關稅降低至5%或以下,並依協定進行產品及原料交換。這樣一來,六個成員國之間的相互貿易額必然會逐年增長,原來由區外進口的產品和原料,改由區內採購,這就難免影響到區外國家對東盟六國的出口。這就是所謂的「貿易轉移效果」。建制性的經濟整合(一體化)必然導致貿易轉移,實際上是一種集團化的貿易保獲主義。

由於優惠貿易區各成員國之間並未取消關稅,其貿易轉移效果,表面上比自由貿易區溫和一些,但實際上,由於東盟內部發展水平存在差距,如果貿然實行自由貿易(互免關稅),工業競爭力較強的國家(如新加坡、馬來西亞)必然佔盡便宜,而工業競爭力較弱的國家(如菲律賓、印尼)則會吃虧。故實行分階段及分類別降低關稅,是比較穩健可行的作法,而其對區外所造成的貿易轉移效果,將隨降低關稅的深化而愈趨加強。

至於其他非建制性的局部經濟圈,其重要性僅止於生產因素基於互補利益或比較利益而自由交流結合。由於缺少互免關稅的安排,也由於合作投資的產品主要為出口導向,因此對區外的貿易轉移效果相當有限。然而當合作關係發展到建制性整合時,勢將出現集團化的保護主義傾向,從而影響「圈」外國家對該「經濟圈」的出口貿易。

三 集團化對華人社會的影響

隨著東盟貿易集團的成立、發展和擴充、集團貿易保護主義可能成為亞洲地區愈來愈嚴重的問題。此一問題對兩岸三地華人社會的影響可概述如下:

第一,從80年代末期以來,台灣和香港對美國市場的出口比重逐年下降,而對亞洲地區的出口比重卻愈來愈高,在歐洲和美國的貿易保護主義興起、歐美市場日趨飽和的情況下,快速成長的亞洲市場為兩岸三地華人經濟提供了新的出路。就中國大陸而言,在中國與東南亞國家實現政治關係正常化以後,經貿關係亟待開展。中國擴展亞洲市場,乃是追求出口多元化以免受制於歐美保護主義的重要經濟戰略。如果亞洲地區也出現集團化貿易保護主義,對兩岸三地的華人經濟發展自然是很不利的一項變數。

第二,台灣、香港對東南亞出口的擴張,並不是單方面的利益,而是與東南亞對港台出口的擴張相對而生的。港台增加由東南亞的進口,一方面是因為東南亞工業化水平有所提升,能為台灣和香港提供其所需的製成品和半製品,另方面則是因為台灣和香港對東南亞直接的投資大幅增長,投資企業的製成品和半製品有相當一部份內銷投資來源地。這種投資關聯的進口貿易,在先進工業國的對外貿易中佔有重要地位。港台由東南亞地區的投資關聯進口,究竟佔有多大比重,雖無統計資料可循,但是隨著直接投資的增長,投資關聯進口亦必快速增長,則是無可置疑的。在此情況下,港台對東南亞的出口若因集團貿易保護主義而減少,其由東南亞的進口卻因投資關聯而繼續增加,這就會造成一種貿易失衡的局面。

第三,東盟集團經濟持續發展和工業升級的結果,將會給兩岸三地的華人社會帶來強勁競爭,並以集團力量的優勢,在歐美和亞洲地區同兩岸三地爭奪市場。東盟集團在這方面的發展潛力是不容低估的。

四 兩岸三地加強經濟協作

從以上分析可知,將來兩岸三地所將面對的經濟集團化的壓力,不僅來自歐洲和北美洲,同時也來自亞洲地區。為了因應這種新挑戰,兩岸三地唯有加強經濟合作,以期擴大內部市場,並且以「局部經濟圈」的集體力量,凝聚華人社會的經濟實力,爭取對外競爭的優勢。

兩岸三地加強經濟合作關係,是否意味著建制性的經濟整合(一體化),抑或只能在非建制基礎上,發展投資貿易關係?這種「非一即零」的爭論並無太大意義。我們應該從實際出發,去考察經濟合作的方向與內涵。以下觀點或許具有啟發性:

第一,台灣和香港的一些經濟學者囿於歐美經濟一體化的獨特經驗,以為一體化的第一階段必定是互免關稅的「自由貿易區」;由於中國大陸及港台在經濟體制和發展水平上的異質性,實行自由貿易區並無可能,因此也就不可能實現經濟一體化。但是從東盟的經驗可知,一體化並不一定要實行自由貿易區,而可以從互惠關稅開始,分15年逐步降低關稅。這種互惠關稅的辦法,是否有助於兩岸三地經濟的發展與共榮,值得思考。

第二,台灣有些經濟學者認為兩岸三地若要實現經濟一體化,大陸只能搞勞力密集產業,台灣和香港則適於搞資本和技術密集產業;如果大陸不願接受這種分工安排,一體化根本無從談起。這種奇怪的經濟邏輯,只能說是60年代西方跨國集團之兩極化國際分工思想的殘餘,根本不符今日區域經濟整合的現實。淺顯的例子是歐洲共同體從來沒有要求發展水平較低的南歐諸國專門搞勞力密集的加工業。以中國大陸的現況而言,華南地區既適合搞勞力密集產業,又適合搞資本及技術密集產業;按照產業升級的自然趨勢,後者的發展已有凌駕前者之勢,而勞力密集產業將會逐漸向內陸遷移。台灣和香港企業在大陸參與這兩種類型的生產活動,對三方的經濟發展均屬有益。問題是大陸當局必須在內陸地區實行同樣的開放政策,並著手基礎設施的開發,以便吸引勞力密集的外來投資,與華商及沿海地區互相配合,形成二元發展模式,吸收港台資本和技術,多面參與。

第三,中港之間的高科技產業合作已經拉開序幕,作出了初步建制整合的安排;而台灣官方也已開始認識到兩岸科技合作的價值,開始允許科技人員的交流。由於高科技產業的開發需要大規模投資以及高級科技人員的參與,兩岸三地如果在這個領域進行研究開發及生產合作,則必須有民間、官方和半官方協作的結構性和建制性的安排,這將為部門導向的一體化樹立一個範例,並可推廣至能源開發、大型基建開發等合作領域。

五 結 語

由於兩岸三地在政經體制和發展水平上存在高度異質性,以及兩岸政治關係尚未正常化等原因,目前談論這三個華人社會的經濟一體化,似乎不切實際。然而來自歐洲、北美洲以及亞洲本身的經濟集團化的壓力,勢將迫使這三個具有地緣和文化親近性的華人社會,在經濟上進行更緊密的協作,以期擴大內部市場,並以集體力量抗衡外部的激烈競爭和集團貿易保護主義的壓力。兩岸三地若欲在21世紀的競爭環境中擴展其經濟實力,則不能孤軍奮鬥,除要求大陸方面繼續推行有效的政經體制和貿易體制改革外,必須結合彼此的生產因素和經濟資源,在互利互惠的原則下,建立一個具有良好協調功能的經濟協作系統。這個協作系統最終是否像歐洲共同體、北美自由貿易區、東盟優惠貿易區那樣具有廣泛的政府權力基礎,目前言之尚早,但是依靠民間、官方和半官方力量的多面協作,從重要產業部門入手去進行某種結構性的局部經濟整合,可能是90年代兩岸三邊經濟關係發展的大勢所趨。

〔註1〕參見香港英文《南華早報》,1989年2月23日經濟版報導。
〔註2〕前法國總統戴斯亭1992年5月在台北出席一項國際經濟研討會時,曾發表相同看法。
〔註3〕參見Peter Robson所著The Economics of InternationalIntegration(倫敦George Allen & Unwin Publishers Ltd.1987年第三版)第235頁「發達國家經濟集團內部貿易」統計表。
〔註4〕參見前書第236頁「開發中國家經濟集團內部貿易」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