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史明《台灣人四百年史》
評史明《台灣人四百年史》
老早就聽說有《台灣人四百年史》這本書,最近總算借到了一本。這是日本東京研文社1980年9月印行的漢文版,是作者在1961年日文版《台灣人四百年史》的基礎上修改、補充(特別是補充了自1961至1979年間近20年歷史的描述)而成的。這部厚達1,540頁的書,我是分了幾個階段才勉強看完的。
作為一位研究台灣的學者,我是先知史明(施朝暉)其人,然後才知有此書的。史明先生因持激烈的「台獨」主張而聞名已久,因此我在開始看這本書時,暗自提醒自己:不可因人廢言地把這本書簡單地看成「台獨」理論典籍,要多注意其中的學術價值。然而結果令我失望。現在如果有人要問我看完這本書後有什麼印象時,我簡直不敢說此書除了「以台獨理論去修改歷史」之外還有什麼別的特點令人難以忘記。
蹩腳的歷史事實「修改術」
史明先生為了製造「台獨」的理論依據,首要任務就是要製造出一個叫「台灣人」的民族或「台灣民族」,要「證明」這個「民族」與中國大陸人從體魄、性格到文化傳統均不相同。然而結果證明他失敗了。
我們且不說斯大林關於民族所下的那個著名定義(據說史明自稱是服膺列寧斯大林學說的),那個定義(「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主要是就資本主義形成時期的西方民族而言的。但無論如何,就東西方前資本主義時期民族的共同定義,史學界還是有些共識的。一個民族之不同於另一個民族,除了體魄、性格上可能有的差別(也可能沒有什麼差別),更主要的應該是文化傳統的差別:從不同的原始圖騰、禁忌,到不同的語言,不同的神話、信仰和宗教,直到不同的早期文化藝術作品的風格。
史明要證明台灣人雖主要來自中國大陸但自四百年前開始已經形成為一個不同於大陸中國人的「新民族」,他費了很大的勁,但由於他找不到什麼有力的科學和歷史資料上的證據,結果只能流於臆想或猜測。首先,他說由於台灣的特殊的風土(炎熱、狹島等),使台灣人形成了與大陸中國人不同的「情感激烈」、「好於躍動和顯露」、「激情往往流於單調和短暫」以及「氣短和孤立」、「不寬闊不大方」(8-9頁)等性格特徵,我看就像是文學作品一樣。因為他除了在第一章裡武斷地下了這樣的結論之外,在全書裡再也沒有用任何一點篇幅來舉出一點事實證據來證明絕大多數台灣人有此「性格特徵」,也沒有用一點篇幅來說明這種風土為何跟這種性格特徵有「必然聯繫」,更沒有說明台灣人的這種「性格特徵」與嶺南中國人倒底有多大不同。事實上他也沒有辦法證明這些,也就是說,他第一個想證明的「台灣民族」的「獨特性格」,沒有成功。作為台灣人口少數的原住民(高山族)應該有一些獨特的民族性格,而作為台灣社會主力的「漢人系台灣人」,事實上其群體性格與他們祖籍地(福建、廣東)的人們沒有什麼不同之處。
其次,他要證明台灣人有不同於大陸中國人的文化傳統,於是便極為武斷地說大陸移民從大陸攜帶過來的「關於文明發祥和創建古代國家的神話」在台灣沒有起過重要作用(第2頁),硬說台灣人的歷史就是大陸移民不斷地「服從現已圍繞自己身邊的台灣風土的約制,把自己所帶來的大陸風(即文化傳統)--拋棄的歷史」(第10頁)。對此,他同樣除了幾句乾巴巴的結論之外沒有一點像樣的論證過程。他沒有說明移民們帶來的大陸風土為什麼必須拋棄,為什麼不能保留,他也沒有說明這種「拋棄」是用什麼樣的形式或途徑實現的,他也沒有舉出任何實例來證明是有「拋棄」現象普遍存在。
僅僅就根據以上這兩點未經證實的猜測,史明就肯定有一個「台灣民族」已經生成。他說:
因此,從風土上看來,這部台灣的歷史,可說是媒介了中國的大陸性和台灣的海島性相互接觸的人的歷史,也就是在中國風土和台灣風土相剋之下努力奮鬥的人的歷史。同時更是大陸人為著生存於台灣,一方面必須服從現已圍繞自己身邊的台灣風土的約制,另一方面卻要把自己所帶過來的大陸風土一一拋棄的歷史。總言之,要把「大陸人」改造為「海島人」的另一個社會發展史,無非就是另一個民族生成的歷史。(第10頁)
「台灣民族」的形成,乃是透過移民、開拓和近代化、資本主義化,而促使台灣社會與台灣人(漢人系台灣人和原住民系台灣人)的生成和發展,並在歷史上、社會上向中國社會與中國人進行了否定的、離心的反駁和脫離的過程中,才逐步見到自然發生的。(第12頁」)
史明在沒有回答我上面提出的那些問題,沒有論證那些他應該論證(作為一名治史者應該如此)的「邏輯必然性」之前,就作出了這樣的結論,顯然不能算是嚴肅的治史態度,顯然流於武斷和臆測。這使得我不敢再相信他在這本書中的其他結論。我想從一般公認為構成民族的主要特徵(要素)的幾個方面來質問史明先生:台灣的人們與大陸中國人(特別是華南中國人)到底有多大不同?這種不同是否足以構成一個所謂新民族?
從面部特徵,從體魄上看,台灣人的絕大多數來自閩粵,自無不同。這一點史明也承認(第16頁,第135頁)
從群體性格看,史明千方百計要說台灣人有不同於大陸人的性格(見前)。但他也承認,「中國大陸的一大部份」也包括在與台灣相同的「季風地域之內,因而也具備同樣的風土特性」(第九頁)
從語言看,大陸和台灣的語言文字沒有什麼不同,只有地方語音的差異(如果把佔人口少數的原住民語言暫擱一邊的話)。史明由於無法證明在語言這個作為一個民族最根本的表徵的東西上台灣有什麼不同於大陸,所以他竭力迴避了這個問題。
從原始圖騰禁忌看,從共同的神話、信仰和宗教習俗看。不用說台灣的漢人移民及其後裔們身上留下的原始圖騰禁忌的遺跡,就連史明相信為主要是「南來的」所謂「馬來、印尼系原始族」(原住民),其圖騰禁忌神話傳說也沒有什麼與華南古民族(特別是古越族)不同。例如華南古越族斷髮紋身,台灣原住民也多「紋身繡面」;華南古越族以龍蛇為圖騰,台灣原住民也有以蛇為圖騰者,或者以蛇為祖先(如排灣族、魯凱族、曹族)。至於後來的漢人移民帶去的媽祖、女媧、玉皇大帝、黃帝、神農之類的崇拜對象及神話,特別是各行各業帶去的關於本行業祖師的神話(如魯班、李老君、文昌君、關公),更是不勝枚舉。四百年間台灣社會的主要民間信仰、民間宗教,幾乎無一不是從大陸傳去的。至於台灣各業居民的帶有迷信色彩的習俗,如求神、逐鬼、驅邪、防疫、相命、占卜、風水等等,還有婚、喪、喜慶,無一不是大陸特別是華南地區同類風俗的台灣再版。所有這一些文化傳統(文化意義上的風土),何曾與台灣的氣候地形等風土相剋?何曾被一一拋棄?何曾進行了「否定的、離心的反駁和脫離」?史明沒有舉出一個拋棄或脫離的例子,也沒有舉出一個作為「新民族」文化表徵的新的神話、信仰、習俗、禁忌乃至宗教的例子。
從早期的文化藝術作品來看。一個多世紀以來在台灣島內發掘的全部文物(有肩石斧、有段石錛、石鏃、石刀和大量印紋陶片、彩陶、黑陶等)幾乎都與華南地區的古文化屬於同樣的形式和風格,甚至陶片上的花紋都有雷同之感。至於發掘的屬於更晚時期作品的玉器、漆器、絲織品,不必說更是典型的漢族文化作品。關於這些作品,史明先生雖曾提到(第12、14頁),但他有意迴避了對這些作品的文化淵源關係的解釋,然後他引用日本人的話說台灣原住民主要是從南洋地區遷來,卻又沒有說明這些早期文化藝術作品與馬來、印尼地區有什麼文化上的聯繫。
由上述五點可知,史明對歷史事實的「修改術」還不太嫻熟,甚至可以說比較蹩腳,以致於一個學歷史的大學一二年級學生都能提出前述種種質問而不敢輕易置信。
對移民先輩們的侮辱
敢說,包括現在居住在台澎金馬地區的所有居民在內的所有中國人,十有八九都不會承認有所謂「台灣民族」存在。台灣人就是中國人,台灣四百年史就是一部分中國人在那裡辛勤開發、奮鬥艱難的歷史,是中國人抵禦外侮、保衛家園的歷史。若硬要說是他們對大陸中國社會和中國人的離心史、否定史、拋棄史、脫離史,簡直有辱一代又一代移民先輩們的亡靈。
史明先生在書中時刻不忘指出「台灣與中國的距離」。他先從古文化上講,繼而從人們的心理或觀念上講,後來又從社會形態上講,最後又從政治和經濟上講。但他講來講去,我都沒有什麼共鳴,反而覺得這只不過是史明先生與他的祖母之國在心靈上的距離、在情感上的距離。
首先,史明為了突出古文化上台灣與中國大陸的「距離」,他不惜把難以證實的「原住民南來說」作為定論,不惜把台灣出土文物的文化淵源問題按下不表。
其次,為了說明大陸人與台灣人心理上的距離,他反覆引述大陸人對台灣「海中孤島」、「古荒服地」、「生番之地」之類的描述,(第10頁,第34頁,91頁),企圖說明自古中國人就沒有把台灣當成自己國家的一部份;又武斷地說移民們自大陸逃出到台灣後是如何地對大陸產生心理隔閡(第91、92頁)。但是,這類對台灣地形、地理位置、政治狀態,以及對原住民文明程度的個別描述,實在無法使人感到這種描述就足以顯示台灣與中國大陸的距離。因為所謂「古荒服地、不通中國、名曰東蕃」(乾隆朝府廳州縣圖志·台灣府條),這是就古時而言的,說古時是荒服地。至於古代中國王畿以外的五服的劃分,立論原意是要使「王化」(統治力)遍及於「荒服」,此即所謂「海內向化」、「荒服之國重驛來朝」的盛業。就是說,中國早期帝王以教化和權力及於荒服為盛業為理想,絕非要拋棄「荒服」。所謂「不通中國」,古時中國多半指「王畿」而已,並非政權統治範圍意義上的中國。古時中原地區人自恃近於「王化」,有一種文化上的優越感,對黑龍江、貴州、廣西、雲南、廣東、福建、台灣等地都有過「荒服地」、「胡地」「夷地」之類的貶稱,這能證明這些地區與中國的政治隔離嗎?更早一些,甚至湖南湖北都是「南蠻之地」呢,史明先生又作何解釋呢?這除了能證明文化上的優越感之外,實在不能證明什麼。另外,關於移居台灣的大陸人對大陸的疏離感、否定感、剪臍帶感,史明先生也舉不出半個實例來說明;相反,在台灣的漢人移民們都是千方百計以能接上與大陸的文化臍帶為榮,這就是台灣為什麼有多神崇拜(從大陸不同地區帶去不同的神)、為什麼喜歡從大陸尋找祖先的根、為什麼宗族觀念格外發達、為什麼族譜修撰事業興盛的緣故。至今人們門楣上的「汝南衍派」、「伊洛世第」、「河間堂」之類的標誌,便是對史明先生論點的最好駁斥。
第三,史明還企圖從政治統治上說明「台灣與中國的距離」。他先從朝廷設治所於台灣的時間晚、級別低、實際轄區小等來說明這點,他不知道,古代中國政府在黑龍江、雲南、貴州、新疆的某些地方,甚至在廣西,設治的時間可能跟台灣一樣晚,個別地方可能更晚。而在古時的許多屬國、藩國,甚至僅以歲貢或三年一朝送點土特產品來表徵統治權所及,根本沒有設治所,史明先生又作何解釋呢?他又從清朝的海禁政策、禁止向台灣移民的政治策略來說中國大陸政府對台灣歷來是另眼相看、視如外國(第34-35頁,第42頁,第128頁),但他沒有說這樣做多少是出於軍事考慮,多少出於治安考慮。朝廷在其統治區域內禁止一個地方向另一個地方移民,甚至把一地居民強制盡遷之於另一地,這也是古時司空見慣的事。
第四,史明又欲從文化傳統或風俗習俗上來講大陸與台灣的距離,他同樣舉不出什麼實例,只是武斷地說漢人移民們「那些以往的大陸性風俗習慣是難於照舊維持或留下的」(第92頁)。這實在也經不起質問一下。我們看到許多漂洋過海到南洋、歐美定居的華僑華裔仍保持中國大陸的風俗習慣,就知道是否真的「難以維持或留下」了。
第五,史明還從所謂社會結構上來論說「中國與台灣的距離」。他說台灣開拓時期農業勞動組織形態「結首制」、土地所有形態「王田制」、賦稅形態、土地單位「甲」、人頭稅、商品生產和流通等等(第94-95頁)統統說成是與大陸同時期的形態不同的東西,這也實在是把問題過於簡單化了。「結首制」與大陸曾有過的「屯田制」相似;「王田制」在中國大陸也名義上存在了幾千年(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均田」、「班田」時代,在模仿「井田」的時代,朝廷的理論依據就是「王田」。若非「王田」,豈可「均」之、「班授」之?至於「耕田輸租」的賦稅形態,至於人頭稅,中國大陸也司空見慣;土地丈量單位,古時中國大陸的邊陲地帶與中央地域不完全統一是常事,並不因為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後就沒有不同度量單位存在了。至於商品生產和流通,台灣和大陸也無決定性的區別,僅有程度之不同。
台灣居民不是從天而降
最後,史明特別從商品經濟、經濟發展程度或水平等方面述說了「台灣與中國的距離」。關於荷據時期即早期開拓時代的「商品經濟」,他說已經構成「具有商業性的農業生產」(第96頁),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開拓者以租賦的名義把主要生產物上繳給殖民統治者,對勞動者本身來說,這與在大陸的租賦情形沒有什麼不同。殖民統治者不是以經濟剝削形態而仍是以超經濟剝削的形態來榨取開拓者的勞動成果,至於這些產品被殖民者拿去怎麼處理(是投入商品貿易還是儲藏、揮霍),實在沒有多大意義。真正商品經濟的含義應該是商品生產者自己也有「正在生產商品」的意識下的經濟,就是說他們明白他們必須生產這些商品賣出去,換得貨幣,然後購買自己所需要的其他生活必需品,他們自己的生活必需部分不能是自給自足的。然而台灣開拓者的自身消費情形恰恰是自給自足(史明也承認,本書第96頁),他們按時繳納賦稅只是為了換取開墾權,換得殖民者不來打攪,並不是向作場主或農場主呈交(計件工資或計時工資體制下的)生產製品或商品。其次,關於台灣因為成為日本的完全殖民地以後「被迫」比中國大陸「先走上近代化道路」,因而在工業、農業、交通運輸、對外貿易等等綜合經濟發展水平上高於中國大陸的問題(第692-693頁),這個我承認。但這種不同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就足以產生新的民族?中國大陸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比如東南沿海和西北邊陲的差距,可能遠比史明先生所列舉的那七項指標(人均國民生產產值、工業、農業、外貿、財政、教育、衛生)的差距還要大得多,但並沒有產生一部分漢族人因為差距而自認為是另一個民族的問題。如果說由於荷據時代開始的「與大陸不同的台灣社會結構」和日據時代末期以後的台灣與大陸的這種經濟差距孕育出了台灣人「與中國人不同的台灣人意識、生活感情、思想方法、社會觀念等特點」(第693頁),則更令人難以置信了。因為我前面已經論證過沒有不同於大陸的台灣特殊社會結構,而經濟水平的差距是不足以決定出台灣人意識,生活感情、思想方法和社會觀念。
史明說,由於台灣開拓時期特殊的「風土圈」和「政治圈」,形成了新的「經濟圈」和「社會圈」,自然而然地發生了新的「開拓者社會」這和已經有五千年歷史的「中國封建社會」是不可同日而語的。至少可以說,台灣開拓者社會從開始根本就不是中國社會的延長,更不是其部分性的存在(第97頁)。話說的如此絕對,如此不容商量,且又不加論證,這實在叫人感到不是一部嚴肅的史書之所為。台灣的居民是大陸的延伸(遷移)台灣的文字是漢字的延伸,台灣的文化傳統風俗習慣是大陸的延伸(神話、地方宗教、迷信與禁忌、傳統節日等絕大部分都有大陸淵源),台灣的經濟也不過是大陸邊陲經濟(沿海商業)的區域之一,這些都是至為明顯的事,怎麼能說「從開始」時起「根本不是」中國社會的延長呢?怎麼能甚至連中國社會的部分性(局部)存在形態都不是呢?照這麼說,台灣的居民是從天而降或其文化風俗是從天而降了?抑或是台灣與大陸的經濟聯繫、經濟結構類似性也被誰從開始就一刀砍斷了?
關於史明的歷史常識
史明的歷史態度不嚴肅,已如前述。還有一個例子可以說明。他為了虛構台灣人與大陸人「從開始」即存在的心理、情感距離,他甚至刻意隱去1945年10月台灣各界人民以「大旱望雲霓」的心情歡迎祖國軍隊接收台灣的歷史事實,不知道怎麼捏造出「碼頭上歡迎的民眾目瞪口呆」、「出乎意料之外」,「在這樣令人不解之下,只好揮著青天白日旗、敲起鑼鼓歡迎他們」(第700-701頁)的情節,而對當時許多史料記載的「快睹青天白日旗」、「民眾爭先恐後湧至基隆碼頭迎候」,「望眼欲穿」,「有人甚至夜宿碼頭迎候國軍」,「三十萬人夾道歡呼」等情節隻字不提,這實在是開歷史的玩笑。看不到當時留下的一份文字史料是像史明所述那般記載的,包括日本人和漢奸的記述,都為民眾如此狂熱的歡迎祖國的到來而大惑不解。
史明不但治史態度不嚴肅,任意捏弄和虛構歷史,而且很缺乏正確的歷史知識。隨便舉出幾個例子就可以說明。如明太祖朱元璋的年號是「洪武」,史明卻說是「共武」(第32頁);又如1644年李自成攻克北京,史明卻說是李自成攻陷明朝「首都金陵(今之南京)」(第100頁),竟連明成祖遷都北京的事都不知道;再如,史明又說1645年清軍大舉南下抵揚州,「與防守金陵(南京)的李自成軍隔江對峙」(第101頁),這更令人笑掉大牙。李自成軍何嘗駐守過南京?這樣的例子在本書中還有不少。這都是歷史常識問題,寫大部頭史書的人實不應有。
史明聲稱要使自己的這部書與連雅堂的《台灣通史》比美,自稱這是第一部由台灣人寫的體現著台灣人立場的台灣史,我看這是過於自我膨脹了。僅我前面指出那麼多邏輯、理論、史料、歷史常識的錯誤和缺陷,就足以說明它究竟是一部怎樣的書。史明無法避免這些缺陷和錯誤,因為他要站在故意設立「台灣人立場」上,「放任自己的熱情奔馳」(日文版序),那就不能用史學家的態度,不能受歷史事實的拘限,而就要像某個宣傳家、鼓動家一樣地去虛構捏造。這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漢文版《台灣人四百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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