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權報告

尤落本


今年1月30日,香港《信報》刊出阮次山《美國社會也會人權不彰》一文。文中報導了去年聖誕節前夕,美國人權團體「人權觀察」和「美國民權自由聯盟」發表的美國人權報告。這二個團體自稱這份報告「尚不周全」。報告共分五部分:

一、在囚犯權利及監獄狀況方面,此報告發現,在全美有36個州實施的所謂「超大安全措施」中,有些犯人被單獨囚禁一室,終年不見天日。譬如,在佛羅里達州一監獄中,有些囚犯被關在一個無窗的小囚室,每週只放出三次供十分鐘淋浴,有些人已被囚在此囚室好幾年。在加州的監獄內。違反監獄規定的囚犯被銬住手腳。吃飯時只能爬在地上,學狗似的,用嘴舔食盤中食物。

二、移民與難民問題。美國政府曾刻意歧視古巴及海地移民,邊界移民官員也曾被控粗魯對待非法移民,最近,由於經濟不景氣,部分地區更涉嫌違法中止對非法移民的教育及福利措施。

三、種族歧視。美國雖然禁止種族歧視,但是,無論在教育、就業、公共住宅等問題上,普遍存在種族歧視,相同的條件,黑人受雇率不及白人的三分之一,過去實施的「黑、白學生混合」的制度目前已逐漸消失。

四、性別歧視。以就業機會、就業環境、薪水等狀況而言,美國婦女普遍受歧視,在各級學校,女學生亦普遍受忽略,該報告稱,美國婦女受到歧視,所有的機會都不及男人的三分之一。

五、言論自由。《國際民權及政治權利公約》第19條的規定為「政府要保障人民有權取得,尋求任何公正的訊息」。但是,美國曾對某些國家,尤其共產國家實施禁運,這些國家的書刊很難進入美國。譬如,在1988年之前,美國政府實施對敵國貿易法令,在此之前,美國人民很難買到中國大陸的書籍及刊物,一直到現在,美國人民也難以買到古巴的書刊。

又譬如,美國崇尚言論自由,但是,一直到現在,美國以「意識形態」為理由而拒絕入境的「黑名單」仍有34.5萬人之多。這些黑名單曾包括前加拿大總理杜魯道在內,美國政府認為他親共。「美國人權律師委員會」會長告訴筆者,雖然美國國務院目前已在重估這份黑名單,意圖刪除其中受限制入境人士,但仍不願意取消對「親共」人士的入境限制。雖然,美國在1990年通過新移民法案,禁止美國政府以政治信仰、觀念或言論為依據拒絕外國人入境,但是,美國政府迄今仍然認為,基於外交政策考慮。他們有權拒發籤證給思想、言論「有問題」的外國人。

此外,該文作者還指出,根據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由美國及西方國家所倡議的「國際人權法案」所制定的《國際民權及政治權利公約》。在制定26年之後,美國國會才在1992年9月8日極不情願地通過。

而且,雖然美國政府過去20多年來,經常引用該公約條文,指責其他國家。但是,在國會通過該公約之後,當時的布希政府曾採取兩項措施,限制該公約在美國的施行範圍。一、透過一連串保留、宣言及協議等行動,把該公約中可能超越目前美國人權、民權實施範圍的條文刪除;二、美國只宣稱遵守經過刪除後的公約條文,以避免其餘不利於美國的條文被當成法律,介入司法程序。

換句話說,事實上,《國際民權及政治權利公約》目前在美國形同虛文。

不知是否懾於美國的淫威,全世界竟沒有一個國家或國際組織敢於監督美國政府的人權況狀。除了上述二人權團體的報告內容外,美國仍存在著許多黑人、印地安人、波多黎各人和社會主義者的政治犯,多年來亦未見改善。

尤落本(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