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和人權

李青


在美利堅共和國這個民主自由的國度裡,民間武器所帶來的災難是十分深重的。僅以1993年為例,因民間武器所導致的死亡人數高達3.8萬人,這實在是一個非常可怕的死亡數字!這個數字遠超過美國在伊拉克戰爭中傷亡的數字。甚至也超過一個中型戰爭的傷亡人數。

今日的美國人擁有2.13億件民間武器,6,700萬為手槍。在德克薩斯州,1,700萬居民竟擁有6,000萬件武器。

這些武器在一年中的使用頻率為64萬次(這還僅僅是用於防身的案件的統計)。每年至少有38,000人死於這批武器的彈道之下。

其中15,000人被他殺,23,000人死於自殺。美國在這方面的死亡率遙居其它發達工業國家之首。

在每10萬個居民中,死亡率佔13.9%。1993年,美國有5,356名兒童被殺。

僅在紐約市,1993年就有170人,被自己誤放的或丟失的子彈、槍枝所誤傷致死。每年因槍傷而住院的費用在美國高達10億美元。因槍傷而造成的殘疾使美國政府每年損失14億美元。

據統計,今日的美國幾乎有15萬學生每天持有武器上學。據報導美國在最近的20年內武器和防身噴霧器的銷量增長了近一倍。

從今年1月1日起,紐約的時代廣場,設立了一個電子螢幕顯示器,每五秒鐘就通報一次全美國武器銷售與流通情況,和全美國被槍殺的人數。

那裡的數字是驚人的,今日民主的美國社會,人們仍然擔心無緣無故的槍彈會隨時飛來。美國自稱有自由民主的人權,卻沒有生命保障的人權,難道那些槍下亡魂也能享有自由、民主和人權嗎?

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