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白色恐怖」和解的意義
論「白色恐怖」和解的意義
戰後台灣人民的悲愴,不僅是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還有後繼50年代的「白色恐怖」。所以,僅「二二八」平反了,並不能平反台灣人民所有的冤抑。
「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是相關而不相同的兩件事件。由於戰後國民黨統治的腐敗,激起了全國人民的反抗,發生了13省的民變,均慘遭血腥鎮壓,「二二八」事件是為發生在甫經光復的台灣的民變。之前,台灣亦有呼應全國性反對運動的「沈崇事件」、「反飢餓」、「反內戰」等運動。「白色恐怖」為被驅逐來台的國民黨政權,1950年韓戰爆發,美國第七艦隊封斷台灣海峽後,在島內所進行的恐怖的政治整肅。
這兩個不相同的事件卻有其內在的關聯性。這是戰後台灣史的邏輯推衍。光復之初,全島人民歡天喜地,張燈結綵;光復之後,貪污腐敗,烏天黑地,以致爆發「二二八」事件;「二二八」後,台胞對國民黨「白色祖國」徹底失望,轉而期望於在內戰中逐漸誕生的「紅色祖國」。所以,一旦海峽封斷,「白色恐怖」的整肅就格外慘烈了。因此之故,不能和解「白色恐怖」,「二二八」的平反就不能是完全的,台胞的歷史傷痛就不能完全撫平。
再者,「二二八」聯繫著國共內戰,「白色恐怖」更是直接的國共鬥爭,只有結束國共內戰才能真正平反「二二八」(今天北京尚有「二二八」的天涯未歸人,如何是完全平反)和「白色恐怖」。換言之,完全平反「二二八」和「白色恐怖」,也才是真正國共內戰的結束。所以,自詡為台灣人平反「二二八」的李登輝,其實只是「行百里者半九十」而已。但我們仍然對李登輝有所期待。
首先,李登輝個人是具有「50年代」背景的,和解「白色恐怖」也就是平反李登輝自己的歷史。再次,製造「白色恐怖」的蔣家國民黨已經不再構成政治的阻力了。雖然,最近還有「白色恐怖」的餘孽小丑到監察院要求清查李登輝的「50年代」背景,但已是「蚍蜉難撼大樹」了。更重要的是,國共內戰實際上已經停止,並且,也應該停止了。國共內戰的歷史狀況已經消失,內戰殘餘的「白色恐怖」當然也應該解決。
如何處理「白色恐怖」的歷史問題,我們願有以下之建議:
一、由政府成立「50年代白色恐怖處理委員會」,聘請立場公正之社會人士及學者專家參與之。開放軍方和情治單位檔案,統計受害人數和名單,並提供遺體掩埋所。受難人埋葬處決不止於民間所發現的台北市六張犁公墓而已。
二、與大陸方面核對。那些冤假錯案,應比照「二二八」受難人發予賠償。其他之中共黨員,由大陸方面從優撫恤其遺屬。
三、由兩岸共同在遺骨發掘處六張犁公墓,興建慰靈塔,並樹立和平紀念碑──銘記中國人永遠不再屠殺中國人。
「白色恐怖」的和解,不但是完全平反「二二八」以來台胞傷痛的必要條件,也是撫平國共內戰以來中華民族的歷史傷痛,「後蔣經國時代」的台灣領導人李登輝,和「後鄧小平時代」的大陸領導人,以「白色恐怖」的和解,共同開創兩岸中國人和解、和平的新時代。
犧牲了的或猶殘存的「50年代」的同志們和廣大的台灣人民,以及全世界愛好和平呼籲結束內戰的炎黃子孫們,都在期待李登輝帶領台灣人民平反「二二八」之後,更能帶領著台灣人民和解「白色恐怖」。李登輝將如何來回應這麼多的「李登輝情結」呢?我們願意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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