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總統應回歸憲法

何偉康


民主必須透過憲法才得以體現。憲法之訂定與修改,主要有三個不可輕忽之原則:一、周延性;二、適時性;和三、本固性。執政黨當高層受居心叵測的外幕僚運控(林洋港也不瞭解其背景),使憲法之修訂朝向片面性,違時性,和動搖根本的方向發展;為了減低年底選舉民進黨在總統直選上的壓力,竟而提出委任直選,甚而至於改弦易轍,乾脆與民進黨同流,主張公民直選,這是一個非常短視,未計及國家長遠利益,違背憲法精神的舉措。

總統選舉,在目前國家分治的情況下,過於傾向於地方性的選票,不只是造成兩岸關係的緊逼(丘宏達的看法),不只是造成總統權力膨脹,而使行政院長淪為歐巴桑(陶百川語),而且將成為台灣之分裂於中國的台階。民進黨之所以要以直選總統當作獨立建國的突破口,實是深知在此基礎上收攬民意,並就此而標明台灣選票選舉之總統,應代表「獨立」的台灣利益,國民黨高層竟無人認識到這個陷阱,竟願意自己跳下去(陳履安指修憲小組未詳為評析,良心有也),令人扼腕。而此事之發展,明顯的帶動省籍矛盾,國民黨立委掀起省籍衝突之外,林洋港也憂心忡忡,總統直選勢將導發排「外」情緒,國民黨為了平衡選戰,而出此下策,落入「外幕僚」的圈套,與分裂同流,跟獨立合污,帶來台灣不可測的災難,國民黨高層應痛切反省。

希望國民黨當局回歸憲法,由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統。俟全國統一之後,因應潮流,調適需要,再來徹底、全盤的修改憲法。現在修改總統選舉條款,除了造成災難,沒有任何可見的效益,希望執政者不要為讕言所誤:這不是為民主政治開先河,而是為台灣穩定敲喪鐘!國民黨一定不要悖離其以維護憲法,維持傳承的義與道。憲法總則所規定的範圍,決不能毀壞;傳承的制度、慣例、精神,應善為愛惜。

美國立國精神到處標榜,其最高法院門楣所書之“Justice and Equal Under the Law”最足能顯示法律是呈現理想、訴願和價值之形式。總統直選,除了滿足分裂的目的,別無價值,除了達成獨立的訴求,並不符合中國人的現時利益,而這個理想不能不顧當前危機,爾後災難而率爾采瓢,孤注一擲,以國家安全為代價,去圖年底立委之選舉,以小失大,非常不智。而且,這個做法,是重視台灣一地之選票,忘記其傳承義,以偏概全,不周延的作法,是悖離國家現時目標、為分裂取容、為獨立鋪路,不適時勢的作法,是製造危機,形成災難,扭曲民族命運,改變國家根本的作法。

請國民黨局當慎密三思,不要成為歷史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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