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李總統就職兩週年
評李總統就職兩週年
李登輝時代
美國人推薦、蔣經國提拔、台獨人青睞的李登輝總統從公元1990年5月20日就職迄今已經兩週年了。撇開上一任當副總統時因蔣經國過世扶正倉皇應命,擺平黨內糾葛獲選為中國國民黨主席等過程中許多不愉快的記憶不說,李登輝能超越非主流派的障礙,被第一屆國民大會公選為中華民國第八任總統,名正言順地享受民意基礎而能自信地向全體中國人民(包括中共當局)喊話,這的確是台灣經驗中不朽的政治奇跡之一。李登輝個人的身世經歷如系出說福佬話的客家人、學生時代入過中共地下黨後退出,留美時代與國際台獨運動家稔熟,信奉基督教的康乃爾農經博士,能說流利的貴族日語,與台灣財團關係深厚等等,以及其性格特徵如頗剛直自用,不留餘地等等,都給所謂「李登輝時代」在中華民國史上留下充滿爭議的話題。
坦白說,李登輝時代並不是風平浪靜的時代。在他接任之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已經退出聯合國,華盛頓與台北已經斷交,國民政府也已經宣告解除戒嚴狀態,積壓40年的台灣社會力量正像岩漿一般爆裂而出。弱勢團體透過街頭抗爭表達對現行體制的不滿,黨國統治機制也老化、僵化而蹣跚不行,反對黨的政治訴求除了國會改造、憲法修訂之外,甚至也提高到「國家認同」層次的危機。另方面,中共國家統一的和平攻勢一波波泛潮而來,逼使「沒有政策也是政策」(馬英九語)的大陸政策圖窮匕首現,不得不尋找現階段「台灣命運共同體」做公分母,以「最大公約數」(而不是「最小公倍數」)與國際霸權主義及台灣黨外勢力搞「通分」,設計「不要統一」的《國統綱領》。這給台灣統派一個名詞上的口感滿足,也給台灣獨派一個實質上的生存空間。最重要的是給國民黨內親美獨台派持續執政奠下穩固的基石。
李登輝主義
本來李登輝自認沒有什麼「李登輝主義」,他的一切作為靈感全來自故總統經國先生及上帝啟示。不過1990年就職演說時的確提出了治國藍圖,除了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之外,並以兩年為期促成修憲、資深中央民代全面退職並向中共提出開放三通的「三條件」。他在政治立場上仍宣示中國必須統一必將統一,但仍繼承了蔣氏父子一脈相傳的反共教條。不過,有關兩岸關係上,李登輝比前任總統跨越一步,例如《金門協議》的簽訂(90-9-12)、國家統一委員會的設立(90-10-7)、陸委會的成立(91-1-28)、海基會的成立(91-2-9)、《國家統一綱領》的通過(91-2-23)等等,確實是海峽對立40年來前所未見的樂觀現象。
在上述連串「民族內部和解」的積極作法中,高潮應是1991年5月1日廢止《中華民國憲法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這本來是個回歸憲政的極高明步伐,可以在台灣開拓民主憲政,也可以向大陸實施民主號召,並可以《中華民國憲法》為基準向中共談判國家統一大業的關鍵時刻,卻因國民政府欠缺前瞻性民族眼光,將中共定位為對等政治實體(不再是叛亂團體),造成「一個中國、兩個對等主權政府」的怪異現象。在法律立場上,國民政府的「一國兩府」立場,其實是「兩個中國」的翻版。如果進一步宣佈放棄大陸主權,則在國際法意義上等於是掛著中華民國招牌的獨立台灣國。這也是李登輝以總統身份對國際台獨運動人士統戰的言語:「台灣早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它的名字叫『中華民國』」。
坦白說,在化解台灣內部(除開國民黨內部)的政治緊張而論,李總統貢獻不凡:如特赦美麗島政治犯之罪、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安撫二二八事件遺族、及修改刑法100條等等。在持續民主化與本土化的過程中,李登輝在說服黨內非主流派外省大佬的工作並不順利,尤其有關《五權憲法》體制欲改訂為總統制,並且推動總統直接民選的案例看來,非主流派的「國家認同」危機感並非無的放矢,而李總統「不預設底線」的憲改方案,讓人家直覺地感受到不受制衡的總統權力擴張之外,更有導致「台灣人國民主義」之嫌疑。如「中華論政學社」在評論李總統就職兩週年時舉辦的一次座談會中,若干學者擔心《國統綱領》是「陽統陰獨」,某位教授更指出李總統近年來的施政方針,基本上在實現彭明敏1983年所提出的「台灣人國民主義」,即透過總統公民直選使「中華民國」名存實亡。(見《民眾日報》5月21日第4版)
中華民國的法統神話
在反對國會全面改選的人士心目中,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乃是包括台海兩岸全體中國公民依照《中華民國憲法》選出的唯一合法代表,依據「權能區分」原則,第一屆國民大會才是真正的中國合法政權機構。依此理論,則中華民國的法統在1991年12月31日便可宣告終結。如果我們也承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釋憲功能」,並且我們也接受「法統者依法而統也」,那麼修憲國大透過增修條文方式凍結原先憲法本文的某些結構,也算是中華民國法統的脫胎轉世--揚棄大陸意識的「R.O.C on Taiwanism」,這絕對是橫跨台海兩岸的中華民國法統之終結。有人主張要正名為「第二共和」,可謂用心良苦。
如果統派的人士將李登輝路線視為替代民進黨台獨路線的「雖不能滿意但可以接受」的選擇,那麼我們應該反過來看看民進黨方面的看法。最近中共方面與台灣當局就「一個中國」這個從來不是問題的問題所引起的爭議,竟然由國統會界定為「一個分裂的中國」,並且有意變更「一個中國」原則,以避免如民進黨外交部主任楊黃美幸所反對的將「台灣落入中國內部事務之陷阱」,而「新潮流」也趁機會抬舉該系《中國大陸關係法草案》中將中共定位為「彼此仍未有國際法承認的政治實體」,推銷所謂的「台灣國民意識」(見5月1日《自立早報》林濁水一文),將大陸定位為「準外國」以便行使正式外交承認之過渡。總統府副秘書長邱進益於5月10日拋出要求與中共訂定《兩岸關係基礎條約》的試探氣球,雖然不代表中華民國政府正式放棄大陸主權,但主動要求中共當局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獨立,則為其政策內涵之全部。這與李登輝就職演說時的「三條件說」是一貫的。也就是王曉波教授指責國民政府「以三換兩」--以兩個中國的承認才開放三通。中華民國政府做為中國唯一合法主權政府的法統神話業已終結。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總統正式宣佈要搞兩個中國。
台灣獨立的法律意涵
所謂「台灣獨立」(不論叫什麼名稱,如「台灣民主國」、「台灣共和國」、「社會主義台灣聯邦共和國」、「台灣人民共和國」、「中華台灣國」、「在台灣的中華民國」(R.O.C on Taiwan)……等等),在當今的國際政治與國際法律意義上,必須有兩個條件:1.台灣當局宣佈放棄中國大陸的主權;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佈主權不及於台灣及其附屬島嶼。
事實上,國際台獨運動的策略家及法律顧問們早也這麼主張。在紀念舊金山和會40週年之際重新提出「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台灣現在住民自決論」的同時,為了向國民黨獨台派統戰,也早就提出「台灣主權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台灣事實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等中華民國政府不能反對的陳述。此外,透過原日本帝國殖民地的身份,要求自決獨立,要求加入聯合國。在台獨論者的法律觀點中,中華民國政府1945年佔領台灣只是代表同盟國遠東戰區盟軍對日本領土的接收,有關台灣地位還須由戰後的同盟國會議來安排。至於《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協議》只是戰時行政協定,須由戰後和約來追認。
一族兩國:兩個中國
1951年舊金山和會未邀請蘇聯及中共參加。在台北的國民政府只好在1952年單獨與日本另定和約。在這兩個和約中均未寫下將台灣及澎湖歸還中國的文字,只聲明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的主權。不過,戰後列強多有派駐大使在台北,在國際法的意義上等於「事實上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擁有台澎主權。(台獨人士排除此先占原則的論點則是台灣並非無主地,不適用先占原則,何況先占也得滿五十年,並且沒人異議才能確立,因此台獨論者要求聯合國監督下行使公民自決投票。)在1954年《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中也明文規定台灣是中華民國領土,算是國際法文件正式承認的證據。
即使確認了中華民國政府的台灣主權,可以排除台獨論者的「外來政權論」,但要解決1949年後中國分裂狀態下的「再統一」問題,仍有困難。中華民國政府做為中國的唯一合法主權政府身份已因退出聯合國及中美斷交而成為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國際社會所共同承認的中國唯一合法主權政府,他要繼承中華民國政府的台灣主權,卻因中華民國政府抗拒統一而未能落實。中華民國政府努力要把歷史上前後兩個「朝代」的垂直沿續轉化成國際上水平存在的兩個平行國家。因此,德意志民族「一族兩國」持分理論便成了國民政府的最愛--為了統一而暫時分裂、只有在互相承認互不侵犯的前題下才有可能達成民族內部的交流整合。也因此,從《上海公報》、《建交公報》以迄《八一七公報》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全力要封殺的「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一個中國兩個政府」等堅定立場,又遭受台灣當局頑強阻撓。德國戲劇化地達成統一是此派人士認為可以說服中共及台灣內部統派的活例,當然,此派人士絕不明示「兩個中國」立場,而技巧地說出「一個中國,兩個對等主權政府」所謂「一國兩府」的曖昧論調。但此派人士實質上在意的有二:一、中共須聲明放棄對台用武;〔此即中共對內放棄執行台灣主權〕。二、中共須不阻撓台灣之國際外交;〔此即中共對外放棄代表台灣主權〕。
台灣國民意識論的建立:台灣命運共同體
台灣當局除了宣佈終止動員戡亂(即停止剿共)之外,更進一步要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合法性。〔按:此即正式宣佈放棄中國大陸主權也。〕但也反要求中共要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一「獨立的國家級政治實體」。〔按:此即要求中共宣佈主權不及於台灣及其附屬島嶼。〕台灣當局認為中共如此才算「善意的回應」,則台灣可以派遣和平工作團,可以向大陸提供經濟援助及投資等等利誘。中共果真接受,則台灣獨立論者可將中華民國政府整型換骨,屹立東亞,不必擔心「中國併吞主義者」之「再統一」壓力了。海峽兩岸果真由兩個主權政府簽訂互不侵犯條約,也許國際上會有親中派的台獨掌握台灣政權,也許可以把台灣芬蘭化或瑞士化;但最大的可能將是《台灣關係法》升格為條約,美軍離開琉球改駐台灣,台灣海峽成為美國國家利益與中國國家利益交鋒的前線,台灣被巴拿馬化或波多黎各化指日可待矣!
從魏鏞的「多體制國家論」到邱進益的「個人意見:互不侵犯協定論」只是國民政府掙扎求存的必然結果。其實在中美斷交時蔣經國提出的「五點原則」已經正式表態要搞兩個中國了。三年前國民政府提出的「一國兩府」試探氣球,因時機不成熟,包裝不精美而由官方否認撤回。目前美國的亞太新秩序格局之下,中共的經濟掛帥務實格局之下,台灣當局由邱進益此一層次不低,代表性不弱的政府官員私人性質再試探,另外發動民間輿論配合造勢,想逼中共讓步,或提出「一國兩制」之外的備選方案,無論如何,其主動性、前進性、積極性還是應該給予肯定。不過,要求兩岸政府互相承認,若互認對方代表全中國則不倫不類,若互認對方代表其有效統治地域,則必然導致兩個中國,或掛中華民國招牌之台灣獨立國,此二者均為中國人民與政府無法接受,但肯定必為台灣獨立論者所額首稱慶者。
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在5月17日接受《中國時報》記者訪問時,特別推崇邱進益提案之政策意涵與民進黨「公民票決台獨條款」的主張本質上並無不同,都是要放棄「一個中國」原則。並且說明該黨「對外,必須與中共競爭國際社會的支持」,「對內,必須與國民黨競爭台灣人民的支持」。換句話說,在李登輝總統將中華民國法統脫胎為「R.O.C on Taiwan」的獨立政治實體基礎上,民進黨只須進行一次政治上換骨手術即可將台灣共和國招牌掛上。不管成功與否,李登輝做為中華民國法統神話的終結者角色已定,工程還再繼續。那麼民進黨前秘書長張俊宏所預言的「台獨是台灣人民所必須出一次的麻疹」恐怕因「國獨」及「台獨」合流而變成一場大瘟疫。李登輝主義究竟是「火中取粟」還是「玩火自焚」,究竟是把「中華民國台灣」帶向獨立戰爭的邊緣還是把國共內戰的歷史殘餘帶向大團圓的喜劇收場,尚要看他往後配套的政策內容,無論是統是獨還是拖,李登輝成為民國法統神話的終結者也是歷史演進之必然,李登輝被選擇來執行此一歷史任務,不知道是經國先生遺囑還是耶穌基督啟示,我們更希望他能像『舊約』中的猶太先知摩西一般帶領中國國民黨的信徒們渡海回到上帝允諾的國土,啊!中國。
(1992,5,21在內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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