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協防才有完整的中國國防!

評徐宗懋的「共同協防」構想

劉志一


5月26日徐宗懋君在《中國時報》「人間烽火」專欄上發表《以共同協防取代互不侵犯》一文,對於總統府發言人邱進益向中共當局建議台海兩岸簽訂互不侵犯協定之構想,提出了「更上一層樓」的奇妙看法。對於台灣當局欲藉「互不侵犯」的謀略來迫使「中共承認台灣為一政治實體乙案」,徐君寫道:

「然而瞭解中國人性格和情感趨向的人會懂得某種微妙,即對台灣而言,真正能有效向中共施壓的不是『互不侵犯』,而是『共同協防』的概念……台灣應該表現出一種為中國人保衛疆土的氣概。在現實的條件下,雙方可先以共同保衛南沙為試點,向國內外展現中國人的決心。」

徐君認為如此呼籲可立刻激起海內外中國人的情緒,贏得大陸同胞對台灣的好感,對中共形成莫大的壓力。當然,徐君重點在教導國民政府當局若「台灣透過『共同協防』所取得的政治實體的地位和對等性將超過『互不侵犯』,即使中共拒絕,台灣也贏得了海內外的人心。」徐君還更高明地替國府當局反駁中共:

「如果中共說武力犯台不是針對台灣人,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台灣當然也可以說購買武器不是為了對付中共,而是為了捍衛中華民族的利益,驅逐任何侵犯中國領土的外國勢力。」

這種說法是很高明,但從來不是太大問題,在中共「一國兩制十條論」中,本來就不反對台灣向外採購必要的防禦性武器,「但不能損害統一的國家利益」。過去40年的歷史證明,國民政府不但沒有驅逐任何侵犯中國領土的外國勢力,甚至還將台澎金馬容許美國駐軍做為帝國主義者反共反華基地。蔣介石也是引進美軍入台的始作傭者,跟外國人簽訂協防條約對抗自己的祖國。此外,在與日本國有關釣魚台的領土爭執,在與菲律賓有關台灣漁民作業的領海爭執等問題上,國民政府只會扮演忍辱負重的「小媳婦」角色,徐君的提法,國民政府會以為是在吃她的豆腐。

但是南中國海是個表現比較正面的地區,台灣的海軍佔領某些島嶼,中共的海軍則佔領另一些,彼此相安無事也曾有相互支援狀況。70代中葉,阮文紹政府為了試探美國是否依然支持他的政權,便在南海上侵犯中國領土而爆發了大規模中越海戰--這一次戰役中,中共的南海艦隊倒是獲得太平島上的國軍補給淡水,兩岸海軍都希望把越南人打敗。現在中共的人民海軍巡弋經過台灣海軍控制的島嶼時雙方也都親切的互打招呼。因此,徐宗懋這個意見還是挺有希望的,就南中國海的防禦以及海洋科學研究等等,兩岸當局的合作必然是阻力最小的。台灣內部的台獨派眼不見心不煩比較不會搗蛋,可行性最高。

內戰的兩造共同防禦入侵的外敵是我們祖宗「兄弟鬩牆,外禦其侮」的偉大傳統,〔只有蔣介石那種軍閥才會說「攘外必先安內」〕,「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確立了中國抗戰的勝利以及中國統一和民族獨立的基石。當年國民政府從剿共到國共合作抗日的佳話,今天的台灣當局還有氣魄搞第三次國共合作對抗來自海洋的外敵嗎﹖如果兩岸「互不侵犯」的動機只是為了確立台澎金馬為一獨立的政治實體,如果徐宗懋君「共同協防」只是為了變相取得同樣的法律結果,那麼,一個把祖國分裂固定化、法制化、持久化及國際化的協定,不論其包裝多麼精美,只不過是政治鬥爭的無聊噱頭而已,中國的人民與中國的政府是不會上當的。反之,兩岸若能堅持「一個中國」立場,(即使暫時政治體系尚未一元化也無妨),則不但可以連手打擊海上的犯罪活動做內政警政的合作,兩岸也可以連手協防對抗入侵中國海疆的外國勢力做國防的合作。在此千萬別忘記,兩岸要共同防治的最大海上犯罪就是「分裂國土罪」,兩岸要共同防禦的最大外患就是對中國最具敵意的「台灣共和國」及其宗主國美國拆散中國的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