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人發表於貴刊去年11月號及今年4月號的兩篇文章所引起的批評,煩借貴刊做幾點聲明如下:
一、我並沒有說:「生活和程度相同才能統一」,「大陸生活水平落後,就不能談國家統一」。
我也沒有說:「統派的理論是不對的」,只說「它是不夠充分的」。我也沒說:「台獨的歪理詭辭能夠成立」。
二、如果我文章表達不夠明確,導致誤解的話,還請原諒,否則的話,希望能看清我的文意後,再做批評。對於沒看清文意所做出的批評,我實在很為難,因為不答覆的話,恐以訛傳訛,對我產生更大誤解,但要答覆,又覺沒意思。
三、年輕人大都贊成拙文的觀點,年老的大都(非全部)反對,這是值得思考的現象。
四、理論是用來說服群眾,不是自己覺得對就好,還要看群眾接受否。
五、為免於情緒性的爭辯,以後對拙文觀點的指責,不擬再做答覆,我的言責已盡,別人同意與否,恐非爭辯可解決。
吳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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