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傳檄而定」

略論「港區國安法」與台獨

薛中鼎
(自由撰稿人)


中國人大常委會以162票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在《港區國安法》的威懾下,香港動亂的為首分子,有的宣佈退休,有的改口聲稱支持中央的《一國兩制》,有的企圖出逃,有的民主黨派應聲瓦解。

羅貫中在《三國演義》中有句話,「中原雖廣,可傳檄而定」。香港經歷一年多的動亂,最後中共通過了《港區國安法》,以「傳檄而定」的方式,做了處理。

香港問題,使我聯想到一段近代史。

1949年1月國共內戰期間,蔣介石在前線潰敗,各方相逼,宣告下野,由代總統李宗仁行使職權。蔣介石回到浙江奉化老家,架設電台,遙控國事,黨政軍大員絡繹不絕於途,向蔣請示,面對重大問題,如何做出決策。

李宗仁的第一道命令是釋放被非法囚禁12年的張學良。結果在沒有蔣介石同意之下,李宗仁連張學良囚禁何處都查不出來,更別談釋放張學良了。

李宗仁無論和戰,都無法做決定。最後在共軍席捲大陸之際,逃往美國。香港問題,與這段近代史不盡相似,但也有可比之處。

1997年7月1日,香港降下英國國旗,升上中國國旗。中國自即日起,行使「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的基本概念,應是「一國」在上,「兩制」在下。一國是主權,兩制是治權。兩者之間若有矛盾,治權必須服從主權。

事實上,回歸後的香港,所實行的不是「一國兩制」,而是「兩區兩制」。

也就是說,香港地區實行香港制度;大陸地區行使大陸制度。兩者平行,互不隸屬,沒有「一國」,只有「兩制」的概念。

因為香港實行的是「兩區兩制」,所以《香港特區基本法》第23條,在香港回歸23年來,一直無法完成立法。

全世界主權國家,都有國家安全法,以法律禁止顛覆國家的叛亂行為。只有香港,因為無法完成《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所以沒有法律禁止有損國家主權、領土完整與國家安全的行為。

香港的主權,某種意義來說,是控制在殖民地宗主國--英國與美國手中。

治理國家有三大支柱,教育、司法與媒體。香港的教育、司法、媒體都控制在英美之手。香港在教育方面,缺乏愛國教育,甚至對鴉片戰爭都會顛倒是非,把英國說成受了冤屈;司法方面,大法官多屬英美國籍;大多媒體都在鼓吹親美反中的思想。

港府特首,就好像是檯面上的李宗仁;各方勢力,其實都聽命於在野的蔣介石。

在香港暴亂期間,遊行隊伍高舉著英美的國旗,踐踏羞辱中國的國旗與國徽。港府對於這些效忠殖民地政府的暴亂行為,無法可管。

李敖就曾預言「香港的民主,不會走向英國式民主,只會走向台灣式民主。」很不幸,李敖的預言成真。

香港一年的暴亂,其實是在遵行台灣的「革命路線」。香港的「民主派」,以街頭暴力開始,先設法贏得議會席次。再來就是要把英美屬意的人選推上特首寶座,實行親美反中的「港獨」或「獨港」政策。

美國欲把香港與台灣作為兩個前沿陣線的犄角,壓制中華民族的復興。

北京政府,絕不能允許香港形勢持續惡化,癬疥之疾成為大患。

去年香港暴亂巔峰期間,很多自媒體建議北京派解放軍自深圳「入港平亂」。如果解放軍入港平亂,港獨分子必然會趁機製造流血衝突,造成長遠的負面影響。

北京政府隱忍一年,到今年召開兩會時,全國人大直接制定《港區國安法》,授權人大常委做出決議,即時實施。這是釜底抽薪,從根本解決港獨問題。

孫子兵法說「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北京政府以一紙立法,「傳檄而定」香港之亂,是很好的治國典範,必將載入史冊。

北京政府下一步的重要工作,是必須有效解決香港貧富懸殊、房價、教育,以及香港與內地的全方位聯結與合作問題。

亂港分子的「傳檄而定」,必將成為處理台獨分裂分子的一個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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